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校生安全协议
04-04
黄河中学通校生安全协议
由于我校宿舍没有上级安全鉴定,加上学校将启动新建宿舍楼和餐厅工程,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我校自2015年春季开学后学生将暂时通校,为了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明确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安全协议:
一、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学生法定第一监护人的家长,有责任教育子女遵纪守法,用《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生守则》来规范子女的言行,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二、学生不准驾驶非机动车和搭乘“三无”车辆以及超载车辆上学,否则,若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学生家长及车主负责。同时学校欢迎家长举报无运营资质和超载车辆。举报电话:83565058 83565686
三、学生在上学或放学,家长应督促他们准时到校或回家,不准在途中玩耍,否则,若发生意外事故,后果自负。
四、严禁周末或节假日学生擅自外出,尤其严禁到河、塘、堰、渠沟嬉戏,否则,造成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学生监护人负责。
五、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的,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学校概不负责。
六、学生在校外食宿引起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家长负责。
七、监护人认真做好接送学生工作,上学放学家长负责送接学生到校门口,如果家长没有按照学校规定接送学生出现的安全事故概由学生家长负责,接送学生的时间:
早晨上学:7:10
下午放学17:30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班主任签名:
黄河中学
2015年3月9日
附:此协议从签订之日起实行。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家长留存一份,学校与家长签字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