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苯二甲酸酐;苯酐安全技术说明书
邻苯二甲酸酐;苯酐
中文名: 邻苯二甲酸酐;苯酐
英文名: o-Phthalic anhydride
标
识 分子式: C8H4O3 分子量: 148.11 CAS 号: 85-44-9 RTECS 号: TI3150000 UN 编号: 2214
危险货物编号: 81631
IMDG 规则页码: 8210
外观与性状: 白色针状结晶。有令人窒息的气味。
理
化
性
质
燃
烧
爆
炸
危
险
性
包
装
与
储主要用途: 用于制造增塑剂、苯二甲酸二丁酯、树脂和染料等。 熔点: 131.2 沸点: 295 相对密度(水=1): 1.53 相对密度(空气=1): 5.10 饱和蒸汽压(kPa): 0.13/96.5℃ 溶解性: 不溶于冷水,溶于热水、乙醇、乙醚、苯等多数有机溶剂。 临界温度(℃) : 临界压力(MPa): 燃烧热(kj/mol): 无资料 避免接触的条件: 接触潮湿空气。 燃烧性: 可燃 建规火险分级: 丙 闪点(℃) : 151.7 自燃温度(℃) : 570 爆炸下限(V%): 1.7 爆炸上限(V%): 10.4 遇高热、明火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的危险。粉尘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能发生自燃。固体在水中能发生缓慢反应。接触水分,危险特性: 会发生液体溅射。冷水中缓慢转化为苯二酸,热水中转化速度较快。 易燃性(红色) :1 反应活性(黄色) :0 燃烧(分解) 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稳定性: 稳定 聚合危害: 不能出现 禁忌物: 强酸、强碱、强氧化剂、强还原剂。 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砂土。如果该物质或被污染的流体进入水灭火方法: 路,通知有潜在水体污染的下游用户,通知地方卫生、消防官员和污染控制部门。在安全防爆距离以外,使用雾状水冷却暴露的容器。 危险性类别: 第8.1类 酸性腐蚀品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20 包装类别: Ⅲ 储运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仓间内。远离火种、热源。包装必须密封,切勿受
运 潮。应与氧化剂、酸类、碱类分并存放。分装和搬运作业要注意个人
防护。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ERG 指南:156
ERG 指南分类:有毒和/或腐蚀性物质(可燃/遇水反应的) 中国MAC :未制定标准
苏联MAC :1mg /m3
接触限值: 美国TWA ;OSHA 2ppm,12.2mg /m3;ACGIH 1ppm,6.1mg /
m3
美国STEL :未制定标准
侵入途径: 吸入 食入
属低毒类
毒
性
危
害 毒性: LD50:4020mg /kg(大鼠经口) LC50: 本品对眼、鼻、喉和皮肤有刺激作用,这种刺激作用,可因其在湿润的组织表面水解为邻苯二甲酸酐而加重。可造成皮肤灼伤。吸入本品
粉尘或蒸气,引起咳嗽、喷嚏和鼻衄。对有哮喘史者,可诱发哮喘。 慢性影响:长期反复接触可引起皮疹和慢性眼刺激。反复接触对皮肤
健康危害: 有致敏作用。可引起慢性支气管炎和哮喘。
IDLH :60mg/m3
嗅阈:0.052ppm
OSHA :表Z —1空气污染物
健康危害(蓝色) :3
脱去污染的衣着,立即用水冲洗至少15分钟。对少量皮肤接触,避免将物质播散面积扩大。注意患者保暖并且保持安静。吸入、食入或皮肤接触该物质可引起迟发反应。确保医务人员了解该物质相关的个体防护知识,注意自身防护。 皮肤接触: 急
救
眼睛接触: 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就医。如果呼吸困难,给予吸氧。如果患者食入或吸入该物质不要用
口对口进行人工呼吸,可用单向阀小型呼吸器或其他适当的医疗呼吸器。 吸入:
食入: 误服者立即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防
护
措
施
工程控制: 密闭操作,局部排风。 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应该佩带防毒口罩。NIOSH 30mg /m3:防尘防烟雾呼吸器。 60mg /m3:专用口罩和口鼻罩以外的防尘防烟雾呼吸器、高效滤层防微粒全面罩呼吸器、动力驱动带烟尘过滤层呼吸系统防护: 的空气净化呼吸器、供气式呼吸器、全面罩呼吸器。 应急或有计划进入浓度未知区域,或处于立即危及生命或健康的状况:自携式正压全面罩呼吸器、供气式正压全面罩呼吸器辅之以辅助自携式正压呼吸器。 逃生:高效滤层防微粒全面罩呼吸器、自携式逃生呼吸器。 眼睛防护: 戴安全防护眼镜。 防护服: 穿工作服(防腐材料制作) 。 手防护: 戴橡皮手套。 其他: 工作后,淋浴更衣。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隔离泄漏污染区,周围设警告标志,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好防毒面具,穿化学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避免扬尘,小心扫起,置于袋中转移至安全场所。如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
环境信息:
防止空气污染法:危害空气污染物(篇1,条A ,款112) 。
EPA 有害废物代码:U190。
资源保护和回收法:款261,有毒物或无其他规定。
资源保护和回收法:禁止土地存放的废物。
资源保护和回收法:通用的处理标准 废水 0.055mg /L ;非液体废物 28mg /kg 。
应急计划和社区知情权法:款304应报告量 2270kg 。
应急计划和社区知情权法:款313表R 最低应报告浓度 1.0%。 泄漏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