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社会治安管理 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合川区社会治安现状及对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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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状况如何,是衡量一个地区群众安全感的温度计。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是社会政治稳定的基础。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如果社会治安状况不好,经常发生偷盗抢劫、坑蒙拐骗,或经常发生打架斗殴、恶性伤人事件,不但群众没有安全感,人们正常的生产生活也会受到影响。在当前学习实践科学发发展观活动中,如何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切实增强人民群从的安全感,是各级政法部门都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本文结合我区治安和刑事发案特点,就当前社会治安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专题分析,以便有针对性的做好工作。
一、 我区当前治安现状及发案特点
我区社会治安状况从总体上看是比较稳定的,经过连续四年的平安建设,打击力度逐年加大,组织和领导力量逐年加强,经费保障逐年增多,社会防控机制和防控平台基本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和基层治保组织基本建全,按照“街道有巡逻、小区有保安、楼院有守护、单位有保卫、村社有联防”的总体布局,基本构建了以公安民警为骨干、专职治安巡逻队和保安人员为主要力量,低保巡逻、守楼护院、联户联防、平安志愿者等参与的动态与静态巡逻相合、人防与物防的防控网络。社会管理明显加强,治安环境明显改善,人们居家、出行的安全基本得到保障,社会大局稳定,人民群从对治安的满意度基本持肯定的态度。
但是,也应该看到,我区在打击和预防犯罪工作上也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治安管理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从抽样调查的情况来看,群众安全感的系数还不是很高,治安形势仍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
一是年度治安发案率仍偏高不下。以去年1-12月份的统计数字为例,全区共立治安案件5000多件,比上一年同期上升近50%。其中,扰乱公共秩序的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或冒用宗教、气功名义危害社会案件,妨害公共秩序的非法携带枪支、弹药及管制刀具案件,违反危险物质管理规定案件,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案件上升,故意伤害他人案件,敲诈勒索案件,虐待案件,侮辱、诽谤、诬告陷害他人案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违反旅馆业管理案件,向他人提供毒品案件,非法持有少量毒品案件等都比上年同期水平上升。
二是年度多发性刑事案件仍存上升趋势。2008年1-12月,全区共立刑事案件5369件,虽同比上一年的5940件下降了9.6%,但多发性刑事犯罪案件仍处高位,暴力恶性案件时有发生,侵财犯罪居高不下。
从今年一季度的治安和刑事立案情况上看,案件幅度与去年同期相比,仍成上升趋势,其中刑事犯罪案件上升74、2%。
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逐年上升,一方面说明我们打击的力度加大,另一方也说明我区的治安状况仍较严峻。透过我区去年和今年一季度治安和刑事发案分析,当前,因治安而引发的刑事犯罪案件,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
第一,盗窃案件长年居高不下。去年全区刑事立案5365年,其中盗窃案4243件,约占全部刑事立案的80%。今年一季度全区刑事立案1214件,其中盗窃案件573件,占全部立案的81.3%。盗窃案主要表现在:一是撬锁破窗入室盗窃案增多;二是盗窃摩托车,小车等机动车辆等案件增多;三是盗窃通信、电力、变压器等三电设施案件增多。在盗窃案件中,入室盗窃案约占全部发案的40%,盗窃摩托车、小车约占全部发案的20%。
第二,以侵财为目的“两抢案”居高不下。去年全区发生“两抢劫”案件363件,其中抢劫立案171件,抢夺立案192件。今年一季度,全区共立“两抢案”75件,其中抢劫立案39件,抢夺立案36件,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70%、89.5%.,“两抢案”主要表现为:街面抢夺,驾摩托车飞车抢夺,拉开车门抢夺,入室盗窃转抢劫。“两抢案”在全部刑事立案中,份量虽不大,约占全部刑事立案的0.7%,但对人民财产和生命安全威胁极大,是八类暴力性发案中,发案较多的案件。
第三,诈骗案居高不小。去年1—12月,全区共发生诈骗案304起,其中城区三所207起,造成当事人直接经济损失288万元,平均个案损失0.9万元。今年一季度全区发生诈骗案69件,造成当事人直接经济损失94万元,平均个案损失1.36万元.诈骗的方式主要表现为:以治病消灾、迷信行骗;冒充子女或熟悉的人以手机行骗;获利获奖行骗;抛物引诱行骗;假借亲友落难行骗以及假币行骗等等。
第四,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爆炸、投毒、绑架、放火、强奸等恶性案件时有发生。去年,全区共发生此类案件101件,其中故意杀人16件,故意伤害61件,共造成15人死亡。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而导致死亡的命案多为言语冲突、家庭矛盾、婚恋矛盾、图财害命、邻里纠纷等各类矛盾引发激情犯罪。此类案件在全部刑事立案中,份量不重,但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第五、经济越发达、交通越便利、人口越集中的地方发案率越高。主城区,工矿镇、经济较发大的中心镇是各类治安和刑事案件发生的高危区。从去年和今年一季度的统计数字上看,这些地区的刑事发案约占全部刑事发案的90%以上,其中主城三个办事处的刑事发案约占全部案件的50-60%,工矿镇和交通、经济较发达的中心镇,约占全部刑事发案的20—30%。其中,入室盗窃、盗窃机动车、抢劫、抢夺、诈骗案件主要发生在主城区,约占全部发案的50%以上。
第六,青少年、流窜犯罪上升,农民、无业人员仍是犯罪的主体。从去年至今年一季度抓获的作案人员看,本区籍作案人员约占79%,外区籍人员作案约占21%。犯罪人员大都是25岁以下的青少年,其中,18岁以下人员约占犯罪的三分之一。罪犯的文化成度都比较低,初中以下文化约占89%。
第七,侵财类犯罪是治安最大的隐患,也是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最大因素。在我区发生的全部刑事犯罪中,以盗窃、抢劫、抢夺、诈骗、扒窃、敲许勒索、谋财害命等侵财类案件,约占全部治安和刑事发案的90%以上,其中盗窃、两抢、诈骗等三类案件又居此类案件的榜首,约占全部刑事发案的80%以上。
二、我区治安和刑事发案居高不下的原因分析
治安案件居高不下,多发性刑事犯罪案件居高不下,分析原因,我们认为大至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重经济轻管理,防控措施和手段没有跟上形势的发展。当前,多发性治安案件和刑事犯罪案件,在总量上居高不下,既有其主观原因,也有其客观原因。主观上讲,我区的经济发展,同全国一样,处于快速发展时期,人员流动性加大,城市化进程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越多越多,竞争加剧,一方面为人们提供了更多就业和谋取利益的机会,另一方面,也给犯罪分子提供了作案的空间和滋生犯罪的土壤,这也是经济转型时期一个共同的规律。客观上讲,是我们在经济转型时期,各级领导都把主要精力放在抓经济,抓招商引资上,对预防犯罪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社会管理手段没有跟上形势发展的需要,少数领导干部缺乏应有的政治意识、优患意识和责任意识,重经济轻管理,对维稳工作停留在一般的号召和口头安排布置上,防控机制落实不到位,群防群治队伍作用发挥不明显,使犯罪分子有机可乘,这也是为什么经济越发达的地方,人员越集中的地方,治安和刑事犯罪率也是越高的原因之一。
二是基层基础工作薄弱,深入发动群众参与度不高。这几年,我们在基层防范工作上虽然建立了不少机制,也总结推广了不少经验,如守楼护院、联户联防、街道巡逻、矛盾纠纷调解等等,但这些工作都做得不深、不细,不到位。不少镇街工作大多停留在落实了多少人,创建了多少单位,巡逻了多少次,打击了多少人等工作上,而深入发动群众、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增强群众自我防范意识的工作非常薄弱。比如诈骗案,经常发生,且大都发生在城区社会见识少、没文化的中老年人和妇女身上,其诈骗的手法大体相同,受害对象也大体相同,如何针对这部份群体,深入社区、家庭或利用大众传播媒体、互联网络、短信互动平台,以案讲防,做好宣传,让群众了解基本的防范知识,识破犯罪伎俩等方面,做的工作还不够好。再比如,经常发生的入室盗窃、群众停放在公共场所的自行车、摩托车机被盗等多发性案件,如何在宣传发动群众,增强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方法不多,手段不多。预防犯罪工作,重点在基层,在群众,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群从参与度低,警力再多,巡逻次数再多,守护人员再多,也会处于防不胜防的被动局面。
三是重打轻防,基层派出所的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好。预防和打击犯罪,公安部门,基层派出所是主体。而我们不少镇街在打击和防范上,往往形成两张皮。一方面基层派出所重打击,轻防范,把大量的精力用在接警、处警、立案、破案打击犯罪上,而对如何抓防范重视不够,警力沉不下去,有的基层所队甚至认为,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是地方党委政府的事,是综治部门的事,平时不主动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参加会议要请,收集了解情况要催,工作本末颠倒。另一方面,有些镇街领导在如何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上做得不好,工作号召多,开会多,提要求多,如何针对辖区的治安状况,发挥、指导基层派出所抓好预防工作的力度不够,有的甚至认为派出所是特殊部门,工作不便过问,预防工作大都停留在给点钱,增加点人,添点设备,或听听汇报,完成上级的考核验收上。
四是防控资源整合不力,责任划分不具体。我区的治安和刑事案件,大都发生在主城区和人口较为集中的中心镇,而在这些地区,无论是警力、财力和物力,都是各级投入最多的地方,然而发案率却居高不下,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没有很好的整合资源,突出重点,相互配合,形成优势互补。比如,城区有巡警大队,街道有协警大队,小区有物业保安,居民院有守户人员,单位有门卫,街道有岗亭,而在人员的管理和使用上却分属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单位,往往是各成系统,各自为阵,互不协调。资源不能整合,责任划分不具体,往往发生治安案件时看不到人,需要支援时,找不到人,结果是人多了,钱花了,效果并不明显。
五是考评验收机制不够完善,激励机制有待改进。目前,各级虽然都建立了考核验收机制,但在目标设置和管理上还不够科学,考核验收往往侧重于工作程序上,如成立了多少组织,建立了多少制度、开了多少次会议,增加了多少人员,投入了多少经费,报送了多少材料,案件事故是否上升等等。工作程序只能表明做了什么工作,是共性的,固然重要,关键是要看成绩,看效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同的部门,不同的行业,工作性质不同,任务不同,所处的地段和环境不同,各级应针对不同的部门,不同的职能,制定不同的考核验收标准,特别是在行使一票否决权时,针对的应是具体的部门、具体的科室、具体的工作人员,而不是否定一级党委或政府的全部工作,让大家都受牵连。比如某个地区,某个行业,某个部位,治安长期混乱,打击和防范工作不力,可防性案件居高不下,老百姓缺乏安全感,首先否定的应是那个地区的主管或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其次是主管治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和责任片区的工作人员。相反,奖励也一样。这样才能做到奖惩分明,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六是信息沟通不畅,发案情况不能及时掌握。目前我们的信息来源,大都是通过季度和年度有关部门报来的总结材料或统计数据做出判断。当日当月发生的情况,是哪方面的问题,哪个地区的问题,是哪个部位的问题,接警人员知道,办案人员知道,而相关职能部门却不知道,有些重大事故和案件发生后,群众传开了,相关部门和领导还不知情。各级领导和综治部门不能在第一时间掌握情况,往往影响领导做出正确的决策,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
三、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应着重加强和改进的工作
针对我区当前治安现状,发案特点及防范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应着重在打击和防范、创新服务和管理两个方面做好工作:
首先,要坚持打防结合,全面提高社会治安防控水平。打击和防范,是强化社会治安管理,震慑和减少犯罪,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的重要手段。一是要严打刑事犯罪,整治突出的治安问题。城区要把打击两抢、诈骗、车辆被盗和公共场所的暴力性犯犯罪作为整治的重点,农村要把盗窃三电设施和拐骗妇女儿童作为整治的重点,社会面要把入室盗窃,反扒作为整治重点,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解决突出的治安问题,以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二是要深入排查,研究对策。各级都要对当前社会治安状况和社会稳定形势进行认真的研判分析,针对辖区内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措施,统一布署,视情适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保持震慑犯罪的高压态势;三是要进一步强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把人防与物防有机地结合起来。在农村大力推广使用经济适用、防范效果好的物防和技防设施;在城镇继续推广以电子视频监控、防盗报警为主的技防设施;加强和改进保安服务和居民小区的守护,落实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安全防范措施;继续深化推动城乡警务改革,完善社区和村警务室建设,严密公共复杂场所、重点要害部位的治安防范,构建网格化治安防范工作格局。四是合力配置资源,整合治安防范力量。人力和物力资源的配置要按照主城区,中心镇,人口较为集中的场镇街道,突出重点,合力配置力量,并加强整合,形成合力。五是加强信息沟通。领导和决策部门,要通过建立电子政务等信息沟通平台,第一时间掌握各地治安动态和发案情况,以便研究对策,有针对性的做好指导工作。
其次,要创新服务管理体制,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社会管理机制。打击和预防犯罪,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必须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要在总结和完善社会管理机制上,开拓抢新服务管理体制:一是要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强化领导的责任意识。各级综治组织,综治成员单位,从事政法、综治工作的领导,必须建立明确的工作责任,确保其主要精力放在抓预防、抓打击、抓稳定上。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建立科学的工作机制。基层是基础,打牢基础一定要在建立健全基层工作机制、整合力量、调动基层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帮助基层解决问题、提供服务上下功夫。各级要在已经建立的行之有效的机制体制上,进一步总结完善,使之形成制度化,科学化,不因人员的变化而出现时紧时松、时好时坏的现象。三是加强信息沟通,重视调研工作。信息不能仅限于领导和部门内部各自掌握的数字统计,看看就完了。领导之间、综治成员单位之间,从事政法、综治工作的人员之间,要能过一定的平台,互通信息,互通情报,及时掌握了解辖区发案情况,以便定期分析,研究对策,改进工作。四是要加强重点人员的管理。流动人员、城乡无业人员、吸贩毒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社会不良青少年、流窜性团伙作案人员等高危群体的管理,要根据这些不同群体可能产生的治安和刑事犯罪问题,分别采取不同的措施加强管理。五是完善考评机制,科学设置考评指标,全面推进平安建设。在考评指标的设置上,一定要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政绩考核办法,把人民群众安全感高不高、政法队伍形象好不好、涉法非正常访多不多、群体性事件处置妥不妥、罪犯改造质量高不高,重大恶性案件是否有效控制,作为考核政法机关和领导的重要依据,引导政法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稳定观,区别不同的责任主体,量化指标。六是要改进宣传教育工作的方式。宣传内容要贴近群众,深入社区、家庭,以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记得住的教训,提高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
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群众的利益,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确保社会治安稳定,是政法战线的首要任务,我们一定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指导思想、思维方式、实际行动上实现新的转变,以科学的理念、和谐的方法,从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来谋划、改进政法工作,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动,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捉进社会和谐稳定,以实现区委区政府提出的要求:把我区建设成为重庆最稳定的城市.
(区政法委课题调研组 执笔:邹云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