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要讲公私分明
还是要讲公私分明
前不久去某兄弟部队,几位老同学邀我游览了几处名胜古迹,拍了3个彩色胶卷的照片(1990年)。临别时,我问:“拍了这么多照片,冲洗费是否由我出一些?”他们顿时哈哈大笑:“这不用你愁,我们找个理由在单位报销就行了。”后来,交卷,冲洗和放大等费用,果真都被老公“吃”了。
类似这样公私不分的现象,如今确实有不少。比如,个人请客送礼,外出旅游,私宅装修,直至营养补品等,所需经费都可以不声不响地由公家支付,其金额,少则几十元,多则几百元甚至更多。至于拿公物分公物的事,更是屡见不鲜。一些人,小到一本书,一支笔,大到一辆自行车,一部录音机和一台电视机等,只要是“需要”,都可以毫无愧色地据为己有。借名义,换名称,是一些人搞化公为私的主要手段,诸如把拿说成借,把占用说成保管,把送礼说成慰问,把旅游说成参观,把私分说成处理,等等。当然还有顺手牵羊的,厚着脸皮索取的,鬼鬼祟祟偷拿的。他们的手段不同,目的一样:损公利己。
公私分明,毫不利己,是共产党人应当具备的起码道德品质,也是衡量一个人思想道德觉悟高低的重要标志。许多革命先烈和前辈,不仅以此来教诲不下,而且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做出了好样子。他们公是公,私是私,泾渭分明,从不占用公家任何便宜。当年敬爱的周总理制定的十一条家规中,就有五条关于公私分明,不牟私利的内容:家人一律到食堂排队买饭,看戏以家属的私分买票入场,不得用招待券;不许用公款请客送礼;不准动用公家的车子办私事,不谋私利,不搞特殊化。彭德怀同志1966年春天到四川西昌地区螺山农场访问,饭后上车返回时,第一句话就问秘书伙食费付清了没有。当年秘书把每人平均交的钱。,粮如实说了之后,彭总掰着指头算了一下,觉得付的钱还不够,于是就从衣袋里逃出十元钱,交给陪同他的地区农业局局长补齐了伙食费。刘伯承元帅与夫人通信用的信封,信纸,都是自己到商店买,贴的是自己买的邮票。这些虽然都是平平常常的小事,却反映了他们公私分明的高尚情操,永远值得我们学习。
一些同志所以公私不分,甚至损公利私,这里面都有规章制度不严的问题,更多的是思想觉悟的问题。在有的同志看来,在如今社会上存在的不正之风的情况下,讲公私分明,已不合时宜了,有的还存有吃亏的心理,感到公私不分是普遍现象,不捞白不捞。因此,有油水,能揩就揩,有便宜能占就占。而且脸不红心不慌。这是要不得的,它完全丧失了共产党人、革命军人应有的品质、丢掉了社会大家庭主人翁的责任感。
在当前的勤政廉政的建设中,我感到公私分明应作为重要的内容之一。不管官大官小,都应廉洁自律,决不能用人们的血汗汇聚成的河水来浇灌自己的土地。作为组织来说,发现这类问题也决不能视之为小节,而应该把它当做一个人的品德来看待,并严加处罚,以确保公物姓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