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安全协议
分包安全协议
发包单位:
总包单位:
分包单位:
依照《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山东省青岛市有关规定,使施工现场有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工作秩序,确保进场施工队各项工作正常顺利进行,遵循公平、守法、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项工程安全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分承包形式:发包方指定分包
4.分承包范围:建设单位指定分包的合同内容
二、工程安全目标
文明安全创优目标:山东省及青岛市安全文明示范工地
三、总包单位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
2.对总承包范围内的施工生产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3.划分、提供分包单位必要的生产场地。
4.施工用电由用电电源到:二级配电箱由甲方提供,该级配电箱以下的部分由乙方负责;
5.总包方对分包设备、设施具有监督检查权,依据安全生产规定,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整改、停工整顿或进行经济处罚。
6.监督分包单位建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有权利要求分包建立救援体系,落实救援措施。
7.按规定对施工现场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上报。
8.有义务对分包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提供协助救援服务。
9.有义务对分包人开展的安全生产活动提供帮助。
四、分包人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分包安全生产自保体系,对分承包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活动进行落实、检查和管理,并承担自身发生的安全质量事故和一切责任,及对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
2.按照总包单位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不得将承分包项目再次转包。
3.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服从总包安全生产管理,对分承包施工区域或作业活动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并对总包安全生产负连带责任。
4.有权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拒绝总包违反法律法规的安全指令;一旦分包单位施工视为默认,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
5.对所辖范围内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洞口、临边等)搭设、拆除、维护和改造及其使用安全全面负责。责任区内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和总包对施工现场整体安全防护要求,在搭设、拆除和改造前进行申报并听从总包统一协调。
6.对所辖范围内的施工用电设备和用电安全全面负责。自备配电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合肥市有关安全标准,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用电设备从本责任路段拉接电源有权拒绝。
7.自带机械设备、设施应符合合肥市有关安全标准,对自带机械设备、设施的安全性和使用、维修安全全面负责。使(租)用大型机械设备时,应在安装使用前向总包备案。
8.负责编制本责任区域的专业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实施。
9.负责对本单位施工人员进行施工队(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交底、安全三级教育,书面告知本岗作业危害和操作规程,经考试合格上岗。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 安全教育档案,并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0.负责为本单位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其正确佩带和使用。
11.按规定为本单位施工人员办理合法用工手续和工伤保险。
12.按规定,定期组织对所辖施工区域和安全活动进行安全检查,对总包下发的隐患通知进行整改消项。在安全检查中发现非责任区域存在安全隐患,有义务向总包及时报告。
13.服从总包统一的协调和管理并对所辖区域内的文明施工负责,保证所辖区域内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消防通道畅通、环卫卫生达标。
14.使用非责任区域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前,应与总包办理手续,并负责使用期间的安全维护。对在使用期间由于管理不善给自己或他人造成的安全事故,或未遂事故负责。
15.在施工现场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必须立即向总包报告,并按规定逐级上报。同时,
有义务配合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16.需要施工明火的地方,要事先通知总包单位,并做好周边的防护措施。
五、违约和索赔
1. 由于分包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总包人员或第三方人员伤亡,由分包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2. 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由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而导致事故性质变化,事故严重程度加剧,由分包方承担全部责任。连带方可依法进行索赔。
六、其他
1、总包向分包方征收安全、治安、消防、环境卫生保证金,金额为 元。分包方违反施工现场生产安全管理的罚金从此保证金中扣除,如分包方在施工中无任何违章行为,待分包工程结束后全部退还。
2.其他未尽事宜另见《分包治安管理条例》。
3.协议生效和终止: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与双方经济合同同等效力。经济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4.协议份数: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分别保存一份。 总包单位:(盖章) 分包单位:(盖章)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