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2012-2013年度第二学期刑法学(2)试题及答案
案例1
(1)李某的行为构成诬告陷害罪。
(2)诬告陷害罪,简称诬陷罪,是指捏造犯罪事实,向国家机关或者有关单位告发,
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
(3)本案中,李某模仿孙某的笔迹先后写三封信(信中编造一些关于我军布防情况的
假情报)寄给某国设在香港的情报机关的行为,属于捏造他人犯罪事实的行为,即捏造孙某
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的犯罪事实;李某以“知情人”的名义写信给公安局,要求
对孙某写信传递情报之事进行追查的行为,属于向国家机关告发的行为; 李某捏造孙某为
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的犯罪事实并向公安局告发的行为,足以引起司法机关的刑事
追究活动,属于情节严重的诬告行为。综上所述,李某的行为完全符合诬告陷害罪的构成要
件,其行为已构成诬告陷害罪。
案例2参考答案要点:
(1)王某构成强奸罪。
(2)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抗拒、不
敢抗拒或者不知抗拒的状态下,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3)因为,王某将被害人张某骗至偏僻无人之处,致使被害人处于恐惧而无法(不能)
抗拒的状态,只好忍辱屈从,王某的行为完全符合强奸罪客观方面所要求的胁迫手段的特征。
王某将张某推倒在地,用力扯张的腰带的行为,表明王某具有强行与张某性交的目的,符合
强奸罪主观方面的要求。综上所述,王某在客观上实施了违背张某意志,以胁迫手段,使张
某处于不能抗拒的状态,与张某发生性交的行为;在主观上具有与张某发生性交的目的。张
某的行为完全符合强奸罪犯罪构成要件,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
案例3参考答案要点:
(1)刘某的行为构成爆炸罪。
(2)爆炸罪是指故意引发或者制造爆炸,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刘某在电影院这种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引爆炸弹,表明其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
刘某的爆炸行为,导致李某当场被炸死,在场观众多人受伤,其行为符合爆炸罪客观方面关
于“故意用爆炸的方法,杀伤不特定多数人”的要求。综上所述,刘某既有用爆炸方法危害
公共安全的故意,又实施了爆炸行为,并导致不特定的多数人伤亡,其行为已构成爆炸罪。
案例4参考答案要点:
(1)张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应数罪并罚。
(2)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抗拒、不
敢抗拒或者不知抗拒的状态下,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
生命的行为。
(3)因为,张某将李某骗上车后强行奸污,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张为杀人灭口,用凶器
猛击李的头部,将李打昏后弃置路旁,致李重残,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案例5参考答案要点:
(1)刘某的行为构成转化型抢劫罪,应依抢劫罪的规定从重处罚。
(2)构成转化型抢劫罪,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第一,行为人必须首先实施了
盗窃、诈骗、抢夺犯罪行为,这是构成转化型抢劫罪的前提条件。第二,行为人必须
是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这是构成转化型抢劫罪的客观条件。第三,行为
人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目的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证据。
这是构成转化型抢劫罪的主观条件。
(3)刘某公然夺取李某手提包的行为属于抢夺行为,刘某在抗拒抓捕而逃跑的过
程中,当场使用暴力(骑车向吕猛撞),致使吕某死亡,刘某的行为完全具备构成转
化型抢劫罪的三个条件。
案例6参考答案要点:
(1)温某和李某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共犯。
(2)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
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3)温某作为企业经手财物的人员,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
(5000元现金)非法占为己有,其行为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李某在本案中起
初是对温某进行劝诱,促使温某产生犯意,其行为构成教唆犯。在温某窃得现金后,
李某又伪造被盗现场,其行为符合共同犯罪中帮助犯的特征。
案例7参考答案要点:
(1)白某的行为属于一般盗窃行为,不构成盗窃罪。
(2)白某所窃得的财物数额较小,不符合构成盗窃罪“数额较大”或接近数额较
大的起点并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恶劣情节的要求,也不符合“多次盗窃”的要求。
对白某的行为可给予治安行政处罚。
案例8参考答案要点:
(1)胡某的行为构成受贿罪。
(2)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
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3)本案中,胡某作为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其收受他
人财物价值4万余元,收受财物后,向房管局有关人员打招呼,帮助请托人违反规定
分配了住房。胡某的上述行为属于刑法典第388条规定的受贿行为,即国家工作人员
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
托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所以,胡某的行为构成受
贿罪。
案例9参考答案要点:
(1)王某的行为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对其应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指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
共安全的行为。
(3)本案中,王某将毒鼠强倒入装食盐和味精的小罐中并将其拌匀,导致陈某及前来
就餐的23名顾客相继出现不同程度的头晕、浑身打颤、口吐白沫等中毒症状。王某的上述
行为表明其具有投放危险物质的故意,实施了投放危险物质(毒鼠强)的行为,并损害了不
特定多数人的健康。因此,王某的行为完全符合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构成要件。
(4)王某投放毒鼠强后,中毒者因被迅速送往医院抢救而脱险,未造成他人重伤、死
亡。所以,王某的投放危险物质的行为属于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案例10参考答案要点:
(1)韩某、王某和黄某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韩某是主犯,对韩某应当按照其所组
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王某是胁从犯,对其应当按照她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
罚;王某还是自首犯,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
以免除处罚。黄某是从犯,对其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威胁或
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本案中,韩某和黄某在王某的配合下,拍下王某与胡某发生性行为时的裸照,随
后以此要挟胡某,并迫使胡某交出身上的2000元现金、留下自己轿车的钥匙并写下5万元
的欠条。韩某、黄某和王某的行为属于以损害名誉、张扬隐私相要挟,迫使被害人交付财物
的敲诈勒索行为,其行为完全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
(4)韩某在本案中,一手策划、组织和指挥并亲自实施了敲诈勒索行为,在共同犯罪中起了主要作用,属于主犯。王某被韩某威胁而参加共同犯罪,属于胁从犯。黄某与韩某共同实施了拍摄裸照和要挟胡某交出财物的行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
(5)王某向公安机关投案,属于自首犯。
案例11参考答案要点:
(1)邓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和保险诈骗罪(未遂),对其应当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毛某构成故意杀人罪,属于从犯,对其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保险诈骗罪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人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
(3)本案中,邓某为曾某陆续购买30份各类人身保险,总保险赔偿金高达100余万元。为获取保险金,邓某伙同毛某将丈夫曾某杀死,其行为属于制造保险事故的行为。因此,邓某的行为构成保险诈骗罪(未遂)和故意杀人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8条第2款的规定,对邓某的行为应当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4)毛某伙同邓某将昏迷不醒的曾某推进鱼塘,导致曾某溺水身亡,毛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毛某在共同犯罪中只是起帮助作用,所以,毛某属于从犯。
(5)因为邓某并未对毛某说起过保险金的事,所以,毛某的行为不构成保险诈骗罪。 案例12参考答案要点:
(1)黄某和孙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黄某是累犯,对其应当从重处罚。孙某不满18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3)黄某和孙某驾驶摩托车将刘某撞致颅骨粉碎性骨折,此时,两人为了逃避法律追究,竟然将昏迷的刘某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蔽起来,导致刘某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上述事实表明,黄某和孙某具有放任刘某死亡的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将受伤昏迷的刘某隐蔽起来的行为很可能造成刘某死亡的结果,而仍然实施该行为,这表明黄某和孙某对刘某死亡的危害结果的发生持放任态度。因此,黄某和孙某既具有放任刘某死亡的间接故意,又实施了导致刘某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隐蔽行为,所以,黄某和孙某的行为完全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4)黄某在前罪(故意伤害罪)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不到1年的时间内,又犯故意杀人罪,其行为完全符合累犯的构成要件。
(5)孙某犯罪时只有16岁,属于从宽责任年龄时期,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