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42-首件检验控制程序-R04
编 号:
标 识:
北京赛德高科
铁道电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Q/SD·G·10·2042-2013 R04
首件检验控制程序
2013-12-31发布 2013-12-31实施
北京赛德高科铁道电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
北京赛德高科铁道电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Q/SD·G·10·2042-2013 R04
修 订
首件检验控制程序
1.目的
按照顾客要求进行首件检验并提交批准,以证明能够提供满足顾客要求的产品。 2.适用范围
产品批量生产前、设计发生变更或生产过程发生变更时,对首批产品进行质量控制。 3.术语与定义
首件:泛指新产品、更换产品品种或改变生产条件后所生产的第一件或第一批产品。
首件检验:对新产品、更换产品品种或改变生产条件后所生产的第一件或第一批产品进行满足产品要求的确认过程,是组织生产过程的关键里程碑。 4.管理职责
4.1 质量保证部负责组织首件检验工作,组织各部门收集、整理首件检验和顾客批准所需提交的文件,保存顾客认可的资料和相关文件。
4.2 营销部负责与顾客联系,确定提交首件检验和批准的相关要求。
4.3 研发中心负责产品图样,技术、工艺资料的输出,负责与顾客联系确定新产品开发及设计更改的提交要求,并对设计更改进行确认。
4.4 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力资源的配置及岗位人员培训、上岗人员资格确认。 4.5 制造部负责由首件检验引出的其它相关过程,如采购、生产等环节。 5 工作流程 5.1 首件检验的时机
在向顾客交货之前,公司必须系统地在内部进行首件检验(FAI),同时按顾客要求向其提交首件检验的批准。得到顾客书面的认可文件后,方能进行生产。
在下列的任何设计和过程更改情况下,本公司在第一批产品发运前必须通知顾客,并进行首件检验和批准申请:
5.1.1 新试制的产品(包括定购特殊的单件/部件); 5.1.2 由设计、工艺引发的重大变更;
5.1.3 更新、修改或替代原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及检验、试验设备;
5.1.4 生产过程发生变更;
5.1.5 重要的外购(外包)供应商的首件;
5.1.6 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及检验、试验设备一年以上未使用; 5.1.7 生产是在工装及设备转移到不同的工厂或一个新增的厂址进行; 5.1.8 由顾客的变更引发的重大改动;
5.1.9 顾客提出的惯性和重大不合格品采取的纠正措施。 5.2 向顾客提交首件检验的要求
5.2.1 用于向顾客提交首件检验的生产件必须取自稳定有效的生产过程,以顾客要求决定提交数量。
5.2.2 新产品开发时,由研发中心与顾客联系确定提交要求;
5.2.3 正式投产后的设计更改,由研发中心与顾客联系确定提交要求,并对设计更改进行确认。 5.3 首件检验内容
(1)样件,包括产品样件及重要工序中的自检记录(制造部提供)。
(2)原材料认证,追溯到提供的样品证件(制造部提供,外购件制造部向供应商索取)。 (3)关键、重要零部件及整机尺寸及性能检测报告(质量保证部提供,产品所需型式试验报告由研发中心提供)。
(4)质量控制计划(质量保证部提供,外购件制造部向供应商索取)。 (5)必要时:过程失效模式和影响分析过程流程图(研发中心提供)。
(6)过程能力:工艺(包括工艺文件、工装)验证记录(研发中心提供);设备完好验证记录(制造部提供);特殊过程的人员资源资质(综合管理部提供) (7)产品相关性能试验(制造部提供); (8)顾客的特殊要求(营销部提供)
5.4 首件检验人员:由质保部组织,人员由产品设计人员、工艺人员、生产管理、采购人员、设备管理、质量工程师组成。
5.5 首件检验完成由质量保证部出具首件检验报告,首件检验的不符合项由责任部门或供应商进行限期整改。
5.6 向顾客提交的资料列出《首件检验提交清单》,一并提交顾客。 5.7 质量保证部对顾客认可的资料和相关文件归档保存。 5.8 对供应商的产品首件检验
5.8.1对外购、外包件(非标准件)首次使用时都需进行首件检验,若现有外购、外包件更换供应商时,也需要进行首件检验,合格后才能采购;
5.8.2检验标准依据设计提供图纸和技术要求/规范;有特殊性能要求的,设计需在技术要求/规范条款中明确此要求,并让供应商确认。
5.8.3对于重要、复杂的产品零部件采用“首件检验报告(外检)”; 5.8.4对于简单的产品零部件采用“首件检验报告”。 6. 记录
首件检验报告(复杂及重要零部件) 首件检验报告(简单零部件)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质量保证部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质量保证部负责解释。 部门领导审核:马晓忠 管理者代表批准:苏安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