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部开放性损伤诊疗常规
腹部开放性损伤诊疗常规
一. 腹部开放性损伤的诊断:
1.病史:腹部有锐器、火器、事故等外伤史。
2.症状:疼痛、出血等。
3.体征:①腹壁有开放性伤口。
②单纯腹壁创伤不伴恶心、呕吐、腹膜刺激征。
4.动态观察:病情可逐渐减轻,亦可逐渐加重。
5.辅助检查:①实验室检查:白细胞轻度增多或正常,血红蛋白多正常或
偏低。
②(诊断性)腹腔穿刺和腹腔灌洗:有助于鉴别是否合并腹
腔内脏器损伤。
③腹部B超:用于检查有无腹内脏器破裂和腹腔内游离液体。
二. 腹部开放性损伤的治疗:
1.接诊后即应据初步判断开始维护呼吸道通畅、开放静脉通道、配血、补液。
2.清创术,然后一期缝合或延期缝合。
3.伤口较深、范围较大时放置引流,但忌在原伤口做引流道。
4.穿透性腹壁损伤,应另做切口检查,处理脏器伤后再对腹壁伤清创。
5.腹壁缺损较大的可用转移皮瓣覆盖;对不能覆盖者,可用网膜或人造网织物覆盖。
三. 注意事项:
1.腹部开放性损伤要注意是否为穿透伤:穿透伤入口可不在腹部;入出口及伤道可不在一条直线上;伤口大小与伤情不一定正相关。
2.是否伤及内脏,受损器官是空腔脏器还是实质性脏器。
3.了解病史和检查体征常需和一些必要的治疗措施(如止血、输液、维护呼吸道通畅、抗休克、输血等)同时进行。
4.进行必要的化验检查,辅助明确诊断。
5.诊疗过程中,注意是否有多发性损伤,避免漏诊。
6.伴有内脏损伤时很容易发生休克,故防治休克不容忽视。
7.必要时多个科室协作会诊。
8.需要手术者,尽量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完成术前检查。
四. 剖腹探查指征:(经保守治疗观察后)
1.腹痛和腹膜刺激征进行性加重和范围扩大者。
2.肠鸣音减少、消失、出现明显腹胀者。
3.全身情况有恶化趋势,出现口渴、脉快、烦躁、体温及白细胞升高。
4.膈下有游离气体者。
5.血红蛋白进行性下降者。
6.血压由稳定转为不稳定甚至进行性下降者。
7.腹腔穿刺抽出不凝血、气体、胆汁、胃肠内容物者。
8.明确胃肠出血者。
9.积极救治休克,情况不见好转或继续恶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