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房屋租赁合同 - 副本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郎溪路与站前路交口龙腾家园小区 ;房号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捌佰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按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收到房租之日起
第七条: 维修养护责任。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八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 2.煤气费; 3.物业管理费;
第九条 :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 作为押金。
第十条: 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不得转租,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
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
(一)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如下: (1)(2)(3)
(二)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度;(2)电表现为:度;(3)煤气表现为: 度。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电 话: : 电 话: : 身份证号码: :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