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标准比较
企业管理
欧美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标准比较
帅萍1,周祖城2
(1.上海大学悉尼工商学院,上海201800;2.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上海200028)
要:企业社会责任(CSR)评价体系是推动CSR进程的重要力量,尽管多方呼吁构建我国
摘
CSR评价标准,但现实情况表明,有关理论研究明显不足。对欧美影响力最大的评价体系DJSI与FTSE4Good的比较发现,两者在消费者保护、财务绩效、社会标准内涵、股东保护、人权等方面存在
明显的差异,反映评价体系的区域特征。其差异存在隐性和显性依据,对构建我国CSR外部评级体系标准有一定的启示。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欧美;评价标准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6487(2008)23-0170-03
接纳的人权准则、确保良好的供应链劳动标准和反对贿赂;
1欧美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标准概述
欧美CSR评价体系众多,其中,影响力较大的如下:(1)道琼斯社会指数(DJSI)包括经济、环境和社会三方
就五个筛选标准的每方面,FTSE4Good指数同时根据该标准的政策、管理和报告进行考核;这样,一共有15项考核,每项考核指标分为核心指标和建议指标。其中的建议指标可根据该地区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5)Ethibel设有各种必要的伦理投资准则,包括排除条款,也就是淘汰那些从事核能发电、军火、违反人权、基因改良生物的投资标的。此外,Ethibel还设有评选的标准,如数据/信息处理效率、公司治理及员工政策等。
(6)AA1000旨在通过提高社会和道德会计、审计和报告的质量来支持机构向可持续发展迈进,可用于建立更专业的标准和加快责任标准的统一。
面的标准,每方面又同时考虑一般性和行业性:
经济———公司治理、风险和危机管理、行为规范/遵守法制/贪污腐败、行业特有的标准;
环境———环境绩效、环境报告、行业特有的标准;社会———人力资源开发、吸引和留住人才、劳工实践指标、企业公民/慈善事业、社会责任报告、行业特有的标准。
(2)KLD(Domini)用了7个与公司社会绩效相关的定性变量评价公司对其利益相关者的责任:
社区———公司慈善捐赠、支持初级和中级教育、支持困难群体住房;
公司治理———公司高层和董事会成员有限薪酬、其持股额度在20%-50%的公司具有良好的社会和环境记录;
多样性———对于女性及少数民族的雇用与升迁的记录,尤其是经理级以上职位的状况、对于处理员工在工作及家庭上的福利方案、对于同性恋者的雇用方案;
劳工关系———公司关于劳工事务的记录、职场安全、劳工福利方案、及有意义的利润分享计划;
环境绩效———公司罚款记录、废弃物处理、有毒物质排放、废弃物减量及污染排放减量的成果、资源回收成果、环保性产品及服务;
人权———公司员工权利、尊重本土人员的文化和信仰;产品安全和使用———公司致力于增进经济效用、质量保证、研发和创新、反垄断;
(3)财富50+评估指标包括公司治理、绩效管理、公司战略、保障、公开披露以及利益相关者管理等6个方面。
(4)欧洲FTSE4Good指数系列从五个方面的筛选标准,包括:支持环保工作、与利益相关者发展正面关系、支持普遍
2比较:DJSI与FTSE4Good
欧美CSR外部评价都自成体系,各自选用不同的纬度,
评价标准也各有侧重。这样给比较研究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为便于深入比较,分别选择欧美影响力最大的评价体系
FTSE4Good和DJSI;同时,为了避免评价标准的偶然性,以
KLD作为比较参照。鉴于DJSI评价标准描述更加简单、清晰,比较从DJSI一级评价标准开始,一直延伸至二级标准及其内涵要素,作表1概述。
由表1,综合比较DJSI与FTSE4Good具体标准,至少显
示以下特点:
(1)DJSI和FTSE4Good存在许多共同点。DJSI和
FTSE4Good一级标准中都含有环境标准,强调环境对企业发
展的制约。
(2)DJSI比FTSE4Good更注重财务绩效。将两评价体系的比较深入到二级评价标准,可以发现:FTSE4Good中经济标准完全内含于DJSI经济标准中,且DJSI内涵更为丰富;
FTSE4Good对企业财务绩效的重视远远低于DJSI。
(3)DJSI比FTSE4Good更注重股东权益。综合KLD参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7077206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06JA63004);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
规划课题(2006BJB019)
统计与决策2008年第23期(总第275期)
企业管理
表1
经济
公司风险和危机行为规范/遵守行业特有治理
管理
法制/贪污腐败
标准产品使用
反对贿赂
供应链劳动标准
DJSI与FTSE4Good评价标准比较
环境
环境绩效
环境报告环境绩效环境
行业特有标准
吸引和留住人才
人力资源开发
指标多样性人权人权
社会
劳工实践企业公民/社会责任
慈善事业社区
报告
行业特有标准产品安全
DJSIKLD(参照)FTSE4Good
√劳工关系
利益相关者
照结果,“公司治理”子项是欧美CSR外部评级体系经济标准中差异最显著项。可见,保障股东权益在美国CSR评价体系中的地位较高。
(4)DJSI比FTSE4Good社会因素内涵更丰富。DJSI社会标准中的很多主题,如“产品信息”、“产品质量和召回”、“全球资源”、“生物伦理”以及“职业生涯规划”等主题,在
DJSI比FTSE4Good更注重社会因素却让人有些费解:
相关研究和财富企业社会责任排行榜均表明,尽管欧洲对
CSR的关注晚于美国,欧洲企业社会责任总体表现优于美国企业;但FTSE4Good社会标准内涵和要求却明显低于DJSI。
后者与欧美的实际情况以及此前的分析似乎相当矛盾。
对此,我们可以借助Matten&Dirk的研究解释该悖论。Matten&Dirk将CSR区分为显性CSR(explicitCSR)和隐性CSR(implicitCSR)。其中显性CSR考量企业制度和文化中的社会责任成分,而隐性CSR则包含在更广义范围内的社会规范和政府规制中。
如果说美国企业更多依赖于契约基础上的市场机制,欧洲国家则更多表现出嵌入性。如,欧洲企业常采取联盟所有制,联盟网络成员包括银行、保险公司、社区甚至政府。作为企业的重要利益相关者甚至是所有者,欧洲政府还通过各种规制强行要求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从而将本应属于企业自选范围内的CSR变成企业所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此外,企业的经营还受无数的非正式网络制约,如德国的很多中小企业受当地的天主教约束,也可能是当地某社团或俱乐部成员,从而自觉履行特定的CSR。在美国,企业可以不通过协会直接采纳特定的行为准则,而在欧洲则不可能。
由此,FTSE4Good看似说明欧洲CSR不注重社会要素,事实上恰恰说明欧洲现有的宏观和中观CSR制度供给已经蕴涵了由美国企业制度表达的社会责任要素。对欧洲企业而言,履行DJSI所包含的某些CSR标准,不是出于道德的选择,或出于长期发展需要的战略意图,而是其存在的前提,是无需CSR外部评价体系测度的法律问题。当然,美国CSR也确有比欧洲内涵更加丰富之处,那就是消费者权益保护。其原因在于,美国是消费者运动起源国,最早提出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产生了世界上第一个消费者保护组织。另外,消费者保护也最有利于增进企业财务绩效,与DJSI前一特征相吻合。
FTSE4Good中缺乏。其中,“产品信息”、“产品质量和召回”均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DJSI比FTSE4Good更注重维护消费
者权益。
(5)FTSE4Good比DJSI更注重人权因素。FTSE4Good中,人权是筛选标准的五个方面之一。不仅如此,FTSE还对人权进行了事先的区域划分。无独有偶,同样出自于欧洲的
ESI指数,人权作为6方面之一的筛选标准出现,是一级评估标准。相比之下,甚至在二级标准和三级标准中,DJSI也没有
出现人权的直接表述。只在“劳工实践指标”中,内涵人权主题,如“多元性”、“歧视”和“结社自由”等。
(6)FTSE4Good和DJSI都关注员工,但侧重点不同。
FTSE4Good更加注重员工本身,既便标准中体现企业绩效是为了更好服务员工的内涵,而不是恰恰相反;FTSE4Good有
关员工标准关注点比较狭窄,其中不多的内容主要包括健康、安全、家庭和培训。而DJSI除健康、安全和培训(没有出现关于家庭的直接表述)作出了具体的描述以外,还对员工的薪酬、满意度和解雇等方面作了比较详尽的描述。
(7)CSR外部评价标准总体反映区域差异。综合DJSI、
FTSE4Good和KLD所有项对应情况,KLD比FTSE4Good更接近DJSI。说明,欧美CSR外部评价标准的差别除评价机构
的差异因素以外,反映区域差异。这种差异涵盖经济、文化、法律和政治等各方面。
33.1
分析
财务绩效与股东权益差异
3.3员工标准中的差异
DJSI比FTSE4Good更注重财务绩效并不难理解:作为
更加自由的市场经济实体,美国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标准确实倾向于注重财务绩效,也因此,CSP和CFP关系的研究是美国CSR研究的焦点问题之一。所有这些因素当中,又以公司治理最为显著。
欧洲公司与美国公司治理结构的差异也有助于理解
DJSI和FTSE4Good标准对员工的重视反映出欧美国家“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已经得到了较为普遍的接纳。DJSI和FTSE4Good标准中“人本”的绩效指向差异,反映出欧美企业CSR的动因不尽相同。如果把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动因区分
为经济动因、道德动因和法律动因。那么,相对而言,美国企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动力更倾向于经济动因,而欧洲企业则更倾向于法律动因和伦理动因。
DJSI比FTSE4Good中股东权益的差异:以德国为代表的欧
洲大陆型公司治理重视与股东、员工、相关企业和社区等各方面关系,CEO被董事会分权,并且职员参与公司决策;而美国公司CEO处于决策中的强势地位,并且不受董事会约束,公司以资本市场为导向。如此,一方面反映美国普遍对股东权益的重视;另一方面,就欧洲模式特别是北欧公司治理模式的企业责任观而言,本身已经包含了企业社会责任的成分,无需FTSE4Good再多强调。
DJSI比FTSE4Good内涵更为丰富的员工标准,似乎又
构成了一个悖论:对于欧洲的小国家而言,就业和劳工关系特别受重视。Welford年的调查同样显示,欧洲企业在员工方面的表现明显优于美国企业和亚洲企业,体现在人权保护、节假日、公平工资和公平就业等多个方面。然而,FTSE4Good有关员工标准关注点却更为狭窄,其中的原因在哪里?
事实上,欧洲企业社会责任中有关员工权利的内容却不算很多,其原因并非因为欧洲不重视员工权利,恰恰相反,员
统计与决策2008年第23期(总第275期)
3.2社会标准中的悖论
171
企业管理
工权利已经普遍写入法律,并已经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公平的工资、工作时间和工作条件等,都是企业所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在既有的制度和文化基础上,对欧洲而言,企业社会责任意味着通过培训提供高质量的培训、提高员工参与、改善员工家庭关系以及尊重基本的社会人权。也因此,
[7]
社会绩效,以促进企业社会绩效与财务绩效统一。为此,可比性非常重要。然而,如果按照一般CSR评价标准,仅仅从企业政策、流程和战略中是否包含企业社会责任来考量一个企业的社会绩效,而忽略企业所处的区域因素,很难做到客观。这也对CSR外部评价体系跨国比较提出了挑战,要想比较企业在CSR方面的表现,除考察企业本身之外,其所处环境的因素如法律和NGOs的状况同样不可忽视。
DJSI和FTSE4Good在人权方面显示出明显的差异。FTSE4Good标准符合欧洲的价值判断。
此外,DJSI和FTSE4Good不约而同对环境表示了高度
的关注,反映环境已经成为欧美乃至全球关注的焦点,并将日益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关键要素。
(5)FTSE4Good和DJSI响应了各自国内实际情况的需求,反映了欧美CSR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那么,中国的CSR问题哪些?为此,适合中国需要的CSR评价体系,首先
需要发掘问题在哪里。这种问题一定是企业本身的问题,也是整个中国经济和社会的问题。
如消费者保护,诚信问题。又如种族歧视问题,在美国矛盾很尖锐,但中国不存在。
参考文献:
4讨论与启示
DJSI和FTSE4Good标准比较至少说明几个方面的问
题:
(1)明确企业社会责任内涵和边界是制定CSR外部评价
标准的前提。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在不同的地区,对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时间,涵义可能大相径庭。因此,在使用和定义这个概念的时候,我们必须十分小心。也因此,到目前为止,仍然没有一个被普遍接受的CSR定义;同时,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必须区别对待不同地区和国家对
CSR的理解,否则,很容易犯方向性错误。如麦当劳一直以其在美国CSR表现而自豪,但在欧洲却常因为侵犯员工权利
而遭到职责;贝尔,一个在欧洲被认为相当有责任的跨国公司,但在美国却常因顾客关系和产品安全受指责,甚至被告上法庭。
如此,我国CSR外部评价标准的确立前提,必定是清晰界定在当前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条件下,我国CSR的内涵和边界,并根据我国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进行动态调整。当然,在CSR被日益重视的今天,明确不同国家或地区CSR内涵和边界也是我国企业参与全球竞争的重要方面。
(2)CSR评价标准作为制度供给,和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其
他制度之间存在相互配合的问题,尤其以和法律之间的配合为重。作为一项制度供给,CSR外部评价体系需要配合和补充现有政府CSR制度,以及文化中隐含的非正式CSR制度。当然,除此以外,CSR外部评价体系还需配合要各种行业自我规制以及NGOs等制度供给。
(3)企业社会责任和一个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文化和
历史背景等因素密切相关,许多企业社会责任政策都是基于当地的问题而定。这也对构建我国CSR评价体系提出了挑战:一套切合我国实际需求的外部评价体系必须符合当前企业利益相关者期望,即使我们借鉴DJSI和FTSE4Good,不能完全照搬;同时,还必须考虑到,中国经济长期以来处于高速发展中,未来这种高速发展还将在很长时间内延续,CSR评价体系必须匹配我国各方面发展的变化而保持一定的动态性。
(4)CSR外部评价的价值就在于通过测度企业CSR绩
效,帮助顾客、社区、政府和潜在员工等利益相关者判断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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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浩天)
统计与决策2008年第23期(总第27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