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摩托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摩托车、超标电动车、燃油助力车交通安全管理,遏制此类车辆交通事故上升的势头,进一步改善交通秩序,为建国60周年大庆创造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交管局决定从9月 7日开始至11月 7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摩托车、超标电动车、燃油助力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重点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
1、摩托车、超标电动车和燃油助力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报废摩托车上路行驶,摩托车、助力车假牌套牌、故意遮挡和污损号牌、号牌不全等交通违法行为。
2、摩托车、超标电动车、燃油助力车不按规定载人、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3、摩托车、超标电动车、燃油助力车无证驾驶、闯红灯、闯禁行路(含非南昌本地号牌进入市区)、逆行、不靠道路右侧行驶。
二、整治的主要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从媒体宣传、群体宣传、路口宣传三个方面积极教育、倡导摩托车、超标电动车、燃油助力车驾驶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尤其是自觉抵制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2、加强全市各个路口的交通秩序管理。全市确定27个严管路口,充分发挥民警和协管员的工作职责,在每个路口
配备28-30名协管员,实现路口交通秩序的提升,做到路口摩托车各行其道,无摩托车闯红灯、无摩托车占道行驶,无摩托车不戴头盔、不按规定载人等现象。
3、设置路段查处点。在我市的主要干道上,例如八一大道、抚河路、洪都大道、北京东路、南京东路、井冈山大道、洪城路等主要道路上比较突出的摩托车、超标电动车、燃油助力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4、加强禁行道路管控。按照交管局去年发布的《关于加强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及悬挂临时通行标志车辆的道路交通管理通告》中的规定在禁行区域、路段和时段上设置专门警力,对违反规定的车辆一律从严纠处。
5、加强路段巡逻。对道路上摩托车乱停乱放严格查处,对主干道上无牌无证、假牌套牌、未年检、已到报废年限的摩托车、助力车,一律予以扣车。
三、加强源头管理和被扣车辆的处理程序管理
1、强化销售市场的管理。我局将联合工商、质监部门、城管警察支队等部门取得联系,加强对违法销售超标电动车、燃油助力车的商家进行联合整治。
2、强化报废摩托车源头管理。对已达报废年限的摩托车,督促车主按规定报废。
3、强化对被扣车辆处理的程序管理。对摩托车、超标电动车、燃油助力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采取“六个一律”,
即:对无证驾驶的,一律拘留;对使用假牌、套牌的,一律消除网上违法记录并核对车辆合法手续;对未年检的,一律办理保险并将车辆送检;对达到报废年限的,一律扣车强制报废,不得发还;对闯红灯、闯禁行路、不按规定载人等其他违法行为一律记分;对以上违法行为一律处按上限罚款处罚。
四、分阶段、分步骤实施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分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1、宣传阶段(2009年9月7日至9月16日)。向全市广大摩托车、超标电动车、燃油助力车驾驶人宣传遵纪守法驾驶车辆的相关知识。
2、纠正教育阶段(2009年9月17日至9月24日)。采取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纠正和教育摩托车、超标电动车、燃油助力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3、重点整治阶段(2009年9月25日至11月7日)。我局各单位密切配合,全力以赴,集中警力,大力整治,严查摩托车、超标电动车、燃油助力车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通过以上措施,将会在一定程度上扭转我市摩托车、超标电动车、燃油助力车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现象,希望广大市民和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为实现我市整体交通秩序安全、有序、畅通带来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