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鲁迅与莫言小说中的女性命运_李徽昭
论鲁迅与莫言小说中的女性命运
李徽昭 李继凯
内容提要:本文尝试将叙事学与社会学紧密结合起来,对鲁迅与莫言小说中的女性书写进行比较分析。认为鲁、莫作为中国现当代两位杰出作家,先后塑造了诸多值得深思与探究的女性形象;在爱情婚姻家庭、社会生产生活、身体与性表达三方面,鲁、莫深刻书写了男权社会女性的艰难处境与命运状况,不同的是,莫言以多元繁复的长篇叙事形式强调了生命本能的自然释放,他笔下的女性拥有了更多的身体支配权、经济权;鲁、莫笔下的女性命运状态与各自的文学立场、女性观及叙事风格有关,二者以他者化的男性视角,为女性命运发展提供了一种审视路径,也创设了各自具有个性化的叙事方式。
关键词:鲁迅 莫言 女性命运 小说叙事
作为中国现当代文学史上的两位杰出作家,鲁迅与莫言在女性命运的书写上不期而遇。他们的跨世纪书写和卓然而立,为人们提供了可资研究的丰富话题。显然,鲁迅与莫言以繁复多元的叙事形式塑造了不同生活状态下的女性形象,从鲁迅笔下的祥林嫂、子君、爱姑、单四嫂子,到莫言笔下的戴凤莲、上官鲁氏、孙眉娘、林岚、万心等,这些女性以及她们在社会历史演进中的文化命运具有“言说不尽”的解读价值。在爱情婚姻家庭、社会生产生活、身体与性表达三个方面,鲁、莫笔下的这些女性由精神奴役到相对苏醒,由蒙昧顺从到追求感觉,也由自觉自立到无奈盲从,由勇敢担当到逆来顺受,显示了现当代中国女性命运发展的复杂状况。总体上可以说,鲁、莫都贴切地书写了不同时代女性相同的艰难处境与命运状况。不同的是,较之鲁迅的短篇为主、双重第一人称叙事并突出批判性的叙事特质,莫言的长篇小说文本形式丰富多元,叙事手法转换频繁,更多强调了文化压抑下女性生命本能的自然释放,其笔下的女性有了经济权,也能参与到公共事务中(由于莫言叙事视角的民间性及其“作为老百姓写作”的文学立场,莫言并没有特别注意女性的政治地位提升),但其笔下女性命运的精神・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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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地较之鲁迅时代未有根本改观,仍笼罩着男权文化的无形阴影。二人女性命运书写的差异显然受到文学立场、叙事方式和女性观的潜在影响。鲁迅所持知识分子“立人”、“张精神”的启蒙文学立场与莫言立足民间的“作为老百姓的写作”形成了鲜明对比。叙事风格上,鲁迅的沉郁冷峻映照着莫言的热烈奔放,也使得两人笔下的女性形象与性格迥异。女性观上,鲁、莫都对封建伦理中男权强势地位有所认知,但鲁迅更强调经济权的获得,莫言则以民间生命自由奔放的批判思维来审视女性,赋予女性更强烈的生命意识。这些不同形成了二人女性书写时的叙述语调、视角与女性形象与命运的差异。审视鲁、莫二人的女性观及其笔下的女性命运,可见二人的女性命运书写与20世纪前期冰心、陈衡哲、庐隐、丁玲等现代女性作家回归家庭的命运叙述形成鲜明对照,社会第一性的“他们”很难想象与认同冰心、凌叔华等新女性对家庭的眷顾。在此意义上,鲁迅、莫言以他者化的男性视角,为20世纪中国女性的命运发展提供了审视路径,也创设了各自具有个性化的叙事方式。一 爱情、婚姻与家庭中的命运书写
爱情婚姻家庭问题是女性命运的核心问题,对现代中国小说叙事具有重要意义,既是小说叙事的重要母题,也是社会意识形态对现代小说叙事的必然要求。作为启蒙思想家的鲁迅认识到女性爱情婚姻问题对于女性自身及社会的双重意义,在其两本小说集中,有一半以上篇幅或多或少地涉及女性的爱情婚姻状态,鲁迅叙述中的女性多无法决定自己的爱情与婚姻,常常沦为封建家庭婚姻交易的工具。最典型的是祥林嫂(《祝福》),丈夫死后,祥林嫂从婆家逃出做工,却又被“精明强干”的婆婆“抢”回家,以较高的彩礼嫁给了(实际是出卖)贺老六,祥林嫂沦为旧式婚姻交易商品,叙述人也在由祥林嫂推移而来的悲哀中沉思恍惚。类似祥林嫂被封建婚姻家庭束缚命运的,有华大妈(《药》)对旧家庭的维护,单四嫂子(《明天》)对儿子的唯一寄托,还有其他主题叙事中体现出的四铭太太(《肥皂》)与方太太(《端午节》)对旧家庭男权的顺从甚至讨好。
鲁迅以文学拯救民族灵魂的重要体现便是塑造抗争婚姻家庭旧礼制的女性形象。《离婚》中,乡村人物的闲言碎语参与了爱姑的离婚叙事,也凸显了环境对女性命运的影响。爱姑在婚姻破裂后的决绝态度表明了女性抗争婚姻家庭不公的勇敢。子君(《伤逝》)是另一个敢于反抗的青年女性,叙述者涓生对子君的过去时态的表述情感与语调暧昧、复杂,这一叙事策略让读者冷静地体悟子君形象的意义。子君说“我是我自己的”,并与涓生同居,体现了鲁迅对女性爱情婚姻的美好期许。当然,在封建礼教依然控制一切的社会,女性的抗争很难看到希望・134・
论鲁迅与莫言小说中的女性命运(比如爱姑的抗争也只是基于“三茶六礼定来的、花轿抬来的”正统意识,其争斗的只是要恢复妻位,而所有的反抗都敌不过七大人为代表的男权政治;子君最终也是回到旧家庭中去)。由于鲁迅复调的叙事特征以及短篇小说以展现“生活或时代的片断性”为主,这些女性在爱情婚姻中的命运状况也多是片段式的,其间却包含着深沉的悲剧性。
在女性爱情婚姻命运叙述中,鲁迅超越了旧小说的全知视角,叙述语调沉重、视点多元,“我”的出场与内在的辩难确证着鲁迅隔着距离审视的文学启蒙立场,女性的悲剧命运状况也以此立体呈现。鲁迅笔下的这些女性无论是被损害还是互相害,无论是苦挣扎还是去抗争,都归于悲剧包括“几乎无事的悲剧”的结局,从而深切揭示了女性异化的严酷真相。
由于时代差异,莫言对女性爱情婚姻的认识与鲁迅有较大差别,他塑造了更多站在生命自由立场上抗争并且有自主意识的新女性形象。依父母之命走进婚姻的戴凤莲(《红高粱》),面对轿夫余占鳌的抢婚,敢于接受从天而降的源自生命意识的“幸福”,主动回应了余占鳌的举动。《透明的红萝卜》以沉默的儿童视角审视菊子姑娘与小石匠在公共生产劳动中产生的现代自由爱情,使我们看到了爱情婚姻的新环境。紫荆(《金发婴儿》)也在日常劳作中与黄毛产生了爱情,并最终选择了黄毛,而放弃了对在军队任职的丈夫的依赖。莫言长篇小说中的女性爱情婚姻叙事结构开放灵活,语言放达恣肆,充分表达了乡村女性爱情婚姻自主与旺盛生命力的协调统一。
新时期以后,女性解放的话题在当代小说中经由“爱的权力”的呼唤发展到了“身体解放”、“欲望解放”的层面,其间各种女权主义、女性主义思潮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但封建礼教的久远传统、上千年积淀的男权文化无形影响依然存在。中国女性,尤其是乡村女性在两种文化冲撞中纠结不堪,她们既寻求生命自由的释放,又无法完全摆脱男权中心地位与恶化的政治意识形态的束缚,陷入了两难的命运境地。莫言正是以奇异独特的艺术感觉、灵活变换的叙述视角真切叙述了女性在两种文化冲撞中的命运状况,他笔下有一些女性也陷入了畸形的婚姻家庭状态。孙眉娘(《檀香刑》)不甘心与懦弱无能的傻小甲的婚姻,先后和钱丁、县太爷产生恋情,形成畸形的爱情婚姻状态。接受了与哑巴丈夫无爱婚姻的暖(《白狗秋千架》),为了“要个会说话的孩子”,便要与返乡的旧情人偷情,荒诞却又合乎文学叙事伦理。林岚(《红树林》)作为权力的交换品嫁给了地委秦书记的弱智儿子,之后又接受了与秦书记的乱伦关系,充当了秦书记的生育工具,与公公形成了畸形的家庭关系。姑姑万心(《蛙》)早年曾钟情于飞行员王小倜(带有强烈革命色彩和受尊崇的权力形象),当年长二十多岁的县委书记杨林看好她时,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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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这个家族”、“为了这些势力小人”而准备嫁给杨林,其间包含着强烈的权力与革命崇拜意识。莫言以长篇叙事展现了女性性格成长史,也审视批判了中国女性对男性、权力的异化情感,这些女性对家庭与婚姻命运的畸形选择和被动接受,昭示了女性命运的自我主宰之路依然漫长。
女性的爱情婚姻命运发展是小说叙事行进的重要着力点,也以此透射出女性在爱情、婚姻与家庭中的角色变化。从鲁迅到莫言,爱情、婚姻与家庭中的女性命运书写有着一以贯之的深刻性。鲁、莫都认识到爱情、婚姻自由的重要性,但他们不同的叙事语调和结构方式却一致对男权中心地位及封建礼教对女性爱情婚姻自主抉择的隐形制约做出了批判。
二 社会生产生活中的命运趋向
文学可视为社会现实的参照,“某些社会画面可以从文学中抽取出来,这是毋庸置疑的”。现代小说叙事重要的社会功能及意识形态特质使小说叙事相当程度上受到社会生产生活的影响,对文学作品中女性的社会生产生活进行解读可以透视女性命运的发展症候。
鲁迅笔下的女性多从事家庭料理性质的长短工,不具有公共性,没有独立的经济地位,她们基本不参与公共事务,生产劳作很难得到社会认可。《祝福》以“我”的视角讲述祥林嫂的故事,使作者的叙述掺杂了对祥林嫂的命运思考以及与作者辩难的情感关系。祥林嫂在鲁四老爷家做短工,所有的生产资料只是一双劳作的手,何以获得经济权呢?《明天》中,人物所处时空阴郁忧伤,女性生产生活的时代背景毕现。失去丈夫的单四嫂子从事家庭纺纱工作,生产资料有限,交往范围也受种种限制,更不必说参与社会公共事务。
鲁迅还塑造了叙事配角性质的纯家庭女性形象系列,她们放弃了参与社会生产与小范围公共事务的机会,完全依附男性,这些女性虽然只是小说叙事配角,但却是叙事推进及叙事环境构成的必要元素。这些女性有三类,其一是完全不事生产劳作的老年女性,交往活动局限于家庭乡邻,显示了中国老年女性的生活常态。如九斤老太(《风波》)、《孤独者》中的祖母等,她们过着被供养的日子,很少与社会生产生活产生联系。其二是一些年轻女性,如乡村“出场人物”的七斤嫂子(《风波》)只做些家务以及照顾孩子、婆婆。四铭太太(《肥皂》)与子君(《伤逝》)也不需要承担生产重任,不参加社会公共事务,缺少了鲁迅所说的爱的附丽——经济权,局限了公共视野,使命运陷入了无从寄托的悲哀境地。其三是可以控制一定的经济权却竭力维护男权中心的老年女性。如祥林嫂的婆婆,一位“精明强干”、“很有打算”的老年女性,她处心积虑将祥林・136・
论鲁迅与莫言小说中的女性命运嫂卖给贺老六,只是为了小儿子的婚姻,也就是对男权中心家族的维护。
新中国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女性参与社会生产生活的众多权力,如参政权、教育权等,这种自上而下的女性命运解放从制度上改变了女性封闭的家庭生活方式,文学的敏感触角对女性的生产生活变化进行了细致生动的呈现。有着丰富农村生活经历的莫言,以“作为老百姓”的切身体验描写了不少女性在“文革”时期参与集体劳动的情形。菊子姑娘(《透明的红萝卜》)有与男性平等的生产地位,她参与了敲打石头的公共劳动,确证女性经济权的相对独立。方碧玉(《白棉花》)是参与了公共生产的棉花厂女工,林岚(《红树林》)是“文革”时期红树林珍珠养殖场的女工,后来是广播站的播音员。这些女性进入了公共生产劳动领域,社会生产生活范围得到了扩大,但“文革”时期抽象的男女平等不但不能抹平女性所受的歧。《月光斩》中,老铁匠接待的年轻姑娘颇具男性气质,草绿色的仿制军装和打一把刀的要求使这个姑娘呈现出被时代异化的特质。林岚在身体尚未恢复的情况下,打着吊针为电台发送带着官僚气息的文稿。后来做了地委常委、宣传部长,和父亲说话也是官腔官调,具有令人吃惊的雄性特质。姑姑万心(《蛙》)受“革命”号召,在“接生”和“计生”之间转换,为了工作,可以“动用一切手段”,女性性别特征渐渐消失。“文革”时期,尽管女性和男性平等地参与了社会生产和公共事务,也有了一定的经济权,但革命话语下的男性气质是“文革”时期女性共同的性别取向,女性的性别意识多受政治意识影响,最终使得女性沦为政治和男性的异化物。
女性的社会地位一定程度上受生产资料占有情况的制约,莫言于此有深切的体验和言说。戴凤莲(《红高粱》)以特殊的方式“继承”了单家父子的酿酒作坊,成为作坊主,占有了生产资料,这是戴凤莲成为一位雄强女性的重要经济资本,因此,戴凤莲作坊主的生产活动与支持余司令“抗日”有一种内在关联。不过,女性命运的自主除了需要生产资料支撑,还依赖男女真正平权的文化保障,否则,即便女性占有社会生产生活资料、参与公共事务,也无法获得自主权。陈珍珠(《红树林》)就是占有了一定生产资料的当代女性,但她的一切很快便被男人侵占,二虎更是对其叫嚷“男人的文化就是金钱,女人的文化就是脸蛋”。《蛙》中的万心和小狮子是具有独立生产生活地位的当代女性,对“革命”的绝对信仰反而使她们丧失了女性特征及应有的女性生活体验。紫荆(《金发婴儿》)也有自己的生产资料,却依然沦为如同封建礼教下女性(鲁迅笔下祥林嫂、吴妈等家庭女佣)的相同命运,成为一名当代家庭女佣,这不能不说是值得反思的当代女性命运现象。
恩格斯认为,“妇女解放的第一个先决条件就是一切女性重新回到公共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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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去”。诚然如此,公共劳动的参与及经济权的获得对女性命运具有重大的支配作用。鲁、莫二人的社会生产生活书写体现了小说的“百科全书”特质,无论短篇还是长篇,人物话语、行动都散发着社会生产生活的时代气息,他们都注意到女性经济权、生产活动与女性命运状况的关系,并都以独特的叙事方式真诚书写了女性在社会生产中的命运情况。三 身体与性表达中的命运状况
作为人本主义文化思潮的重要表征,身体解放是现代民主发展的重要一维,文学叙事中的身体与性书写既张扬了生命的力量与本能状态,又还原了人类本真的生命意识。在身体书写中,女性身体如何解放,女性如何通过身体表达自我,这些问题既是中国女性命运解读的重要一维,也是中国现代小说研究值得关注的问题。
作为“男性中心社会(尤其是封建性的社会)及其文化的消解者、颠覆者”,鲁迅小说叙事很少有直接裸露的身体与性书写。由于“乡土文学的叙事伦理是典型的启蒙伦理”,启蒙者鲁迅与被审视与批判的乡土人物间有着较为疏远的距离,鲁迅很难在叙事中直接铺陈展示女性的身体与性。但身体与性是人的自然性与社会性的重要表现,作为白描大师的鲁迅依然对有关部位(如眼睛、头、膝盖等)进行了深刻的叙述,他的身体书写“立足民族立场,对近代中国人的身体和精神给予深切的关注。他是以‘肉体/精神’的对应关系来描述身体”。鲁迅认识并透视了女性身体(物质的一种存在)封闭的状况,以此揭示女性生命本能的文化压抑。鲁迅笔下的女性很少有与肉身紧密相关的姓名权(祥林嫂、吴妈、四铭太太、单四嫂子皆如此,这些称呼显示她们附属于男人),姓名权的丧失与女性“身体”的封闭(在封建礼教下,不敢也不能打开自己的身体)息息相关,她们只能被动接受男性对自己的身体表达与攻击。鲁迅的身体书写与性表达是含蓄的、潜隐的,主要通过“描写性叙述”推动故事情节发展,显示了女性作为“人”及“女人”的异化的凄惨状况。
新时期的改革开放推动了西方女性主义等各种新思潮的不断涌入,与此同时,市场经济发展中,“嘉年华式的肉体冲动,一朝解禁,真是一发不可收拾”。莫言便是在这一思潮中策应嘉年华式的肉体冲动的重要作家,其小说叙事中的身体与性书写繁复热烈,充满着肉欲激情。但根本的意义上,莫言的身体与性书写更多地洋溢着生命意识以及文化反思后的反讽精神。莫言探触到民间社会女性身体潜在的社会与文化功能,将女性身体表达作为小说叙事推进与人物情感表达的重要符码,进而以身体及性书写表达了人性与本能长期压抑下的自然反抗。・138・
论鲁迅与莫言小说中的女性命运莫言笔下的女性在身体表达中多居主导地位。上官鲁氏(《丰乳肥臀》)除了失身于她的姑父和被败兵轮奸外,都是主动与其他男人发生性关系。林岚(《红树林》)开头便与一个“鸭子”(男性卖身者)媾合,性与身体在这里失去了伦理制约,成为情绪释放的工具。戴凤莲(《红高粱》)在被土匪余占鳌劫掠时甚至主动“揽住了那人的脖子,以便他抱得更轻松一些”,正如她临终前的表白:“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与子君(《伤逝》)的表白内容惊人的一致。
莫言的“许多小说中都弥漫着一种共同而强烈的心态,这就是性的躁动”,女性的身体与性表达几乎成为莫言所有小说的重要情节,其笔下女性身体表达又多主动,可以看作是女性朦胧的主体意识,这也是莫言小说叙事主题与语言的独特标志。应该注意到,莫言的民间立场与鲁迅的启蒙立场的叙事方式有着一定的不同,鲁迅小说叙事的知识分子话语系统与真实的“乡土”之间总有着一定的游离,远不如莫言在民间立场下与乡土原生性和丰富性中对女性身体与生命意识关联的发掘。当然,莫言小说叙事中女性的身体与性表达中还有许多封建文化认同的心理存在,比如许多女性仍有对男性中心地位潜意识中的认同、羡慕与崇拜。可以说,这些女性对自我身体的主宰是不彻底的,是附庸于男权中心的,其女性主体意识也是脆弱的。四 女性观与女性命运的历史省思
鲁迅、莫言以不同的小说形制及叙事风格充分展现了20世纪中国女性命运的独特演进历史,其小说中的女性形象具有言说不尽的阐释价值。作为杰出的文学家,在小说之外,鲁、莫对女性问题也有基于各自时代、文学立场、生活经历的独特思考与言说。鲁迅抱有启蒙主义思想观,以此为出发点,鲁迅的文学活动几乎都毫不例外地将自己整体的启蒙主义思想(与儒家之“道”处于对立地位的“道”)贯彻于反对儒家传统思想的启蒙主义工作中。在“立人”和“张精神”的启蒙思想主导下,他形成了独特的女性观。鲁迅认为:“女人的天性中有母性,有女儿性;无妻性。妻性是逼成的,只是母性和女儿性的混合。”“既然平等,男女便都有一律应守的契约。男子决不能将自己不守的事,向女子特别要求。”“在目下的社会里,经济权就见得最要紧了。第一,在家应该先获得男女平均的分配;第二,在社会应该获得男女相等的势力。”
与鲁迅不同,莫言认为鲁迅是启蒙者,鲁迅的写作是“知识分子的视角”,具有批判性。他所认同的则是“作为老百姓的写作”,这一写作方式“基本上是从个人出发的,站在个人的角度上写自我”。他认为,真正的民间写作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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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老百姓的写作”,作家“不要当道德的评判者”。基于此,莫言认为社会“深层意识里面,对女孩的歧视还是有。尤其年龄大一点的人,对男孩女孩还是不同的”,“女性面临的环境很严酷——不仅仅是精神上的,也包括肉体上的。例如那种病态的审美,裹什么小脚啊;还有落后的生育观念啊”。由于作为老百姓的民间立场以及多年的乡村生活经历,莫言对中国乡土民间中女性生存状况了解得更切实细致。莫言是以乡土民间灼热的生命温度、生命依恋在潜心感悟着中国女性独特的生存意识,这些女性观是莫言小说叙事中女性形象的重要思想来源,也是他不断进行女性书写的动力源泉。从其处女作到成名作,再到声名远播于西方世界,获取诺奖,其间都显示出“莫言文学”与“书写女性”的一以贯之的密切关系。
作为中国现代文学的重要传统,鲁迅对莫言确实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八十年代后期,莫言开始理解鲁迅,“一段特殊的体验使其对自己的周边环境有了鲁迅式的看法,或者说开始呼应了鲁迅式的主题”。莫言也坦陈“自己的写作一直是没有离开鲁迅的”,有的学者也认为“莫言是坚持鲁迅的道路的”,因此,在女性问题上,莫言和鲁迅都能看到男权中心意识对女性的无形戕害。但由于文学立场以及生活经历不同,二人女性观其实也存在一定差异。鲁迅在一个启蒙的制高点上来审视与叙述封建道统崩溃中的女性命运,更多关注女性的经济独立与男女平权,他不能像莫言那样自觉地感受与体认乡村女性蓬勃的生命意识。
鲁迅关注的是文化观念形态上女性被奴役的精神状况,莫言则“更加关注生命的物质形态(比如人的肉体需要和人性的生命力状况等),而不是文化的观念形态(诸如善、恶、文化原型或象征物之类)”。莫言笔下的女性大多可以掌控自己的身体,通过身体这样一种可以自由支配的物质形态表达对男权的臣服或反抗、对生命力的尊敬或奉献。然而,尽管莫言笔下的女性可以自由支配身体,甚至也有了鲁迅所要求的经济权,却仍难从精神上摆脱厄运。林岚(《红树林》)是做了地委宣传部长及常务副市长的当代知识女性,万心(《蛙》)是受过中等教育的拥有独立经济地位的乡村妇产医生,但她们依然无法摆脱男权中心文化在生活中及精神上的无形影响。林岚沦为当代“性奴”,万心则失去了女性特征和性别体验,直到老年才在忏悔中开始婚姻生活。
从鲁迅、莫言独具风格的小说叙事来看,在相对广袤的中国乡土社会,男权、夫权文化等无法根绝的封建意识还依然是不少女性精神上认同与建构的重要取向。因此,无论是祥林嫂、吴妈、戴凤莲、上官鲁氏等乡村女性,还是子君、林岚、万心等知识女性,她们都是被男性所书写和审视的男性性别的他者。在被男性审视中,祥林嫂、吴妈、戴凤莲、上官鲁氏与子君、林岚、万心们很难确认・140・
论鲁迅与莫言小说中的女性命运自我。也就是说,鲁迅与莫言笔下众多女性的爱情婚姻家庭与社会生产生活命运仍然无法由自我主宰,她们的命运仍然是男性视角下被他者化的一种命运状况。从鲁、莫小说叙事来看,无论占有生产资料、参与公共劳动或接受教育与否,在男权依然是中国社会同一性与中心性的文化背景下,女性命运很难有根本改观。
鲁迅和莫言笔下的女性命运也许能够生动地揭示,从五四走来的追求人文复兴、人之解放的知识者,仍须直面中国女性命运变革、女性解放及文化发展中存在的种种现实问题,上下求索,探觅实现双性和谐、幸福美满的途径,而小说大家也总会与性别叙事有着深切的交集。
注释: 林非:《鲁迅的文学启蒙思想》,《文艺理论与批评》1989年第3期。 莫言:《文学创作的民间资源——在苏州大学“小说家讲坛”上的演讲》,《当代作家评论》2002年第1期。
李继凯:《全人视境中的观照——鲁迅与茅盾比较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16、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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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徽昭 李继凯 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 邮编 7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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