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池新风系统采购及安装合同
新风系统采购及安装合
同
甲方:绥中县安居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现就全换热式新风系统设备的销售、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等,达成以下协议。
为明确双方责任,按时、保质完成工程 安装调试,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工程名称: 安居嘉苑三期商业综合楼项目
2、工程地址: 绥中县文化路28号安居嘉苑小区。
3、工程内容: 安居嘉苑三期2号楼一楼、二楼及1号楼三楼新风系统工程. 乙方为甲方提供全套游泳池全换热式新风系统,包括新风机组、风管安装设备及 辅材、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安装包括设备下车、吊装、就位、安装、调试、设计变更等。
4、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肆拾壹万元整, 小写:410000.00元。
5、施工方式:
1)甲方负责提供足够的安装条件,甲方主导协调安装过程中各方关系,配合费乙方自理;
2)乙方负责提供主机设备、安装及调试,工程范围仅限于甲方指定位置;
3)本工程采用“侧送风,下回风”设计,乙方免费设计指导,结合甲方改进设计图纸;
4)因设计缺陷造成系统不能正常运行,乙方无偿重新设计
安装。
5)乙方免费提供新风机组上水路设计安装技术指导。
6、工程期限:
结合主楼工期,根据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设备、安装人员进场起30天(含法定节假日)。
7、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设备、安装人员进场即付合同总价的30%。
2)管道吊装完毕,付合同总价的30%。
3)新风设备进场后,付合同总价的20%。
4)进场施工安装、验收完毕付合同总价的15%。
新风工程整体质保两年,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剩余5%。
8、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负责与施工方协调提供乙方施工的基本条件。
2)检查和监督乙方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生产情况并协调各施工队伍及业主的关系。
3)提供施工中用电接点和安装材料的堆放场地(水电费由乙方负担)。
4)负责提供必要的施工节点图、资料。
乙方责任:
1)按审定的施工图及说明和有关规范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安全施工。按时、保质完成该工程;每推迟一天按1‰扣除工程款。
2)施工中认真搞好质量自检工作,作好施工记录,为甲方监督提供方便,在验收时,如发生技术质量等问题由乙方负责返
工,费用自理。
3)竣工验收提供合格的验收技术资料(包含施工记录、检测报告、验收报告、竣工报告)。
4)新风机组及风道必须达到消防验收标准
5)本工程整体质保期两年,人为因素除外。
9、工程验收:
乙方在施工后及时通知甲方,甲方负责现场项目经理进行预约; 现场项目经理及相关验收单位共同对工程进行验收并达到国家标准。
10、安全责任:
甲方:
1)施工过程中,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派出质安员到现场监督,如发现安全隐患,即通知乙方整改。
2)甲方向乙方宣传派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定》。乙方施工人员如有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甲方有权按安全处罚条例对其作出处罚,所有罚款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一切意外伤害,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
1)进场的一切材料、设备及机械,必须与工地商量按指定地点堆放,做好安全施工,如发生事故由乙方负责。
2)如发生技术质量等问题由乙方负责返工,费用自理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11、主要配置部件及附料的质量约定
产品品牌:新风机组采用麦克维尔牌全换热新风系统,风道采用
高密度双铝膜酚醛板。
1)本合同共同执行遵守,如有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签约履约地人民法院裁决。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履约完毕后失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乙方: 电话: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