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一、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企业在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时,如果专门借款资金不足,占用了一般借款资金的,或者企业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并没有借入专门借款,而占用的都是一般借款资金,则企业应当根据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发生的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应当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没有借入专门借款,则应以累计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为基础计算所占用的一般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即企业占用一般借款资金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时,一般借款的借款费 用的资本化金额的确定应当与资产支出相挂钩。
例4沿用(前例),假定甲公司为建造厂房于20×7年1月1日专门借款2 000万元,借款期限为3年,年利率为6%。除此之外,没有其他专门借款。
在厂房建造过程中占用了两笔一般借款,具体资料如下:
(1)向甲银行长期贷款2 000万元,期限为20×6年12月1 至20×9年12月1日,年利率为6%,按年支付利息。
(2)发行公司债券1亿元,于20×6年1月1日发行,期限为5年,年利率为8%,按年支付利息。
假定全年案360天计算。
他相关资料均同前例。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应当首先计算专门借款利息的资本化金额,然后计算所占用一般借款利息的资本化金额。具体如下:
(1)计算专门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
如20×7年专门借欺利息资本化金额
=2 000×6%-500×0.5%×6=105(万元)
20×8年专门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
=2 000×6%×180/360=60(万元)
(2)计算一般借款资本化金额
在建造厂房过程中,自20×7年7月1 日起已经有2 000万元占用了一般借款,另外,20×8年1月1日支出的1 500万元也占用了一般借款。计算这两笔资产支出的加权平均数如下:
20×7年占用了一般借欺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
=2 000×180/360=1 000(万元)
一般借款利息资本化率(年)
=(2 000×6%+10 000×8%)/(2 000+10 000)
=7.67%
20×7年应予资本化的一般借款利患金额
=1 000×7.67%=76.70(万元)
20×8年占用了一般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
=(2 000+1 500) ×180/360=1 750(万元)
则20×8年应予资本化的一般借款利息金额
=1 750×7.67%=134.23万元。
(3)根据上述计算结果,公司建造厂房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如下:
20×7年利息资本化金额=105+76.70=181.70(万元)
20×8年利息资本化金额=60+134.23=194.23(万元)
(4)有关账务处理如下:
20×7年12月31日
借:在建工程 1 817 000
财务费用 8 433 000
应收利息(或银行存款) 150 000
贷;应付利息 10 400 000
注意:20×7年实际借款利息
=2000×6%+2 000×6%+10 000×8%=1 040(万元)
20×8年6月30 日
借:在建工程 1 942 300
财务费用 3 257 700
贷:应付利息 5 200 000
注意:20×8年1月1日至6月31日的实际借款利息
=1040/2=5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