产品设计毕业设计评价考核标准与程序
03-21
2014毕业设计评价考核标准与程序
1 考核建议标准
1) 选题的价值:选题的社会价值;设计方案的应用前景和价值;对学生自身能
力的教学价值;
2) 完成过程:是否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应的工作步骤;草案的数量;在
全程3次集中检查中所表现的工作情况;是否能够主动与指导教师沟通,遵照指导教师的建议对设计、论文、版面进行相应的修改;
3) 完成质量:
a) 是否完成了任务书规定的毕业设计任务,以及整体所反映的工作量大小; b) 设计方案的创新性、可行性,问题分析是否深入;
c) 是否自己制作实体模型(含草模)来推敲、发展自己的设计方案(能通过
呈现模型的制作过程加以说明);最终模型的制作精度、细节呈现及展示效果(如果没有模型,是否有其他合理的展示手段);
d) 论文的结构、语言、格式;展版的形式、内容是否合理地展现了设计思想
与设计成果。
2 考核的方式
1) 按照“指导老师评价(30%)+评阅老师评价(20%)+毕业设计答辩与展示
(50%)”评分;
2) 请各位老师再6月5日中午12:00前完成论文审阅(针对自己指导的学生)
和论文评阅(评价在毕设网上所分配学生的毕业设计完成情况),并由教务员配合汇总前两项成绩;
3) 毕业答辩将采用答辩小组内教师根据答辩情况当场打分的方式,并由答辩小
组秘书汇总成绩,在第一时间给出答辩成绩;
4) 注意:指导教师与评阅教师评分时可适当侧重对毕业设计课题完成过程的评
价,而答辩时的评分可多关注毕业课题完成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