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我们是谁?
中国人,我们是谁?
中国人,作为一个历史性的概念,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内涵与外延。西方文明起源于地中海,由于地中海地区破碎的地理结构,西方文明起源没有被某一个文明所垄断,在经历了古埃及的辉煌后,以雅典、斯巴达为首的希腊城邦国家对整个地中海地区的政治、社会、文化结构进行了希腊化的改造;在古罗马将希腊文明发展到巅峰之后,日耳曼人取代了罗马和天主教廷一起将欧洲带入中世纪,而希腊——罗马的遗产则部分地被伊斯兰人学习并最终反哺欧洲;盎格鲁——撒克逊人主导的工业革命又将欧洲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转移至海峡对岸。总的来看,欧洲文明的发展是一个多元发展,相互竞争,互相融合的发展过程。与欧洲不同,中国地处东亚大陆,地理环境封闭,整个中国地区的文明发展一直由华夏——汉民族主导,华夏——汉民族在各方面均长期维持着绝对的强势地位,中国地区在历史上没有形成过古希腊式的城邦国家。古代中国人的意识中也一直不存在西方式的“国家”的概念,先秦时期的“国”只是封建制度下的地方性的社会治理单元,而不是独立的政治、文化实体。因此,历史上,在中国人心中,天下即国家,国家即天下。
由于欧洲文明发展的多元性,欧洲很早就有了较为明确的民族的概念,突出表现为在罗马共和国前期即形成了“公民法”和“万民法”的区分。但是中国一人直没有明确的民族的概念,只有笼统的华夷之分。直至近代,在与西方国家的交往中,尤其是在年甲午战争后,随着中华民族危机的日益加深才逐步形成了中华民族的概念。用梁启超的话说,即“谓对他而自觉为我,‘彼,日本人;我,中国人’,凡遇一他族而立刻有‘我中国人’之一观念浮于其脑际者此人即中华民族之一员也。”辛亥革命后,中华民国的成立,尤其是孙中山在《临时大总统就职宣言书》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提出“五族共和”、“五族平等”的建国主张,对“中华民族”自我意识的形成起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五四运动前后,受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兴起的民族自决思潮的影响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同和使用“中华民族”概念。“中华民族”观念为全国各民族人民普遍认同、并成为中国境内各民族之共同称谓,是在九一八事变之后,尤其是华北事变和七七事变之后。九
一八事变后兴起的中华民族复兴思潮,对于增强各民族对中华民族整体的认同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此外, 战时期,因战争而造成的人口大量迁移,尤其是处于战火中心的内地人口向西南和西北少数民族地区的大量迁移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杂居、交往和融合,加上这一时期国民政府加强了对西南和西北少数民族地区的开发和管理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这些地区相对闭塞落后的状况。这些都有助于增强西南和西北少数民族地区的民众对中华民族整体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在中华民族这一概念的形成过程中,对其外延的确认几经争论。在晚清民初,首先兴起的是“汉民族主义”,其主要表现形式为汉族的“排满主义”。这种观点多为革命党人所倡导,且多借助西方的民族观念来重构中国,代表人物主要有孙中山和章太炎,孙中山早期主张“驱除鞑虏,恢复中华”的汉民族主义,这种排满的汉民族主义革命论述一方面承接起“夷夏之辩”的理论,重新强调中国的汉族一元性,用以反对清帝国之中国的民族多元性;另一方面还体现在地理或国家疆域问题上,无论孙中山还是章太炎,在一定时期内,都主张过新建立的中国应严格限制在历史上汉族所处的诸夏领域中,而少数民族的区域则应该放弃。但是,这种激进的汉民族主义忽视了中国长期作为多民族国家的现实,不利于全中国的团结富强。经过君宪派与民族共和派长时间论辩后,革命派所要求的单一汉民族国家的主张基本被放弃了,共和制逐渐成为共识,以“中华民族”建构一个多民族的民族国家已是大势所趋。中华民族内涵得以丰富,外延得以扩张。现代中国民族学和人类学的主流论述中,也承认了多民族的多元性中国叙述。费孝通认为,“中华民族是包括中国境内56个民族的民族实体,并不是把56 个民族加在一起的总称,因为这些加在一起的56 个民族已结合成相互依存、统一而不能分割的整体,在这个民族实体里所有归属的成分都已具有高一层次的民族认同意识,即共休戚、共存亡、共命运的感情和道义”,在这种“多元一体格局中,56 个民族是基层,中华民族是高层。”具体而言这一格局“有个从分散的多元结构合成一体的过程”,即“汉族就是多元基层中的一元”,而汉族所发挥的是“把多元结合成一体”的作用,最终“一体不再是汉族而成了中华民族,一个高层次认同的民族。”这一“高层次的民族可说实质上是个既一体又多元的复合体”,在此复合体中“存在着相对立的内部矛盾,是差异一致”,并“通过消长变化以适应于多变不息的内部条件,而获得这共同体的生存何发展。
综上,“中国人”作为一个历史的概念,在现时语境下,就是指生活或曾经生活在中国,认同中华文化各民族人民的共同体。只要是认同中华文化的人,不管民族、国籍,不管生活在国内还是在异乡奋斗,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一员,都是中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