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饭堂管理制度
员工饭堂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员工饭堂(以下简称饭堂)管理,为员工提供可口安全的膳食及优质
的后勤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餐饮部)的饭堂。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三条 行政人事中心负责直属各物业公司(餐饮部经理)饭堂的监督、协调和指导
工作。餐饮部经理负责本单位饭堂的日常管理工作,各单位综合物业管理部(口)是饭堂
的归口管理部门,行政助理、厨师负责饭堂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各单位综合物业管理部(口)须在饭堂设立意见征集本,定期收集并及时解
决有关饭堂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投诉。
第五条 各单位综合物业管理部(口)采用调查问卷等方式,每季度进行不少于一次
的员工膳食满意度调查,广泛征求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归纳整理后提出整改方案,并报备
至行政人事中心。
第六条 员工饭堂工作人员配置标准:固定就餐人数50人以下的配置1名工作人员;
固定就餐人数50-100人的配置2名工作人员;固定就餐人数100人以上的,每增加50人
就餐可添置1名工作人员。
第七条 饭堂实行饭卡制,各单位综合物业管理部(口)按集团有关规定指定专人负
责饭卡办理、划卡(刷卡)、饭卡回收和餐费统计等工作。
第八条 饭堂物品采购及资金使用须受集团公司财务部门、行政人事中心、餐饮部经
理和各单位综合物业管理部(口)的共同监督。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一节 就餐管理
第九条 员工凭有效饭卡就餐,就餐前须出示本人饭卡,由划卡员准确为就餐人员按
餐划卡;已实行刷卡制的饭堂须实现实名刷卡,每月底按实际用餐次数核算。如违反上述
规定,每发现一次,扣罚当事人200元。
第十条 新入职员工凭人事部门开具的新入职员工就餐证明就餐;外单位人员如申请
自费用餐的须经单位一把手审批后就餐。如违反上述规定,每发现一次,扣罚饭堂管理部
门负责人3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辞退。
第十一条 员工应妥善保管好饭卡。饭卡破损严重或遗失者,应以书面形式呈报饭堂
管理部门并办理新卡,办理新卡前的餐次按此前饭堂实际开餐的餐次计算。严禁转借、涂
改饭卡,每发现一次,扣罚当事人300元,情节严重的,处以行政处分直至辞退。
第十二条 每月24日—28日为饭卡换卡时间,逾期不换卡的餐费按此前饭堂实际开
餐的餐次计算。
第十三条 饭堂实行分餐制,就餐人员按时就餐,排队轮侯打餐,自觉遵守用餐秩序
和爱护公共财物,丢失或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第十四条 饭堂必须准时开餐。不得随意推迟或提前开餐,每发现一次,扣罚饭堂管
理部门负责人1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辞退。
第十五条 因公接待用餐,原则上申请部门须提前1—3小时填写《工作餐审批单》并
报本单位一把手批准。因公接待超过15人的,还须报备至行政人事中心。如擅自招待客人,
每发现一次,扣罚饭堂管理部门负责人300元。
第十六条 提倡勤俭节约的精神,须节约水电燃料,做到人走水关、人走灯灭,不随
意浪费,如违反上述规定,每发现一次,扣罚当事人50元。
第二节 卫生管理
第十七条 饭堂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接受行政人事中心的指导和监督,对发
现的问题必须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完善。
第十八条 饭堂工作人员入职时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入职后单位每半年组织一次体检。
无有效健康证明者,不得在厨房工作。饭堂工作人员患上传染性疾病不得上岗,如违反规
定,扣罚当事人50元,扣罚餐饮部经理负责人500元。
第十九条 工作人员上岗前须按规定着装(穿戴餐饮行业所用的衣帽、口罩、手套等)。
不得穿拖鞋、赤膊、赤脚,不得涂抹香粉、指甲油,不得佩戴手镯、戒指等饰物上岗,每
发现一次,扣罚当事人50元。
第二十条 严禁吸烟、随地吐痰、面对食品咳嗽、打喷嚏及其他不卫生行为,每发现
一次,扣罚当事人50元。
第二十一条 饭堂须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无油腻、无积尘、无污垢、无蜘蛛网,并定
期消杀。如出现卫生不合格的,每发现一次,扣罚饭堂管理部门负责人50元、当班人员
100元。
第二十二条 餐饮用具、设施设备应分类摆放整齐,每天进行维护保养、
消毒处理,炉具、排烟罩应每周彻底清洗一次,所使用的洗涤剂、消毒液必须对人体健康
无害。如违反上述规定,每发现一次,扣罚饭堂当班人员50元。
第二十三条 生熟食品所用盛器要分类,刀具、揩布、砧板须分开使用,要有明显标
识。
第二十四条 食材烹饪前必须清洗干净并烧熟煮透,如造成食物中毒或其
他食源性疾患的,每发现一次,扣罚厨师200元,负责人降一级工资,情节严重的,给予
行政处分直至辞退。
第二十五条 食物储放应生熟分隔,防止串味。原则上熟食不准过夜,严禁使用过期
腐烂、霉变食品。如发生食物过期或霉变的,每发现一次,扣罚厨师100元,扣罚餐饮部
经理负责人300元。
第二十六条 所有食品要留样品保存24小时,并加贴封条妥善保管。
第二十七条 就餐人员就餐完毕后将餐具放在指定位置,自觉将剩饭剩菜及杂物倒入
垃圾桶。如违反上述规定的,每发现一次,扣罚当事人50元。
第三节 出品标准
第二十八条 饭堂实行挂牌制,每天公布菜谱。厨师在每周六必须做好下周菜谱计划
并进行公布,如有调整则在当天公布。如未做好下周菜谱计划或未公布当天菜谱的,发现
一次,扣罚厨师50元。
第二十九条 正餐配置标准:原则上不少于二荤一素一汤。各种菜肴要做到咸淡适口,
保证营养成份。保证三天内主要菜式不重复,做到优质服务。
第三十条 保证食品质量,不得有杂物和污染,米饭软硬应适当,不得有夹生饭或糊
饭。如违反上述规定的,每发现一次,扣罚饭堂工作人员50元。
第四节 物品采购
第三十一条 饭堂各类食物、燃料、用具物料等由指定供货商提供,原则上须货比三
家后选择供货商,且每半月不少于一次询价,询价记录须存档备查。
第三十二条 物品到达后,由饭堂管理部门、保安部、供货商的代表共同验货。验收
内容包括:数量和质量。验收无误后,各代表须在采购清单上签字确认。如验收未合格而
签字的,每发现一次,扣罚相关人员100元,扣罚餐饮部经理负责人300元。
第三十三条 饭堂进行自主采购须至少三人参与,按计划采购。物品验收合格后及时
入仓,并妥善保管相关凭证。
第五节 收支管理
第三十四条 饭堂实行自负盈亏,盈余部分纳入下月收入,亏损部分从餐饮部经理负
责人当月薪资中扣回。
第三十五条 纳入饭堂的收入部分有:划卡(刷卡)收入、饭堂接待工作餐收入、饭
堂其他补贴收入等。纳入饭堂的支出部分有:物料采购支出、水费、电费、煤气费等。
第三十六条 人工成本、租金、固定资产采购费用、饭堂工作人员定期体检费用等纳
入各单位管理成本,不计入饭堂成本支出。
第四章 其 他
第三十七条 饭堂管理部门须安排专人维护饭堂就餐秩序,对不遵守相关规定的行为
要及时制止,并随时处理突发事件,保持饭堂环境和谐、秩序良好。
第三十八条 饭堂工作人员应及时处理饭堂的现场投诉,如无法妥善解决,应迅速移
交饭堂管理部门,并在3小时内处理完毕。如未及时跟进处理,扣罚饭堂管理部门负责人
100元。
第三十九条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厨房和操作间,每发现一次,扣罚当事人100元。
第四十条 饭堂应将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工作人员上、下班应检查各类电源、设施设
备的开关,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各类设施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及保养,严格按规定放
置易燃易爆物品,杜绝意外事件的发生,如发生紧急、重大事故时立即通知饭堂管理部门
进行相应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以上处罚由各单位负责人或行政人事中心出具意见,并由财务部门从责
任人当月奖金中扣除,直至扣完当月奖金为止。
第四十二条 本制度由行政人事中心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本页为著作的封面,下载以后可以删除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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