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
汉林字[2012]号
关于印发《汉滨区林业局2012年精神文明
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现将《汉滨区林业局2012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汉滨区林业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八日
汉滨区林业局2012年精神文明建设
工作要点
2012年我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以增强生态功能、提高生态效益为目标,把精神文明建设与新林区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职业道德建设相结合,相互融合、相互渗透,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文明素质,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建设繁荣和谐宜居新汉滨,为林业局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文化环境。
一、深化以生态道德为主要内容的思想道德教育 一是开展“生态科普知识宣传”活动。采取电视、网站、简报、知识竞赛等多种宣传形式,使职工群众对生态和自然有更多的了解和认识。抓住“3.15”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有利时机,以林业重点建设工程为依托,加速推进生态建设宣传和造林绿化工程。并积极开展 “爱鸟周”、“世界地球日”、“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专题宣传活动,丰富生态道德教育的内容。
二是以迎接十八大为主题,广泛开展“树生态文明新风”教育活动。全面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实施纲要》,着力实施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工程,积极构筑符合中华传统文化、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求、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和行为规范。积极倡导保护生态环境、节约消费、
不吃野生动物、不乱丢垃圾、敢于同破坏生态环境的不良行为做斗争等文明风尚。
三是做好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学习道德模范,争做文明公民”和“我评议、我推荐身边好人”活动,组织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现场交流活动,在全局营造学习、崇尚、争当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建立健全道德模范帮扶工作机制,帮助生活困难道德模范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倡导确立“好人有好报”的价值取向和舆论氛围。
二、树立文明形象,创建文明活动,提高全民素质 文明创建活动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工程,要不断拓展文明创建的内容,创新活动形式,以活动和典范教育人、感化人、鼓舞人,推动文明创建活动全面开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机制建设。根据单位、行业特点,建立工作机制,做到文明创建活动与林业发展、与职工思想道德教育、与职工的文化技术、与环境建设、与文化活动、与文明评比、与惠民理念、与社会公益相结合,制定创建活动考核标准,确保文明创建工作持续、稳步开展。 二是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提升文明意识。各单位要根据创建活动内容和文明标准以“四大创建”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环境、文明窗口创建活动;着力开展文明机关、文明科室、文明职工评比活动,努力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
三是以文明创建活动,树立职业新风。开展送温暖、社会捐助、扶贫帮困等活动,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
四是广泛开展健康向上的群众性文化活动。结合 “五一”、“七一”、“十一”及 中国共产党成立91周年等重大纪念日和民族传统节日为契机,广泛开展各类文体活动。激发我局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陶冶广大职工职工的情操和团结协作精神,展示广大干部职工的精神风貌,丰富文化生活和林业局的精神文明活动内容,营造精神文明创建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切实加强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深入开展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实践活动,引导和教育职工对职业观念、职业态度、职业技能、职业纪律和职业作风的观念转换,树立良好的社会、职业、职业道德风尚,推动职工职业道德规范建设。结合“双创”工作,继续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治理交通陋习,创造良好交通环境等活动。把弘扬新时期雷锋精神和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相结合,广泛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传承雷锋服务人民、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的敬业精神,锐意进取、自强不息的创新精神和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创业精神,努力营造知荣辱、讲正气、做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
四、加强林业系统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抓住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家长配合学校搞好教育,教育青少年告别“三厅”(电子游戏厅、歌舞厅、录像放映厅)、两桌(台球桌、麻将桌)、“拒绝毒品”、“远离赌博”等活动,增强青少年对社会不良现象的
免疫力、抵抗力。教育子女孝敬父母,尊敬长辈,增强热爱劳动的意识,为父母、为社会、为弱势群体多做好事、实事。大力弘扬尊老爱幼、孝敬父母的中华传统美德,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