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的问题与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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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的问题与对策建议 作者:齐桂珍
来源:《中国经贸导刊》2015年第03期
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的
问题与对策建议
文■齐桂珍
当前,由于养老基金未实行全国统筹,互助、互济和收入再分配的“公平”功能未很好体现,同时,由于养老金筹集的地区差异,也影响了政府购买和供应养老服务水平的差异,从而造成了地区之间老年人享受公共服务的“不平等”。
一、养老基金的“碎片化”筹集,影响了互济和再分配功能的发挥,造成了地区间政府购买、供应养老服务的不均等
要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应采取如下对策:
(一)养老金统筹应由现行中西部地区的省级统筹和东部地区的市、县(区)的“碎片化”统筹转为全国统筹
在现行的“碎片化”统筹方式下,中西部地区为了争取中央在基本养老金方面的财政补助,对一些企业欠缴养老金的情况采取视而不见或听之任之的态度,结果缺口愈来愈大,迫使中央对中西部地区的财政补贴愈来愈多。2010—2013年,中央对中西部地区基本养老金的补贴已由400多亿元上升至2000多亿元。东部地区由于养老金普遍结余,为了防止将来养老金实行全国统筹后,将养老金的结余积累调剂给其他地区,因此,对中央要求的养老金省级统筹迟迟不执行,尽可能将结余养老金留在市、县灵活使用,以保持经济社会的高速增长。如果听任这种地方自行其事的做法,将增加全国统筹的难度。中央应尽快下决心制定全国养老金统筹方案,实现养老金全国统筹,由中央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进行调剂,以减少地区之间基本养老金发放的差距,以及减少因养老金“碎片化”造成的地区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水平不统一、不公平的问题。
(二)对欠缴养老金的企业要限期补缴,对养老金结余地区的养老金实行专账管理或上收一级进行地区内调剂
对中西部地区长期欠缴养老金的企业应进行清理,要限期补缴。如果企业无力补缴,则可将企业资产划出部分资产作为养老金资产,用资产分得的红利来补缴所欠养老金,直到欠缴养老金全部补缴后,再将养老金资产归还原资产持有者。对于将要破产的企业,可以将与欠缴养老金等值的资产划出来单独拍卖,用拍卖收入来补缴所欠养老金。也可以待破产企业资产清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