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资金审批表
潼南县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审批表
企业名称(盖章)
填表人: 联系手机: 填表时间: 2012年 月 日
填表要求与说明
1. “企业名称”要填写标准全称,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项目备案证上的项目法人名称一致。
2. “组织机构代码”要填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
3.“项目类型”必须中选择一项; 技术改造项目指企业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和新材料等引进和应用的项目。优先支持列入年度全市重点项目计划、市级行业重点项目计划和市级万户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中的技术改造项目。新产品项目重点资助民营企业新产品研发设计,以及市场增长快、税收贡献大的新产品产业化项目,优先支持列入《重庆市技术创新项目指导性计划》中的新产品项目。技术创新项目重点资助行业前沿技术、共性关键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研制开发;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优先支持企业技术中心、体验中心、工业设计与创意产业、独立研发公司、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企业自主创新平台建设项目。鼓励类产业投资贷款贴息项目重点支持符合西部大开发鼓励类产业目录的投资项目,优先支持促进产业链发展的配套项目。中型以上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项目重点支持有市场、有回款、有效益的困难企业所需流动资金的贷款贴息项目。市场开拓项目重点支持企业采购本地产品、生产资料和参加国内外展会,鼓励在重庆建立营销结算中心,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及开拓国内外市场的项目。新创办企业项目重点支持新创办企业租用经营场地、技术改造及环境整治项目,鼓励小微企业进园区入基地发展。商贸流通物流项目重点支持物流配送、商贸网络建设、批发零售、电子商务、会展及其他生活服务业等项目。农业产业化项目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
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的基地建设、技术改造、产品市场开拓等项目。增长快、贡献大的企业重点支持销售收入增长速度快、税收贡献大的企业。国家有关扶持资金的配套项目。其他鼓励类项目。
4. “企业上年经营状况”指2011年企业的经营情况,实现的销售收入、利润、上缴税收及出口创汇的金额。
5. “申报项目资金类别”只能选择一项。投资补助实行分类、分档资助,主要包括新产品研发设计、技术创新等项目。单个项目的资助额原则上控制在实际投资的30%以内,对税收增长贡献突出的企业承担的重大研发项目,可适当提高资助比例。贷款贴息实行分类、分档贴息,单个项目的贷款贴息参照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贴息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该项目年度利息的30%,适当提高对税收增长贡献突出的企业的贴息比例。
6. “所属行业”在农、林、牧、渔业、工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中选填一项。
7. “财政资金用途”指财政专项资金的具体计划用途,如:用于购置某关键重要设备(包括名称、型号、数量及单价)、贴息等。
8. “项目实施起止时间”必须按项目实施(开工建设)时间到完工(竣工)时间填写,具体到月份。如“2012.01—2012.12”。 9.“项目进度”指累计投资金额占总投资的比例。 10. 通过主管部门和县审补委同意申报的项目,按审补委的通知要求准备项目申报的附件材料进行正式报批。
项目申报附件材料
一、必备材料
(一)企业概况(放入注册信息)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图片扫描件)
(三)企业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要求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签章);(图片扫描件) 二、分类附件材料
(一)投资补助项目
1.符合规范的可行性报告、有关工作方案和计划;(必备资料) 2.发生费用的预算;(必备资料) 3.项目实施进度说明材料;(必备资料)
4.就业、纳税及专利证明(就业和纳税必须提交,专利根据情况现场提交) ;
5、企业上年度的财务报表;
6. 项目相关合同及发票(根据情况现场提交) ;
7.项目立项批文或企业管理层立项决议(文件)(根据情况现场提交) ;
8. 业主认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根据情况现场提交) ; (二)贷款贴息项目:
1.符合规范的项目可行性报告;(必备资料)
2. 当年承贷银行的贷款合同和支付利息凭证(复印件); 3. 项目实施进度的说明材料;(必备资料) 4. 就业、纳税证明; 5、企业上年度的财务报表; 6. 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
7. 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等批复文号及文件复印件;
8. 业主认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可视项目具体情况适当增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