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2015年节假日及寒假放假时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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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 京 化 工 大 学
关于2015年节假日及寒假放假时间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及校直属单位:
现将我校2015年“元旦”、“寒假”、“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时间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元旦:2015年1月1日(星期四)至1月3日(星期六)放假3天,1月4日(星期日)上班。
二、寒假
1.本科生:2月2日(星期一)至3月7日(星期六)放假,3月8日(星期日13:30-17:00)返校报到,各校区学生在各自校区注册。3月9日(星期一)开始上课。
2.高职生:2月2日(星期一)至3月7日(星期六)放假,3月8日(星期日9:00-16:00)返校报到,各校区学生在各自校区注册。3月9日(星期一)开始上课。
3.研究生:寒假放假时间由导师根据论文需要,并和研究生商量确定。3月8日(星期日9:00-16:00)返校报到,各校区学生在各自校区注册。
4.教职工:2月3日(星期二)至3月5日(星期四)放假,3月6日(星期五)上班。
三、清明节:4月5日(星期日)放假,4月6日(星期一)补休。
四、劳动节:5月1日(星期五)放假,与周末连休。
五、端午节:6月20日(星期六)放假,6月22日(星期一)补休。
六、中秋节:9月27日(星期日)放假。
七、国庆节:10月1日(星期四)至10月7日(星期三)放假调休,共7 —1—
天。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暑假放假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部门及单位做好放假前、后的各项工作,保证假期安全,并将寒假值班表于2015年1月20日前交校办。
北京化工大学
—2— 201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