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试题
法理学试题
单项选择题
1.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的划分标准是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2.根据法律效力强弱程度不同,法律规则可以分为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
3.法律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称为法的溯及力
4.《刑法》第109第2款规定:“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这一条规则属于准用性规则
5.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A.一国的法在其主权实际管辖的那部分陆地有效事法律才可能在本国领域外生效
6.现代各国一般均确认(从旧兼从轻原则)为法有无溯及力的原则。
7.根据相对应的主体范围的不同,可以将权利分为绝对权利和相对权利
8.《刑事诉讼法》第11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对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而言,该条法律规定显示了法的有选择的指引作用
9.王某夫妇雇用了一保姆临时在家照看孩子,事后付给保姆酬劳500元。关于王某夫妇与保10.陈凯歌导演的电影《霸王别姬》属于法律客体的哪一种类?精神财富
11.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
12.下列哪种行为在我国法律实施的法律监督体系中,属于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监督(D)
A.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对检察院和法院的工作进行监督 B.纪检、监察部门对某法官的违纪行为进行审查 C.法院对某检察官的犯罪行为进行审理 D.检察院对某公司经理的贪污犯罪行为起诉后,向该公司提出司法建议
13.我国《公司法》规定,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公司股票可以到境外上市,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作出特别规定。该规则属于.委任性规则
14.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种义务属于.相对义务
15.法律关系与其他社会关系的根本区别是意志性
多项选择题
1.下列有关法的本质的表述正确的是(ACD)
中外的思想家提出各种各样的法的本质的学说,因此,法的本质没有一个统一的科学的答案2.马克思说过:“对于法律来说,除了我的行为以外,我是根本不存在的,我根本不是法律的对象。”对这句话理解正确的说法有(ABD对法律而言,行为主体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只有行为才是唯一的标准3.法律具有国家性,这意味着(ABC法律的性质决定着国家的性质
4.下列有关法律部门与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关系表述正确的是(BCD)
A.一个规范性法律文件就是一个部门法
B.一个规范性法律文件可以包括不同法律部门的法律规范
C.一个规范性法律文件按照其规范的性质,可以归属于不同的法律部门
D.《刑法》是“刑法”这一部门法的主要组成部分
5.下列选项中正确的说法是(AB C.法律编纂指立法机关审查、整理和重新确认一定范围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法律效力的活动
D.法律汇编具有系统化的特点,同时它也是立法活动的组成部分
6.下列属于法律关系的内容的有A.权利人可以自主决定作出一定行为的权利
B.权利人要求他人履行一定法定义务的权利C.法律义务 D.权利人在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保护的权利
7.一般而言,下列法律文件中属于公法《担保法》C.8.下列属于法律事件的是A.社会革命B.战争C.人的生老病死D.自然灾害
9.根据法的不同分类,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法属于
实体法10. D.法律对自由的限制没有任何标准可以遵循
名词解释
1、法学体系是指法学分科的体系,即由法学各个分支学科所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2、判例法是指法院对于诉讼案件所作判决之成例,它对以后法院审理类似案件具有普遍约束力。判例法是以判例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法律规范,并不具有规范的成文法形式,故而属于不成文法。
3、法律编纂是指对属于某一类的或某一部门的法的全部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整理、补充、修改,或在此基础上编制一部新的系统化的法律的立法活动。
4、法律行为就是法律所调整的、具有法律意义的、与主体的权利义务有关的有意思的活动。
5、法律程序是指人们进行法律行为所必须遵循或履行的法定的时间和空间的步骤和方式。是实现实体权利和义务的合法方式和必要条件。
简答题
1、法律程序设定的原则有哪些?控权性原则,平等性原则,科学性原则,文明性原则
2、简述法的作用的局限性
(一)法律是以社会为基础的,因此,法律不可能超出社会发展需要“创造”社会。
(二)法律是社会规范之一,必然受到其他社会规范以及社会条件和环境的制约。
(三)法律还要受自身条件的制约。
综上所述,重视法治建设并不表明法律万能,也不代表社会生活的全面国家化。法治意味着秩序,要避免出现法律太多,法治太少的局面。
3、法律对自由的限制原则有哪些?
(1)伤害原则。仅当为了防止和控制一个人对他人造成利益损失时,限制一个人的自由才是可以确证的。(2)亲缘主义原则。当一个人的行为严重伤害自己,或者他的行为将使他丧失重大利益时,限制他的自由可以得到确证。(3)立法伦理主义。法律应该对违反道德的行为进行限制。(4)冒犯原则。冒犯行为主要是指出版或传播色情淫秽物品的行为。
4、法在宏观经济调控中的作用:引导作用,促进作用,保障作用,制约作用,协调作用
五、论述题
1、试述我国法律解释的一般原则在我国,法律解释的一般原则可概括为如下几个原则:
合法有效原则根据这项原则,要求法律解释要做到:(1)权限合法。即各种法律解释主体必须严格恪守各自的权限,决不允许超越解释权限,越权解释和代替解释都是不合法的、无效的。(2)内容合法。法律解释必须完整地、准确地体现和表述立法指导思想,在符合立法原意和不改变现行立法的内容的基础上,对法律作出解释。(3)程序合法。法定解释从提出草案、讨论草案到通过、批准和公布法定解释都必须经过法定程序。(4)对低位阶法律的解释不得抵触高位阶的法律。(5)对法律概念和规则的解释与法律原则必须保持一致。
公正合理原则法律解释的内容不仅应是合法的,还必须是公正合理的。要保证法律解释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必须做到:(1)要符合社会主义道德,坚持尊重公序良俗。(2)要体现社会主义的价值观念。按照社会主义的价值观念,法应当是建立和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公平、效益和个人自由,促进和保障社会发展的有力手段。(3)要符合社会公理。符合社会现实。
(4)顺应客观规律和社会发展趋势,尊重科学。(5)要以党的政策和国家政策为指导。 法制统一原则为了保证法制统一,必须坚持协调一致原则。其基本要求是:(1)同一法律解释的前后内容必须协调,统一于同一立法指导思想之上,决不能前后矛盾。(2)法律解释必须与所解释的法律的内容协调一致。不能相矛盾,更不能相抵触。(3)法律解释不仅要依据被解释的法律,还要结合考虑其他有关的法律规定,力求与相关的法律内容协调一致。以免作出片面的、不准确的解释。(4)立法解释、行政解释、司法解释等各类法律解释之间也必须协调,不能相互矛盾。
历史与现实相统一的原则任何法律法规都有自己制定时的特殊历史背景和历史原因,包括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政治关系、某一历史事件等。法律解释需要结合法律制定时的历史背景,深入了解立法意图,把握立法原意。但是,仅仅从历史的角度,说明立法当时的法律意图,应该说是不够的。因为,对法律的解释是为法律在现实中的运用服务的。这就要求法律解释工作要将历史与现实结合起来,既考虑法律制定时的历史条件和历史要求,又考虑社会经济政治状况的变化。其中,现实的需要是两者统一的基础。事实上,由于解释者总是从自己所属的特殊视角看问题,他与法律的制定者一样,都有自己的历史局限。所以,要求他与几十年、甚至几百年前的法律制定者持相同的立场和观点,客观上是很难做到的,主观上也是不必要、不合适的。这当然不是说,可以不顾法律的文字含义任意解释法律,而是说法律解释应该立足于法律实践的现实性。
法理分析:2002年8月18日晚11时许,延安市宝塔公安分局万花派出所民警称接群众举报,新婚夫妻张某夫妇在位于宝塔区万花山乡的一所诊所中播放黄碟。三名民警称从后面的窗子看到里面确实有人在放黄碟。即以看病为由敲门,住在前屋的张某父亲开门后,警察即直奔张某夫妻住屋,“一边掀被子,一边说,有人举报你们看黄碟,快将东西交出来”,并试图扣押收缴黄碟和VCD机、电视机,张某阻挡,双方发生争执,张某抡起一根木棍将警察的手打伤。警察随之将其制服,并将张某带回派出所留置,同时扣押收缴了黄碟、VCD机和电视机。第二天,在家人向派出所交了1000元暂扣款后张某被放回。10月21日,即事发两个月以后,宝塔公安分局以涉嫌“妨碍公务”为由刑事拘留了张某。10月28日,警方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张某;11月4日,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退回补充侦查;11月5日,张某被取保候审;11月6日,张某在医院被诊断为:“多处软组织挫伤(头、颈、两肩、胸壁、双膝),并拌有精神障碍”;12月5日,宝塔公安分局决定撤销此案;12月31日,张某夫妇及其律师与宝塔公安分局达成补偿协议,协议规定:宝塔公安分局一次性补偿张某29137元;公安宝塔分局有关领导向张某夫妇赔礼道歉;处分有关责任人。
法理分析:这是一个典型的公民个人私权利和国家公共权力之间的冲突的案例,具体分析如下:首先,张某夫妇是否具有在家看黄碟的自由。我们知道,自由是公民重要的法律权利,更是人权的重要内容。自由在与公共权力的比较中,无论在事实上还是在逻辑顺序上,都具有先在性的意义,是权利得以存在的非常重要的正当性理由。因此,各国宪法、法律都对公
民的自由权予以切实地确认与保障。我国公民更是在政治、社会和家庭生活等领域享有广泛的自由。由于行文等诸多方面的原因,法律不可能通过列举的方式一一确认公民应该享有的各种自由,而是根据情势的需要,对有些暂时无法行使的自由加以限制,这样,在法治国家中,人们在涉及公民自由的问题上就普遍坚持了法未禁止即自由的原则。联系本案,我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都未禁止公民在家看黄碟的行为;如此看来,张某夫妇的行为未有任何违法性可言。尽管警方有关人员认为,看黄碟的地点不是家,而是诊所(公共场所)。对此,我们认为,法律上的家,不仅包括公民日常生活起居的场所,也包括临时居所(如租住的旅馆的房间)。本案中的地点,居办合一,居办有分,而且下班后就仅仅是居所。故此说不能成立。至此,我们很容易看出,在本案发生以前,张某夫妇并没有因为自己的行为违法而与公权力发生冲突,从而给公权力介入提供口实。
其次,张某夫妇在行使自由权时是否超过了必要的限度。我们生活在一个人与人组成的社会之中,每个人在享有自己的自由时,都会与他人的自由发生交叉甚至冲突。为了避免冲突或矛盾的发生,法律就在事前对自由的界限作出规定,以确保自由只在一定的范围内行使。这正像波斯纳概括密尔的表述,“你的权利止于我的鼻尖”。那么,张某夫妇的行为是否“冲撞”了他人的权利呢?从案件事实看,律师特意澄清说当时拉有双层红水绒窗帘,且这一对并未患有露阴癖的新婚夫妇已经上床,拉上窗帘是可以合理想见的人之常情。显然,影像不可能跳出窗外去影响他人。
复次,执法人员的主体资格值得质疑。我们知道,执法活动只能由国家行政机关及其正式的工作人员代表国家进行。警察的行政执法作为一种较重要,较特殊的权力,其行使更有严格的要求。连50元以下罚款,警告这样较轻的治安处罚若由非公安人员进行时,也要经过严格委托程序。而本案中进入张某家中的三名“警察”的身份到底如何呢?按警方的说法是:“当时他们去了三个人,都穿了警服,但由于没有授衔,确实没有警号。”如果不是“陌生于执法”,陌生于警察这一执法队伍的建设情况,就不能不知道,全国在编的正式警察,每个人都有一个在全国独一无二的警号。因为设置警号的主导思想之一就是让广大公民通过警号来监督警察的行为。所以,只要是正式警察,就必然会有警号。而警衔则是根据警察的从警年限、职务、职称等因素授予正式警察的等级标志。取得警衔并不是取得警号的原因,相反,要有警衔,必须得有警号。这种情况,宝塔分局副局长魏世平告诉记者,“其中两人虽然不是正式的公安民警,但属于地方公安编制,(是否类似于保安,作者注)„„另外一名干警已经在去年通过人民警察录用考试,并且已经被陕西省公安厅批复录用为正式的民警,只是现在还没有办理手续,所有没有授衔。”可见,后一名还没有实现质的飞跃,成为正式警察,前两名压根就不是警察。如此三人去执法,有何合法性可言!尽管在与张某发生冲突后,派出所长贺宏亮(可能是正式警察吧)赶到现场,但他能够使三人的此前行为合法化吗,能够证明张某此前的阻挡甚至打人的行为是阻碍执行公务吗?
总之,在民主与法治的社会中,公民住宅不受侵犯是公民的一项重要权利,正像一句西谚所言,everyman’shouseishiscastle(各人的家就是他的堡垒)。主人尽可以在其“堡垒”中从事各种无害于他人的活动;而对于公权力而言,则坚持权力制约,坚持法未授权即禁止的原则,主张权力应该服务与权利,反对官本位,权力本位。本案中无论张某夫妇在家看黄碟的行为是否触及了他人的“鼻尖”,任何没有执法权的人都无权私闯他们的堡垒而对他们执法,因为法律之治更强调的就是程序之治;即使是警察进入他们的住宅,也不能毫无法律根据地扣押电视机、影碟机等物品。更不能在被媒体曝光以后,恼羞成怒,像个别警察说的,“不信就治不了他”,而将治安案件上升为刑事案件,以彰显权力的威严,从而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啃老族
有过这样一个谜语,谜面是“一直无业,二老啃光,三餐饱食,四肢无力,五官端正,六亲不认,七分任性,八方逍遥,九(久)坐不动,十分无用”。谜底是:啃老族。
这样一些人并非找不到工作,而是因为各种原因主动放弃了就业的机会,赋闲在家,不仅衣食住行全靠父母,而且花销往往不菲。这样的一群人叫“啃老族”,也叫“傍老族”。他们的年龄都在23-30岁之间,正值青春壮年。随着这一社会现象引起越来越多人的关注,智联招聘(www.zhaopin.com)特别对职场人进行了关于这一现象的调查,那么职场人身边有没有啃老族,职场人是怎么看待啃老族的呢?职场人认为该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呢?在为期两周的调查中,共有6,000余位职场人参与了调查,调查显示,对于“啃老族”这个新名词,职场人并不陌生。又被叫作“2030”。社会学家称之为“新失业群体”。
一、 超过七成职场人知道“啃老族”
尽管“啃老族”还算个比较新的名词,但是超过七成职场人都知道这个新名词。其中超过三成的职场人对于“啃老族”非常了解,知道“啃老族”是这样一些人,他们并非找不到工作,而是因为各种原因主动放弃了就业的机会,赋闲在家,不仅衣食住行全靠父母,而且花销往往不菲。这样的一群人叫“啃老族”,也叫“傍老族”。他们的年龄都在23-30岁之间,正值青春壮年。可见,目前“啃老族”现象还是存在上升趋势,成为越来越引人关注的社会问题,那么职场人是否能接受“啃老族”朋友呢?
调查显示,只有一成职场人明确表示看不起“啃老族”不会和这样的人交朋友,其他职场人的态度则是相对宽容一些。大部分职场人认为交朋友还是要看人品和投缘,而“啃老”并不是人品问题,不成为不交友的理由。可见,大部分职场人对于“啃老族”并没有采取完全排斥的态度,对于自己身边出现的“啃老族”基本还是可以接受的。
二、 超过七成职场人可接受的啃老年龄为25岁
尽管职场人对于“啃老族”抱以了相对宽容的态度,但这并不表示职场人认为可以接受他们一直“啃”下去。超过七成的职场人认为25岁是一个可以接受的年龄界线,更宽容一点的职场人可以考虑接受到28岁或者30岁。只有不足4%以上的职场人认为可以接受30岁以上还在“啃老”。中国人都认为“三十而立”,如果三十岁还在依靠父母生活是很难为大家所接受的。智联招聘职业顾问认为,职场人对于“啃老族”的宽容不等于社会为“啃老族”提供了进一步发展的土壤。年轻时的积累是非常重要的,不能在进入社会时找到一个属于自己的位置,会使自己未来发展的道路越来越狭窄、越来越艰难,甚至只能将“啃老”进行到底。而当他们进入中老年后又成为新的社会问题,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啃老”是对自己和家庭的不负责任。
三、 职场人认为“就业挑剔”与“创业幻想”是产生“啃老族”的主要原因 职场人在分析产生“啃老族”的主要原因类别时,近三成职场人认为与大学毕业时的“眼高手低”“百般挑剔”有关。智联招聘职业顾问指出,目前大学生就业难的形势下,已经使很多大学毕业生在就业时更加理性和实际,能够将个人兴趣、未来发展与就业现状结合得较好。但是,同时也确实存在一部分学生对自己期望较高,因为自己的“挑剔”而错失了就业的良机。目前由于每年毕业的大学生呈增加趋势,而就业单位给应届毕业生的机会是比较有限的,其他大部分职位都对工作经验有较高要求,因此在没有及时就业的情况下,又失去了应届毕业生的身份,就会使自己的就业前景更加暗淡。智联招聘职业顾问认为,对于自己的就业应该制订最高目标和最低目标,在面临毕业即失业的情况下应该考虑先就业再择业,毕竟融入社会、融入职场是事业腾飞的第一步。
其次,职场人认为很多“创业幻想型”的青年人最终也变成了“啃老族”。很多年轻创业者尽管有着强烈的创业愿望,但是缺乏“真才实学”和实践的积累,最终导致创业失败。而创业失败后又不愿意“寄人篱下”成为打工者,直接导致了“啃老”的现实。
对此,智联招聘职业顾问认为,对于刚刚走上社会的年轻人来说创业应该更加慎重。尽管现在对于创业有越来越多的优惠政策,但是在竞争激烈的今天创业除了需要有强烈的愿望和决心以外,点子、经验和人脉积累都非常重要。但对于初入社会的年轻人来说,尽管有着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勇气,但是毕竟在社会经验和人脉资源方面仍然有着太多不足,因此创业成功的几率也相对较小。因此,智联招聘职业顾问建议,创业前应该有一个全面的考察,确认可行性,多咨询有经验的人,提升自己创业项目的成功率。同时,一旦创业失败,应该面对现
实,积极选择其他的道路,重新开始积累,这样才能够为自己今后再创业创造条件和机会。
另外,职场人认为有些人图安逸、频繁跳槽、自身文化水平较低、不敢走入社会等也都是造成“啃老族”出现的一些原因。总之,“啃老”的原因主要还是来自于年轻人自身,年
轻人应该敢于面对自己对于家庭和社会的责任,走入社会成为其中一员是最为重要的。
四、解决“啃老族”应多借助社会力量
对于父母是是否应该对于年轻人的“啃老”负有责任,职场人的态度各不相同。超过四成的职场人认为父母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因为家庭教育非常重要,孩子目前的一种状态与家长的教育甚至娇惯纵容有着直接关系。还有近四成的职场人这与父母没有关系,作为成年人,他们已经有自己清晰的认识和想法了,应该知道自己不就业给自己和家庭造成的影响。还有不到两成的职场人则认为这件事情很难说清楚到底是谁的责任。但是大部分职场人认为,无论出现“啃老族”现象的责任到底在谁,但是作为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还是应该更多的依靠社会力量。超过三成的正常人认为社会成立机构对“啃老族”做心理工作,鼓励他们就业是比较有效的途径。还有近三成的职场人认为社会力量应该帮助父母对这些“啃老族”进行劝导,并帮助他们寻找就业机会。智联招聘职业顾问认为,社会的确需要共同帮助“啃老族”认识到自己目前的情况和未来可能出现的情况,特别是媒体在其中的重要引导作用。但是最重要的还是“啃老族”自身的一个认识转变,首先必须意识到今天“啃老”给自己和家庭明天带来的结果。“啃老”族只会越啃越老,越老在社会上的竞争力就越弱、就越难解决就业的问题。长期脱离职场,只会离职场、离自己的职业梦想越来越远,因此就业是最重要的,先要走出去,才能考虑走多远。
庄明科:这是一个个体行为,这种个体行为对社会有很大的影响,尤其看起来比较极端的行为给人的震动比较大一点。很多人之所以啃老没有就业的原因是什么?一方面高级方面的工作做不了,相对来说薪酬比较低比较辛苦需要在基层里面锻炼的工作他又不想去做。如果这种案例一旦出来的话,人家说一个大学毕业生连垃圾都去捡了,如果工作分成很多等级的话,捡垃圾算是比较低等的。这样的报道对整个社会还是有很大的积极意义的。
深层次的原因跟整个文化是有关系的,文化的原因一方面影响到教育,另一方面影响到家庭教育。家庭和整个教育二者来讲,更多的是家庭占了主要方面,教育在里面占了次要的方面。整个家庭教育模式,包括中国传统的教育模式,家庭一开始就是引入到教育里面来,上小学之前这种教育是很关键的。很多家庭教育很难改变,国家教育作为一个国家来说可以干预的,也可以通过国家的教育角度提高学生自立方面的意识,包括探索自我,适合自己做什么工作。通过改变教育,来改变这个人。
问题:1是否知道“啃老族”
2身边有没有啃老族
3是怎么看待啃老族的呢?
4是否能接受“啃老族”朋友呢? 5认为产生“啃老族”的主要原因 6认为该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呢? 7父母是是否应该对于年轻人的“啃老”负有责任 8是否应该更多的依靠社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