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商品混凝土企业联合协会章程
赣州市商品混凝土企业联合协会章程(讨论搞)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协会名称:赣州市商品混凝土企业联合协会。
第二条 协会组成:赣州市商品混凝土企业联合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由正和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嘉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海天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自愿联合成立。
第三条 协会宗旨:规范赣州市商品混凝土市场,提高商品混凝土公司服
务质量,为赣州市商品混凝土的推广和发展做贡献。
第四条 协会遵守法律法规,接受赣州市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五条 协会办事处设在:
第二章 会员
第六条 入会条件:在赣州市从事商品混凝土生产的企业。 第七条 入会程序:提交入会申请书,经会员代表大会审核通过。 第八条 会员权利:
(一) 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
(二) 有对协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力。 (三) 有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的权利。 第九条 会员的义务:
(一) 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承担协会委托的工作。
(二) 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十条 会员不遵守协会章程,不履行会员义务,经劝告不改正的,经会
员代表会议可以取消会员资格;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会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会议,会员代表会议的职权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协会事务的决定。 (三) 选举协会会长。 (四)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协会会长的职权:
(一)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 筹备召开会员代表会议。
(三) 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实体机构。 (四)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五) 其他重大事项的决定。
第十三条 会员代表会议不定期召开,每月 号做为总结会议,对上一个
月各会员单位的情况进行总结以及怎样开展下一个月的工作。
第十四条 协会办公室:协会办公室人员由各协会单位分别安排一人,集
中定点办公。协会办公室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 整理记录各会员单位收集来的市场需求信息。
(二) 提出初步分配方按,报会员代表,确定后通知供砼单位。 (三) 计算各会员单位每月的实际份额,以及所需调整部分的资金数
量。
(四) 协会其他日常事物。
第四章 会费
协会内各工作人员工资由各自委派的会员单位自行支付。 协会会址房屋租金以及协会日常办公用品由协会办公室统一核
算后各会员单位分摊。
第五章 业务范围
统一分配协会成员的市场份额:根据会员单位的现有生产能力,
由协会会员代表会议协商后统一分配市场份额。
规范商品混凝土市场价格:商品混凝土市场价格每三个月根据
原材料价格浮动、国家税收的调整等,由协会会员代表会议协商确定不同技术要求的商品混凝土基价【基价组成:原材料成本+管理成本+运输成本(市区范围,如运距超出15km 则另加超运距费用)+泵送费用(基价中的泵送费为泵送高度在20m 以下的泵送费用,如泵送高度超过20m ,则每增加20m 泵送费相应增加 元)】,确定后的价格会员单位不得自行调整,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因先向协会提出申请,经协会会员代表协商同
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意后方可调整。
第十九条 规范商品混凝土销售次序:
(一) 信息汇总:会员单位了解到的市场信息应及时上报协会,信息
(二)(三)(四)(五)第二十条内容至少包括:建设项目名称、工地的大概地址、投资单位名称、施工单位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预计混凝土方量等;以上内容将统一制成表格(见附件一);由协会统一保管。
初步分配方案:以就近供砼和平衡市场分额为原则,协会办公
室对每个项目提出一个初步分配意见,报会员单位代表,经会员单位同意(会员单位代表签字),通知承当供砼的公司前去洽谈签订供货合同。
统一合同版本:商品混凝土供货合同由会员代表会议协商确定,
各会员单位在洽谈业务事都应以此合同为准,如因业务单位提出本合同中未涉及到的内容,则以补充协议的方式进行补充。
收款方式的限制:收款方式由会员代表会议协商确定一个底线,
在不低于这个底线的前提下各会员单位可自行确定。
签订供货合同后,第二日应将合同原件和补充协议带到协会办
公室复印存档。
对实际生产结算后市场份额不平衡的协调: 各会员单位当日生
产报表次日以日报表(日报表附件二)的形式向协会办公室提交,协会办公室按季度统计好各单位实际市场份额(见附件三),根据商定好的市场份额进行核算,生产总量超出份额规定的公司,按会员代表会议商定的平衡份额方法对份额不足的公司进行补偿。
第二十一条 相互协作的协调:
(一) 如会员单位中某一家单位因停电或搅拌机故障等原因无法进
行生产时,当时任务相对较轻的公司应承担其生产任务,根据技术要求不同按原材料成本加搅拌费收取成本价。
(二) 如应泵送设备故障导致无法正常供砼或某一时间设备不够用
时,其他两家会员单位在有设备空余时不得以其他借口不让租用,在会员代表会议中确定收取一定的租用费用。
第二十二条 产品质量由各自单位自行把关,协会不直接参与在内,如会
员单位出现质量纠纷,应自行处理解决并负责相关责任。协会对屡次出现质量事故的会员单位有权提出警告,对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的经会员代表会议批准可开除会员资格。
第二十三条 各会员单位财务进行独立核算,协会不直接参与在内。 第二十四条 其他情况的规定:
(一) 协会会员单位签订合同后或者供砼过程中,由于购货方原因(如
未能按合同规定付款等)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的,其他会员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顶替原供货单位进行供货。
(二) 协会会员单位签订合同后或者供砼过程中,供需双方协商同意
解除合同的,可由协会另行安排会员单位,但该部分方量在核算市场份额时记入原供货单位。
赣州市商品混凝土企业联合协会
2006年10月21日
附件一
赣州市商品混凝土市场信息汇总报表
编号:
填表人: 日期:
附件一
实际生产数量日报表
生产单位: 年 月 日
填报人:
附件三
市场份额统计表
年 月—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