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明山管理局学校校务公开栏
阳明山管理局学校校务公开栏
一、阳明山管理局学校管理人员及分工
二、 阳明山管理学校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法治教,以德治教,遵循教育规律管理教育。
2、依法对学校进行教育管理、教育执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结合实际制与阳明山管理局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指导、协调、组织实施;加强教育基础建设,促进教育事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4、检查、指导学校(幼儿园)各项工作,对学校的办学水平进行检查、评估和督导。
5、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程序,依法行政。负责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对中小学,提高教师队伍的教育和管理水平;负责规划、指导和组织实施全校教育师资队伍的职业道德教育、继续教育、职称评聘、专业技术干部管理及聘任、评优、考核及奖惩等工作;负责对全校教师进行培训、考核、选拔和奖励表彰工作;负责离退休教师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6、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指令,对教育收费、教育经费筹措、教育基建投资使用、管理等实施监督、检查。
7、负责制定全学校勤工俭学发展规划,指导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活动。
8、负责统筹学校布局调整,不断完善管理体制和办学体制,提高全镇整体办学效益。
9、负责学校招生工作,负责制定各学生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适应形势需要合理配置教育教学资源;负责学生学籍管理。
10、完成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师资格条例》、《河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内部管理基本要求50条(试行)》、《幼儿园有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2、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当地党委、政府有关政策、规定。
四、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
严格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办事程序
基本办事程序:接待登记——提交申请——受理承办——领导审核——批准反馈
1、属工作人员职权范围的事项,可直接与其联系,由有关工作人员负责办理;
2、需协调办理的事项,由学校校长协调有关人员共同办理;
3、需校长决定的事情,由相关工作人员报校长决定,并由校长指定专人办理;
4、学校校办事实行“首问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工作人员以提高服务质量和效果为出发点,认真办理每一项工作,对办理态度、质量不好或延误办事时机的,将追究相应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罚。
办事期限
根据不同的事项,在上级有关办事期限之内按规定办理。
服务承诺
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优质教育服务,依法治校,廉洁从教,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尊重家长,关爱学生,爱岗敬业,开拓创新。
办事纪律
1、端正办事态度,做到热情接待,文明服务。
2、对分管的工作,必须认真进行计划、实施,提高办事效率。
3、规范办事程序,严格按职能程序办事,不准以权代法,以情代法。
4、公开办事结果,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5、严格遵守师德规范,处处为人师表。若有严重违反师德的行为,在晋职、聘任、评先表优等事项上,采用一票否决。
6、依法办事、廉洁行政。若有违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违反党纪、政纪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
7、推行首问责任制。对来信、来访的家长,除热情接待外,负责调处或及时转告有关职能部门处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
联系方式
电 话:[1**********]
邮 箱:
阳明山管理局学校 2012.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