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掘机损坏赔偿协议
06-18
挖掘机赔偿协议
甲方:
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甲方于2017年07月29日在T210#路租赁乙方挖掘机施工,在到达施工现场途中发生事故,挖掘机在水泥板上行走时,未能发现水泥板下方空洞,发生压塌事故,挖机倾斜,无法开出,后甲方租赁吊车将其吊出,经乙方检查确认,维修费用5000元。
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此协议书:
1、甲方给予乙方维修费用合计人民币5000元(伍仟圆整), 上述费用由甲方自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7日内一次性付给乙方。
2、本协议所涉及的赔偿是一次性赔偿,甲方付给乙方费用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再次要求维修或索赔,甲方不再负任何赔偿责任,如果挖掘机以后再出现任何问题, 均与甲方无关。
3、本协议签订时,双方均是在自愿的情形下签订的,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变更和解除, 否则应承担责任。
4、本协议书一式贰份, 甲方执壹份, 乙方执壹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