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加工行业增值税纳税评估模型
一、行业特点
(一)行业现状
最近十多年来,我国是世界上精铜消费增长最快的国家,平均增长率是全球的2.4倍。特别是2000年以来,我国精铜消费平均每年增加30万吨,是拉动世界铜消费增长的主要国家。2010年中国铜消费总量将达到520万吨。我国铜加工材产地已高度集中,主要产地集中于市场经济发达地区,主要产地为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环渤海等地区。我国已经形成长江三角洲、环渤海、珠江三角洲3个重点废铜拆解、加工、消费地区,这些地区精铜产量不足铜总产量的40%,但它们的再生铜产量却占全国再生铜产量的75.55%。全国79.43%的铜加工企业分布在该3地区,全国82.95%的铜在这三地区消费(指被加工),特别是江、浙、沪3省市所占份额尤其突出。近年来,经济发达地区实行产业调整,限制部分高能耗、高污染行业的发展,对铜加工行业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铜加工企业为了规避经营风险,使累积风险归零,纷纷借助招商引资,大量向欠发达地区转移,使得铜加工企业在这些地区迅猛发展。
(二)产品特点
1、产品构成
铜加工行业的主要产品有17毫米铜杆,8毫米铜杆,3毫米铜丝或铜排。
2、生产工艺流程
铜加工企业主要有黑杆炉、上引法,连铸连轧三种生产工艺,因黑杆炉因能耗大产出率低目前基本不采用。上引法与连铸连轧的生产工艺流程如下:
上引法:
连铸连轧:
3、主要生产设备
上引法:上引法炉、冷轧机、拉丝机、收线机、行车、水泵、油泵,冷却塔。
上引法的三种主要设备是上引法炉、冷轧机、拉丝机,且这三种设备需保持3:1:3的基本配比才能保证生产连续不断地正常运转。
连铸连轧:无氧铜杆连铸连轧生产线,属于半自动化生产线。
(二)生产经营特点
1、企业注册资金与经营规模不匹配。注册资金较少,实际投入的流动资金较大,一般以借款的形式投入企业运营。
2、以电力、煤炭为主要能源,且消耗较大。上引法炉主要以电力消耗为主,连铸连轧以消耗煤炭为主,利用煤炭产生煤气来使铜熔化,单位产品耗用电力要比上引法低很多。
3、产品种类单一,单位产品价值较高而附加值较低。产品一般为铜杆、铜丝、铜排,绝大多数属于半成品,需进一步加工。因产品单位价值较高,原料与产成品库存很少,基本上是零库存。
4、生产工艺简单,生产周期短。一般情况下,上引法炉从投料到成品需24小时,连铸连轧需要4小时左右。一般每台上引法炉平均每3个月检修一次,每次检修约需7天。
5、原材料和产成品价格波动较大、透明度较高。原材料和产成品价格与国际市场联系比较紧密,受国际市场供求影响,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但国内市场废铜与成品铜的交易价格都能实时公布。
二、行业管理现状
铜加工行业主要使用废铜作为原料,产品附加值低,因高征低扣的制度原因,纳税人账面基本处于亏损经营状态,甚至成本倒挂,整个行业只能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缓解生存压力。企业通过获得社会福利企业资格,享受增值税先征后退税收优惠政策,靠退税来弥补生产经营亏损,并以此谋利。因此整个行业涉税风险较高,已成为各地税务机关关注的重点。
1、铜加工企业往往通过设立配套的收购企业供应原料,收购加工企业系关联关系,税务机关对废铜的供应数量及价格难以控制。
2、由于铜加工企业的产品大多为铜杆铜排等,需下游企业进一步加工,目前在尚未形成配套的产业链,往往要销售到电线电缆企业进行再加工,这些电线电缆企业与铜加工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关联关系,虽然铜产品价格比较透明,但产品品种规格千差万别,很容易存在关联交易。
3、税务机关目前虽以能过定额能耗、投入产出比等管理方法对铜加工企业的生产能力、生产规模进行了有效控制,但部分企业还可能会通过停料保温、返工回炉等手段虚增用电量来达到虚开的目的。因此必须加强对铜加工企业生产真实性的有效巡查,及时发现风险,化解风险。
4、下脚废料未按规定申报纳税。铜加工企业的投入产出比较高,生产中产生的边脚料大多可重复使用,只有少部分的废渣,但因单位价值较高也不容忽视,连铸连轧工艺还产生大量的煤渣,应关注是否及时申报纳税。
5、自2007年7月1日起,社会福利企业按照安置残疾人人数实行限额退税后,退税额大幅度下降,容易造成纳税人铤而走险,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获取非法利益,或者通过与废旧物资经营企业相互勾结,虚开废旧物资专用发票虚抵进项税额,多结转成本,达到少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目的。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代替废旧物资销售发票,虽然能够有效杜绝企业利用假发票抵扣税款,但是,对于交易的真实性难以实施有效控制,识别交易的真实性仍然是税收征管工作的难点。
三、行业管理参数
1、定额能耗
一般情况下,上引法生产的定额能耗即每生产一吨产成品平均耗用电力500度到600度。定额能耗因生产设备新旧程度,最终产品不同而略有差异,铜杆、铜丝、铜排耗用电力呈递增趋势;连铸连轧法每生产一吨产成品平均耗用电力150度左右,如果企业将8mm铜杆拉成3mm铜丝,每生产一吨铜丝耗用电力平均增加30度左右。企业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每月耗用煤炭400吨到600吨。
2、投入产出率
上引法的投入产出率在97.44%左右,连铸连轧法投入产出率在94%左右。
3、税负
省局公布2005年度铜材加工企业行业税负为3.45%,根据**市基准税负管理办法对铜材加工企业进行测算,铜材加工企业的基准税负在5.0%-5.5%之间。
四、行业评估模型
通过对铜材企业的案头分析和实地调查,了解了铜材生产的基本工艺程序后发现,电力消耗的数量和铜杆或铜丝的生产数量存在着密切的比例关系,如果获得耗用电量和定额能耗,就可以推算出铜杆或铜丝的理论产量,逻辑等式为:
(一)通过电力消耗推算销售收入
1、公式:
Y=axc
其中:Y—销售额
x—用电量/1000
a—每千度电生产成品铜的数量
c—成品铜的平均销售价格
2、公式说明:
(1)数据来源。用电量(x)可以从企业实地查看供电部门开具的发票进行采集;销售价格(c)可以采用企业开具的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格计算平均价格,鉴于铜价格的公开性,采集时要通过国内主要铜交易市场公布的价格进行核实。
(2)数据分析
根据行业生产特点,一般情况下,a—每千度电生产成品铜的数量=1.82吨左右。
当1.67≤a≤2时,说明生产基本正常,税收风险相对较小;
当a
当a>2时,则主要是企业可能有外购、委托加工产品销售或虚开发票的行为,要核实企业的自产情况,是否有外购、委托加工产品等不应享受优惠的行为或虚开发票等行为。
(3)鉴于该行业以销定产,库存相对稳定特点,上述推算公式中没有考虑期末与期初产成品库存差。如个别企业出现期末与期初产成品库存变化较大,推算时要考虑库存变化。
(二)通过投入产出率推算销售收入
1、公式:
Y=axc
其中:Y—销售额
x—投入的废铜数量
a—投入产出率
c—成品铜的平均销售价格
2、公式说明:
(1)数据来源。用电量(x)可以从企业取得的废旧物资专用发票分析采集;销售价格(c)可以采用企业开具的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格计算平均价格。
(2)数据分析
根据行业生产特点,一般情况下,a—投入产出率=97%左右。
当96%≤a≤98%时,说明生产基本正常,税收风险相对较小;
当a
当a>98%时,则主要是企业可能有外购、委托加工产品销售或虚开发票的行为。
(3)鉴于该行业以销定产,库存相对稳定特点,上述推算公式中没有考虑期末与期初产成品库存差。如个别企业出现期末与期初产成品库存变化较大,推算时要考虑库存变化。
方法二的适用受到废铜供应商与生产商间的关系限制,如果废铜供应商与生产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可结合方法一共同验证铜材加工企业的生产真实性;如果废铜供应商与生产商系关联企业,则方法二的适用性不强,主要以方法一来评估分析,在确认了产品产量真实性的前提下,可通过方法二来验证废铜供应商是否存在虚开行为。
五、案例
(一)企业基本情况
**县××铜材厂于2005年4月办理税务登记证,5月份暂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法人代表×××,生产经营地址为**县**镇, 主要生产铜杆、铜丝、铜制品,企业创办初期注册资本为50万元,后增加到258万元,主要生产设备只有一台熔炉,共有10个牵引孔。
(二)比对分析,发现疑点
1、该企业从2005年5月下旬开始生产,根据企业设备生产能力测算,企业每天最高生产能力不超过15吨,即每月生产能能力不超过450吨,调查人员在巡查时发现,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最多用6个牵引孔生产,多次使用3个孔进行生产,日产4.5吨-9吨左右。截止2005年6月底,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807.37万元,按照当时铜产品市场平均价格计算,企业日产量约为13吨左右,企业实现的销售收入已经超过其生产能力。6月底企业账面存货为989.68万元, 7月13日,管理员和分析员共同到生产场地进行核查,剔除7月1日至7月12日投入原料和销售产品数量后,发现企业存货不实,初步判断企业有接受虚开废旧物资统一销售发票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嫌疑。
2、该企业2006年5月份至7月份账面生产铜杆1062.31吨,耗用电力302803度,平均每吨产品耗电285度,远低于同类企业平均每吨产品耗电500-600度水平,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嫌疑。
(三)根据规定,移交稽查
评估人员根据《**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工作规程(试行)》第三章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发现评估对象明显存在虚开或接受虚开发票现象的,应直接转入评估处理环节”之规定,当即转入评估处理环节。评估处理环节根据《**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工作规程(试行)》第六章第二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由评估人员制作《纳税评估拟办意见书》,并注明“转稽查部门进一步检查”的意见,报复核岗复核。复核岗复核后制作《纳税评估转办单》,经分局领导审定后,向稽查局办理了移交手续。
四、处理结果
稽查局立案后,按照稽查程序对企业进行了税务稽查。企业2005年5月份至8月份实际作销售发出的产成品铜杆414.672吨,而在此期间,企业账面及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铜杆数量1062.307吨,比实际产量多开647.635吨。经过调查,**县××铜材厂的厂房、设施的新建、改造及固定资产的投入,均由**市××有限公司负责,**市××有限公司因拆迁补偿谈判未果,设备必须保持原样,否则影响其获得补偿款,因此,该有限公司临时购买1台上引法炉供**县××铜材厂使用,并签订协议,将**市××有限公司南县区域1#生产线租给**县××铜材厂使用。**县××铜材厂多开的产品数量系由租用的生产线生产,即销售行为有实物且系自己生产。另查实企业2005年5月份至9月份购买电解铜以“废铜”名义,取得由销货方开具废旧物资销售统一发票,并全额计算进项税额申报抵扣税款4193958.14万元事实。稽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下达了税务处理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截止2006年8月29日,**县××铜材厂缴纳所偷增值税4193958.14元、滞纳金246233.78元和罚款2096979.07元。
六、行业风险应对
在日常税收管理中,税务机关应该加强废旧物资经营企业与铜材加工企业的联动管理,实施源头控制,防范铜材加工行业的税收风险;建立健全巡查制度,按户建立巡查台账,巡查后及时登记台账,密切注意企业生产经营变化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税收风险。
(1)通过控制单位产品能耗及投入产出率等关键指标,对企业实施针对性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税收风险。按月采集企业耗电数量、耗用原材料数量及产品产量等相关重点数据,根据采集的数据进行分析,发现异常且疑点不能排除的,应及时启动纳税评估工作流进行评估,符合移送稽查查处条件的,应及时移送。
(2)关注企业废旧物资专用发票、运费发票的取得是否符合规定,记载事项是否真实,是否存在虚抵行为。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强发函协查,发现异常现象及时处理。
(3)关注企业的资金往来。对期末应收账款金额较大的,要关注企业销售行为的真实性,应收账款收回是否及时,是否存在长期挂往来的情况。
(4)加强实地核查,降低企业虚增产量虚开发票风险。由于铜加工企业都享受税收优惠,所以虚开的风险更大,应结合物耗、能耗等分析结果来综合评价企业的实际生产能力,避免虚开专用发票行为的发生。
(5)定期开展评估分析,看企业原料投入量、产品产出量与实际生产能力是否匹配,购进原料、销售货物与支付的运费是否配比,企业有无应收应付款长期挂账等情况,发现异常,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化解税收风险。
(6)加强会计培训和税收政策辅导工作。定期对企业会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企业负责人要经常地进行税收政策宣传辅导工作,提高纳税人的遵从度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