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治理和保护温州河水的建议
关于治理和保护温州河水的建议
随着工业的发展,河水也随之被污染。人们的生活污水,厂家只顾一己私利而排放的不经处理的工业废水、废渣,这都对河水产生了极大的破坏。而河水的干净与否,对于一个城市给人的第一印象起着巨大的作用。正如副省长、温州市委书记陈德荣说:“温州有最好的环境,是温暖之州、温润之州、温馨之州、温情之州,而河水在其中起这重要的作用.。不仅河水极大的影响着温州能否评上文明城市,而且河水还直接关系着人民的身体健康。
中国每年废水排放量为365亿吨左右,而每吨污水能够污染大于它四十倍的自然水。中国工业废水不但排放量大而且污染浓度高,究其原因,主要是相当数量的企业生产技术落后、设备陈旧、管理水平低、中小型企业居多(约占90%),资源能源浪费严重、耗水量大,单位产品耗水量及排污量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甚远。中国每生产一吨合成氨平均耗水500——1000吨,发达国家仅12吨;中国每吨纸耗水400——500吨,发达国家为5-2002KGB;中国每吨钢材耗水30吨,美国仅为3-5吨。中国1998年排放工业废水约为250亿吨,年处理废水量约72亿吨,工业废水处理率近30%,92年工业废水处理量为175。9亿吨,工业废水处理率为63.6%,94年工业废水处理量为198.5吨,处理率为75%。而处理工业废水达标调查结果表明,处理效果不理想。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运行效率不高。停运、报废、闲置的设备占总保存量的12.5%,累计资金占总投资的8.5%,实际运行中达到设计能力80%的仅48%,而28.7%的设施还达不到设计能力的50%,处理设施和设备得不到充分利用,造成运行成本高。加之中国长期以来无偿使用水资源,水价过低,使企业可买新鲜水而不投资处理废水或者有处理设施只作摆设,应会检查,任意排放污染水环境。其中携带的重金属物质更严重威胁着我们的健康 由于超标的重金属和杂质所引发的疾病更是让我们触目惊心:
例如,氯—氯化是水消毒必要的步骤然而,过度氯化会产生副产品,其中三氯甲
烷,是已知的致癌物。
●硝酸盐/亚硝酸盐—是从废料、污水、饲养场或地质元素中渗入我们的饮用水的。超过百万分之十的硝酸盐会使胎儿缺氧导致“蓝色婴孩综合症状”。它被认为是对6
个月到1岁孩子的直接威胁,也是对成人的极大威胁。
●铜—是饮用水里通常发现的金属,铜过量会改变水的口味,还会弄脏瓷器和
水槽。
●铅—过量会导致肾病、神经痛、麻风病等;
●砷—过量会导致到神经炎、急性中毒甚至死亡等;
●镉—过量会导致骨骼变形,腰背痛、中毒、红血球病变等;
●磷—过量会导致有机磷中毒、呼吸困难等;
●钙—过量会导致结石症、痛风等;
●汞—过量会导致神经中毒症、精神紊乱、疯狂、痉挛及至死亡;
●铬—过量会导致肾脏慢性中毒、肾功能紊乱、癌变等。
具体的例子也是比比皆是,如日本的痛痛病因为炼锌厂的含镉污水污染了河水,而使当地人得了骨痛病(痛痛病),镉进入人体,使人体骨骼中的钙大量流失,使病人骨质疏松、骨骼萎缩、关节疼痛。在此也希望日本人民能在抗击灾害的同时注意饮用水安全。不仅是日本有这样的情况,中国也有类似的事例河南省沈丘县黄孟营村的沙颖河水中锰、亚硝酸盐、硝酸胺等有毒物质严重超标,使这个乡从昔日的“水粮之乡”成了“癌症之乡”、“残疾之乡”。众多的事实也已经证明饮用水的污染是威胁人类健康的最大的隐形杀手,而在水分就占了人体组织的70%,水质的好坏对人健康的重要性,大家可想而知。
这是我们的温瑞塘河它自20世
纪80年代以来,随着温州经济的快
速发展,随之而来的河道污染、黑臭、
淤积严重,使整个水系都产生了诸多
水环境问题。我们的母亲河成了我们
心中的龙须沟,江南水乡风光荡然无
存。试问如此的河水怎么让人安心的
生活,怎么提高温州的文明形象。
这可以说是山下人的母亲河了,但是
几年前成为“黑龙江”,就像石油泄漏
了一样,居民也逐渐减少。
经过几年的治理这条河却还能见到如
此的情景,旁边的小作坊还是运作着。
这是我检测的这条河水的PH值,而明显的他呈酸性。
温州也多次因水质问题而没有评上文明城市,而今年温州市再次发力,以“六城联创”活动为载体,围绕《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针对薄弱环节抓重点、攻难点,在全市上下掀起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高潮。经过最近的观察现在的水质确实比有显著的改善,
治理河水的建议如下:
⒈控制工业污染。严查沿河污染源,如工厂排污管。查到重处企业并对第一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
⒉控制生活废水污染。对各生活废水排污口统一规划,建立分布图,定期对出水口水污染程度进行监控。
⒊政府行为。坚决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法律,完善对工业污染企业及责任人的处罚要有文字文件或法规,不能以罚代法。即使罚,只能按污染程度(所以要有文字法规)进行处罚,还可以反推污染程度进行处罚,不能按企业好坏处罚,特别是小企业、小作坊。
⒋完善城市污水处理体系。建立统一污水处理工厂
⒌加强对生产污染源企业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