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消防工程技术要求
中海曲江花园项目A地块消防工程招标
工程质量、技术要求(项目提)
一、工程介绍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本工程包括一期一区的1-7号楼(包括商业)及1#车库,一期二区的11、12、16、17号楼(包括商业)及2#车库,一期三区的8、9、10、13、14、15楼及3#车库,及室外等所有消防系统的施工、设备、调试、验收及后期维护等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程内容: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根据消防图纸,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进行二次深化设计,消防报警系统应能可靠运行,并能达到消防联动控制要求。塔楼及地下车库内消防报警设备的安装、电线、电缆敷设,系统的调试,与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门、电梯、消防广播的消防联动部分的线缆敷设及控制设备的安装调试,地库内防火卷帘门及挡烟垂臂的安装、调试,本次招标范围内整体消防系统调试(包括由其他承包人完成的电梯、防排烟风机、防火阀等)。
2、消防广播系统:广播线缆的敷设,扩音机的安装及调试,与控制主机的连接及整个广播系统的调试。
3、主楼内消防强启及强切;控制线缆的敷设和模块的安装及调试,与强电箱的强切及强启的控制连接及调试,地下室风机消防联动的线缆、控制及调试,消防电梯的迫降归首控制。
4、所有烟感及温感的安装及线缆敷设及联动调试,消防手报按钮及消火栓按钮的安装及线缆敷设。
5、高低压配电室的气体灭火系统。
6、消防水池液位计、消防控制室水位显示装置安装调试。
7、消火栓及自动喷系统:该两大系统的全部工作内容,主要分为:地库、塔楼内消防水系统,室外消防水系统;具体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描述:管线的定位、支吊架的制作安装、管道的安装、消火栓、仪表、报警阀组、水流指示器、信号阀、排气阀、控制阀、节流装置、压力开关、水泵接合器、末端泄水装置、喷头及其集热盘、泵房的消火栓泵、喷淋泵及其控制柜安装、系统
的打压及调试、消火栓内配的供货及安装、室外消防自用井土方开及回填、消防自用阀门井砌筑等。
8、防火卷帘门的安装调试。
9、由于本系统的喷淋高位水箱位于二期,未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消防验收时高位水箱尚未到位,但投标人须提前考虑验收难度并确保验收顺利通过。 不包括下列工程:
1、塔楼内及地下车库消防报警预埋管、弱电桥架安装以及消防水管预埋管;
2、应急照明系统(但配电箱内消防强切部分属本次招标范围);
3、消防水池液位计到消防控制室水位显示装置预埋管。
二、工期要求:
第一阶段:
工程范围:一期一区(1-7号楼及商业,1号车库);
进场时间:2011年12月25日;
完工时间: 2012年8月15日;
验收完成并取证时间:2012年9月15日。
第二阶段:
工程范围:一期二区(11、12、16、17号楼及商业、2号车库),一期三区
(8、9、10、13、14、15楼、 3号车库);
进场时间:2012年6月25日;
完工时间:2013年10月31日;
验收取证时间:2013年11月30日。
三、人员、机械配置要求
主要人员配置见下表:
四、工程技术、质量要求
消防工程质量应符合《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通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国家标准要求。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各个单体建筑(包括地下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线路已由总包单位按照设计院的消防设计图纸进管路及底盒的预埋,承包人进行线路及设备的安装、调试。如部分线路由于承包人重新设计的原因更改,则由承包人负责重新敷设管线。任何设计方案的修改必须事先得到发包人的认可,并保证能够达到消防监督部门的验收标准。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探测器等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有关规范要求。主机及分机的数量及布线方式应能保证系统可靠运行,满足联动要求,各种软件及协议兼容,发包人不承担任何因软件开发及协议开放所产生的费用。
联动控制主机应选用市场占有率高,口啤较好的产品,产品应采用与主机配套的同一品牌,主机控制回路数应有一定安数量的预留,同一回路数所连接的报警设备应是回路最大控制数量的70%。
所有线缆的连接均要求采用蘸锡焊接或采用接线帽压接,不允许直接连接。 气体灭火系统的气瓶、气阀等组件及输送管道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和相关检验报告,其品种、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外观无变形及机械型损伤等明显缺陷。气体灭火系统的设备、管道应安装整齐、美观,便于操作,防护区、气瓶间及各防护区选择阀标识明确。
2、消火栓及消防喷淋系统
室内喷淋管网采用镀锌钢管(≥80 mm 卡箍连接,<80mm 丝扣连接);室内消火栓管采用焊接钢管(>50mm 焊接,≤50mm丝扣连接);埋地管外防腐层石油沥青漆应加固化剂,法兰烧焊时管道镀锌层被破坏处要做内防腐处理。
消防水泵、消火栓、报警阀组、喷淋头、水流指示器、信号阀、排气阀、控制阀、节流装置、压力开关、末端试水装置、水泵接合器安装需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系统安装完成后应进行单机、单系统及联动调试试验,检查系统是否符合设
计要求。
3、消防水、电系统的要求:
系统安装完成后应进行单机、单系统及联动调试试验,检查系统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所选用的消防设备材料必须是在全国公安消防网登录,经陕西省或西安市级消防部门核准的消防合格产品,并需出具消防部门年度检验证明及备案证、出厂合格证。
针对发包人分期开发、不同时间竣工备案的要求,承包人应组织消防系统的调试、运行、检测、验收等工作,并根据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完成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并取得相应的消防验收合格证书。
作为有经验的消防施工单位,承包人具有协助发包人对建筑防火设计、施工方面进行检查和提醒的义务,同时有责任协助发包人就设计、施工上的问题与消防局进行有效的沟通,确保消防验收的顺利通过。
五、技术标编制要求
技术标编制中应对下列事项重点阐述:
1、机械、人员分段施工的施工组织安排;
2、消防联动的组织措施;
3、保证消防验收通过的措施;
4、雨季、冬施、农忙施工措施;
5、对于完成品的成品保护措施;
6、需建设方及其他相关单位配合事项与条件。
六、现场管理及配合要求
1.承包人在投标过程中须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察勘,并充分熟悉招标方提供的《中海曲江花园A地块消防工程图纸》,并在报价中充分考虑场地变化可能对工期、施工难度、技术措施及费用等的影响。
2. 按合同约定之时间进场,进场一周内提交消防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材料计划。
3. 施工配备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知识,具有大型项目施工经验。
4. 承包人中标进场后,应服从总包单位的现场统一管理,遵守总包单位现场管理制度及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要求。与总承包单位签署安全文明管理协议,但
无须向总承包单位交纳安全文明押金,如承包人违反安全文明管理规定,总承包单位可向甲方提出处罚建议,由甲方对承包人进行处罚。
5. 总包单位向中标单位免费提供施工用电、用水、垂直运输、外脚手架,投标人可不予考虑此部分费用,中标进场后需按发包人《曲江花园A地块项目专业分包工程配合协议》(附件在进场后交底下发)有关规定执行;
6. 现场不提供工人宿舍、办公场所、食堂等临建,可自行在周边解决,库房仅提供面积不大于10㎡主体楼内用房,自行解决门窗封堵工作,若工程进度需要,在接监理或甲方通知3日内无条件搬移,请考虑相关报价;
7.由于本工程施工穿插在室内粗装修、外墙装修等分项施工过程中,消防安装周期较短,可能会在短期内要求增加较多人员、设备以满足工期要求,承包人需充分考虑与主体装修施工、室外工程等交叉施工的措施费用,同时因现场条件所制,承包人需充分考虑部分人工搬运材料等相关费用,若由于施工方原因拖延工期,每拖延一天,罚款2000元;如果建设方认为施工方的实际工程进度已远远滞后于审定的施工进度计划,无法保证本工程按期完工,则建设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8. 不保证每批次工作面移交间隔时间均为上一批次工作面完工时间,也不保证工作面的移交能够连续,但中标进场不能以工作面移交间隔时间过短,或过长为由拖延工期,或以此为由提出索赔,承包人自行考虑此部分风险;
9. 中标进场后,如在实体样板及大面施工中,如施工质量、工期无法满足发包人要求,发包人有权利要求采取更换作业班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等措施以保证施工工期、质量满足发包人要求,如以上措施仍然无法满足,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承包人无条件退场,并不得提出任何费用索赔;
10. 管线施工隐蔽处,应做好相应的隐蔽工程记录,施工完成调试后做出竣工图。
11. 按照工程计划要求完工时间节点进行施工,在未经工程验收和交接的情况下应做好成品保护,并充分考虑成品保护工作和措施费用,因交叉施工造成的成品破坏,如不能具体举证不得提出索赔。
12. 消防主机及设备材料应全部包装后进场,因成品保护不当造成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13.消防穿线及终端设备安装过程中,对石材、墙砖、涂料等应加以保护,否则由于安装消防设备产生的石材和墙砖损坏、涂料修补等费用由消防承包人负责。同时,消防终端设备安装须满足墙砖、石材、涂料等施工要求,设备的安装应端正、平直、美观;
14.安装面移交以书面形式为准,各种预埋过线盒均应在穿线完成后进行封堵,并书面移交装饰单位;
15.结算工程量依照招标范围按照图纸包干,结算只计算变更、签证部分;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消耗等费用已计入综合单价中,结算中不再进行调整;
16.场内道路及工地大门由总包进行管理,施工方免费使用,但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管理。道路等如因施工方原因产生严重污染及损坏,承包人须进行清理及修复;
17.承包人负责消防竣工资料的汇编归档,竣工资料经监理、总包检查验收合格后统一移交至总包单位,由总包单位统一移交档案馆,如档案馆发现问题承包人应及时整改,否则所产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本工程保修时间为物业接收签字确认之日起算两年,在此期间发现任何相关承包范围内的问题,在甲方或物业等通知后12小时内必须有专业人员到达现场采取应急措施并提出解决方案,以免造成更大损失,若一般问题需在3日内修复完成,严重问题需在7日内修复完成,否则将由物业工程人员代工处理,维修费用将按市场标准的150%向承包方收取,并由承包方赔偿一切损失;
19.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文明施工规范及相关规定执行,服从总包单位的现场管理,应注意与其他专业的配合,主动与甲方、监理、其他分包、专业进行沟通以便本工程顺利进行,并自行协调相关单位、周边村民、政府部门等周边关系;
20.办理消防前期报建及消防专项验收手续(含由其他承包人完成消防道路、消防应急疏散、防火门、电梯、防排烟风机等),并承担本次招标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确保一次性顺利通过消防验收。
七、报验要求
1. 每批线缆及设备进场必须经发包人审批及监理验收,报验资料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明及相关材质报告等技术资料,报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进场验收时
若存在线缆或设备不符合要求(非双方合同约定品牌),或运输中损坏等质量问题时,发包人将视为该批线缆或设备不合格,承包人需将该批线缆及设备立即无条件退场,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由承包人负责;
2. 施工过程中,执行样板先行原则,样板须由招标人的设计、合约、项目确认后,才能开始大面积展开施工,各工序完成后需向监理报验验收,并签字确认《工序流程控制表》,以作为每次付款依据的附件,否则所施工的工程将作为质量待定处理;
3.由承包人负责组织消防联动调试,组织各相关总包、分包单位进行消防水、电调试,合格后报监理验收。
4.承包方进场后,管线布置须按照车库综合布置图进行调整,且调整后合同总额不变,承包方需在投标时考虑该部分费用
5.承包方须对最终的消防联动、验收以及其他单位完成的与消防相关部分负全部责任,如有不详,及时提出,并提出解决方案
中海曲江花园A地块项目部
2011-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