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文件
滨州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文件
滨继医发[2011]1号
关于开展滨州市2011年继续医学教育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开发区文体卫办公室、高新区、北海新区社会事务局,市直及驻滨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山东省2010-2020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滨州市
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滨改办发[2011]8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实际,现将2011年继续医学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学习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在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学习内容及形式
为方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依托
卫生部、省卫生厅批准的北京大学医学网络教育学院建立了滨州卫生教育网,作为全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习的平台,学习项目内容丰富,涉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各个专业,并
按照市、县、乡,高级、中级、初级分别设置学习课程,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级别选择学习项目,进行网上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习和公共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可分别获得继续医学教育学分10分和15分。
三、收费标准
根据市物价局批复的收费标准,每张学习卡100元,可以学
习4-5个项目,学习卡有效期1年,2011年度学习卡有效期截至2011年12月31日,学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课件学习及学分申请的后果自负。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
参加学习并购买学习卡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由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及驻滨各单位统一办理报名和交费手续,并填写《2011年滨州市继续医学教育报名表》(附件),于2011年5月27日前将报名表(文本及电子版)统一上报至市卫生局卫生教育培训中心。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学员登陆“滨州市卫生教育网(http://bz.wsglw.net
或http://www.bzwsjy.cn),阅读学习说明并注册后,即可进行项目学习。为了保障专业技术人员顺利学习专业科目并获得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个人注册信息必须由本人如实准确填写,单位审核后上传。
(二)持有有效期内的“好医生”上网学习卡的学员,可以
继续学习,原学习卡到期后,统一使用新的学习卡。
六、组织管理
滨州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习由滨州市卫生局主管,具体业务工作由滨州市卫生教育培训中心承办。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单位负责本辖区、本单位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医学教育学习的组织管理工作。各县区、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这项工作,确保报名参加学习的人员信息准确无误。
联系电话:3363568,
联系人:李军辉、张玉榕、高慧芳
附件:2011年滨州市继续医学教育报名表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