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军事法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
1954年1月中央军委决定设立解放军军事法庭.
1954年11月1日解放军军法庭改称为解放军军事法院。
1956年12月6日中央军委笫92次会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建议.决定将解放军军事法院改称最高人民法院军事审判庭,隶属于总政治部。
1961牟1月16日总政治部发出关于保卫、军检、军事审判庭三个部门合署办公的通知。
1962年9月3日三个部门又正式分署办公.军事审判庭成为独立审判机关。
1965年4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建议将军事审判庭改为解放军军事法院。
1965年5月22日中共中央批复同意恢复军事法院,1965年5月29日总政治部通知:经中央军委批准恢复军事法院,自1965年6月1日起启用新印章。
1969年11月1日,军事法院在总政治部编制体制中被撤销。
1978年1月18日,中央军委发出关于军队编制体制的调整方案,决定恢复军事法院,1978年10月13日,总政通知;根据中央军委决定军事法院己经恢复,定于1978年10月22日开始办公。
历任领导
军事法庭庭长:
陈奇涵1954.2.28---1955.1.11
军事法院院长:陈奇涵1955.1.11---1957.4.3
军事审判庭庭长:钟汉华1957.4.3---1961.1.16
甘渭汉1961.1.16---1964.5
谭甫仁1964.5---1965.5
军事法院院长:金如柏1965.5.7---1968.2
郝苏1978.9.29---1981.7
田家1981.9.10---1982.8.23
刘继光1982.8.23---1985.6.18
孟仲仁1985.6.18---1989.4.28
侯固1990.6.9---1993.9.2
权增德1993.9.2---1997.7.3
姜吉初1997.7.3---2001.4.28
曲大成2001.4.28---2006.4.29
苏勇2006.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