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合作协议 甲方:
战略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甲方”)鉴于北京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乙方”)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综合性产权交易机构,是北京市国有资产唯一的制定交易场所,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选定的从事中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首批试点产权交易机构,是北京市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专业化、集约化并购市场,区域性、非公开资本市场,是国内最大的综合性产权交易机构之一,年产权交易额超过2000亿元,拥有丰富的项目资源、投资人资源,成熟的交易系统和客户群。故拟委托乙方为其政府(含各县、市、特区政府)招商引资、地方企业融资的战略合作平台。按照资源共享、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招商引资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甲方责任与义务
1.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最新的招商引资项目或企业融资项
目资料供乙方有针对性的选择及向潜在投资人推荐项目。
2. 甲方负责提供当地的投资环境、优惠政策等相关文字、图
片资料给乙方,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有效性。
3. 承诺在与乙方介绍的投资商谈判中,诺设计其他项目,也
属本协议范围,按本协议经济条款执行。
4. 甲方必须保守乙方提供的信息及资料的秘密,未经乙方同
意,不得向第三方扩散。
5. 甲方按协议要求支付乙方的代理费用和佣金。
6. 甲方指定__________________作为与北交所对接的工作
小组,并由_______________担任组长。
二、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乙方负责为甲方招商项目、企业融资项目提供咨询服
务,负责甲方在北京地区招商引资活动的组织、策划和协调。
1.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应及时向投资方推荐项目,或将
符合当地产业特点的境内外投资信息传递给甲方,并负责
做好甲方与投资商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2. 乙方应充分利用境内外资源和信息发布充分方面的优势,
积极介绍促成投资商来当地考察项目,投资环境及项目洽
谈。
3. 乙方每年有针对性的邀请境内外投资商赴甲方考察(不少
于5批次),或达成至少不低于50000万元人民币的项目
投资。
4. 向甲方提供有关招商引资和企业融资方面的咨询服务;协
调甲方与投资商谈判;协调甲方办理设立北京办事机构及
安排境内外考察事宜。
5. 向甲方提供相关会员信息资料。
6. 对甲方推荐项目进行专题推介服务,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
于以下几种:
(1) 通过北交所网站定期不限次数发布招商信息;以网
络路演、视频等方式提供重点项目推荐。
(2) 参加北交所项目发布会和专题推介会,项目发布会
每年不少于5场次,专题推介会每年不少于2场次。
(3)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为甲方提供与各大央企直接对
接服务,每年不少于2次。
(4) 北交所电子大屏滚动播出招商项目(每周一次)。
(5) 财经类纸媒体,如《中国证劵报》等,每月选择发
布一次项目信息。
(6) 北交所场内各类会员发布,全年不少于10次。
7. 乙方指定北交所投融资服务中心为招商工作的对接部门。
三、 经济条款
1. 代理费用:每年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10万元,自协议签
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付清。
2. 佣金:本协议约定的招商引资项目代理佣金为引进资金的
3%以内,引资资金指形成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金等。
3. 佣金的支付方式及时间:本着“不成功不收费”的原则,
佣金支付以引资资金到位后五个工作日内付给乙方(佣金
数额和付款方式个案处理)。
四、 附则
1. 自甲方提供资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将甲方
的资料向投资商推荐,并将投资商的投资信息传给甲方。
2. 甲方若需乙方提供本协议之外的服务项目,双方可另定补
充协议。
3.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签订日起生效。
4.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订立即生效,若
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