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法实施促进监狱建设及管理水平整体提高
监狱法实施促进监狱建设及管理整体水平整体提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颁行至今十三年了。,伴随着这部法律的贯彻实施,监狱管理整体水平得以提高,现已成为提高监狱工作水平的法制保障。
监狱法是我国第一部监狱法典,它以刑事执行法的地位与刑法、刑事诉讼法共同构成了刑事法律体系。监狱法将监狱明确定位于“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并首次以法律的形式规范刑罚执行活动,在我国监狱法制建设中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十几年来,司法部及其他有关部门为促进监狱法制建设,相继出台、修订并清理了一系列相关的规章制度,内容涉及刑罚执行、狱政和生活卫生管理、罪犯教育和劳动以及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等各有关方面,这些都为推动监狱法的贯彻实施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监狱法颁行以后,为了加强监狱人民警察的执法能力,结合人民警察法、公务员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司法部先后颁布了《1996年—2000年全国监狱人民警察教育培训规划》和《2001—2005年全国监狱人民警察教育培训规划》,各地监狱为加强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做了大量工作,包括领导班子的组织建设、警察队伍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能力锻炼、监督考核等各个方面,全面提升了监狱人民警察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为了深化监狱法的实施,促进监狱工作的发展,司法部向全国监狱系统提出了监狱工作“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建设的要求,立足解决当前监狱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着力强化监狱的刑罚执行功能,提高罪犯的改造质量。
监狱工作法制化,就是积极配合立法机关推动监狱法律、法规的健全完善,形成完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体系,把监狱的全部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依法管理,规范运行,切实做到依法治监,同时要强化监狱人民警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全面提升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规范监狱执法的运行机制,建
立公正、规范、高效、有序的监狱执法工作程序和监督工作体系,确保监狱的一切执法活动、执法环节都符合法律的要求。 监狱工作科学化,就是要充分吸收、运用现代科技成果和科学的教育改造方法,提高监狱工作整体水平和效率。提倡科学的理念,用科学的理论、思维和方法,研究和把握工作规律。改革并完善监狱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科学整合管理、教育、劳动三大基本改造手段,探索罪犯改造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合理配置监狱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等各种资源,大力提高监狱人民警察的科学文化素养和狱政设施及装备的现代化程度,提高监狱管理的科技含量。
监狱工作社会化,就是监狱工作在坚持以监狱人民警察为主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和社会力量,逐步建立起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帮教体系,营造有利于罪犯重返社会的改造环境。进一步扩大辅助教育力量,逐步形成由监狱人民警察为主体,社会兼职人员、志愿帮教者等多方力量共同参与的教育改造队伍。充分扩展与社会教育资源的共享,利用社会资源加强对罪犯的文化和职业技能教育,并为罪犯提供包括法律服务在内的各种帮助和服务。加强罪犯释放前的就业指导工作,为罪犯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培训和就业信息咨询。改变监狱办社会的状况,逐步实现监狱工作后勤保障的社会化,实现监狱工作与社会大环境的良性互动。
十几年来,监狱法的贯彻实施取得了令人欣慰的成就,我国监狱系统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实施了一系列有效的改革,促进了监狱工作持续、健康的发展。我们要以纪念监狱法颁行十三周年为契机,为把监狱法治建设和监狱整体管理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