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单位审计整改报告范文
2015 单位审计整改报告范文
篇一 我代表市人民政府, 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报告 2013 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2012 年度市级预算 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作出了《关于加强对审计 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整改监督的决定》。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 会审议意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各部门单 位强化审计整改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同 时,要求突出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硬化手段、规范 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各相关责任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 作,成立审计整改工作机构,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审计整改 工作责任,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措施,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研究, 深刻剖析,逐条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制定整改计划,明确 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截至 10 月底,《审计报告》中反映应整改的问题 27 个,已整改 到位 21 个,涉及单位 26 个,正在整改的问题 6 个,涉及单位 5 个。 家电摩托车补贴资金违规共立案调查 23 家,刑事拘留 16 人,取保候 审 12 人,批捕 1 人。追回家电摩托车补贴资金 733.27 万元,取得了 较好的整改效果。 二、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年初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和细化问题。 2013 年市本级已编 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预算编制不够完整问题 已整改到位。 年初预算不够细化问题, 主要是预算编制时间与部分专项工作任 务确定时间存在差异造成的。我市部门预算编制时间较早,一般于每 年 9 月份开始编制下年预算, 而一些专项资金如教育费附加和城市维 护费等支出,具体安排项目在预算编制时无法确定,需要经过一定时 间的调研论证,在次年 5、6 月份才能落实到项目,项目安排情况已 单独向人大汇报。 今年将督促有关部门提前做好专项资金项目准备工 作,争取 2014 年相关支出与部门预算同步向人大汇报。 (二)关于部分用地单位至今年 5 月拖欠国土出让收入 41593.94 万 元问题。 今年以来, 市政府对国土出让收入清欠工作抓得紧、 谋划早, 多措并举进行清缴。一是召开清欠动员大会和每月的工作调度会,研 究部署清欠工作任务,调度清欠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清欠工作落实到 位;二是加强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下达催缴通知书,组织人员上门催 缴;三是强化清欠工作措施,对欠缴单位采取停办一切手续、不准参 加新的土地招拍挂等措施。 对无任何理由长期拖欠国土出让收入
的单 位,由国土部门提请仲裁,再通过司法程序进行强制收缴。在今年 5 月份以前收回 4.11 亿元的基础上,至 10 月 20 日,又收回国土出让 收入欠款 2451.57 万元。 目前仍欠缴国土出让收入 39142.37 万元,其中:2012 年以前欠 缴 20294.37 万元,欠缴单位 12 个,2012 年度欠缴 18848 万元,欠缴
单位 2 个。14 个欠缴单位中有两个欠缴大户:即小埠投资开发集团 公司欠缴 10200 万元,占欠缴总额的 26%;湖南中宁置业有限公司欠 缴 16650 万元,占欠缴总额的 43%。10 月 8 日和 10 月 17 日,市政 府分别专门召开国土出让收入欠款清缴调度会, 要求欠款单位尽快缴 清所欠国土出让收入,逾期未缴的收取一定滞纳金,小埠投资开发集 团公司和湖南中宁置业有限公司均已承诺 11 月底前缴清欠款。 (三)关于国土出让收入 133749.96 万元未及时清算缴入国库作政 府性基金收入, 资金存放在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和市非税收入管理局问 题。2012 年前,市级国土出让收入由市乡镇财政管理局负责设立专 户统一征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直接征收、专户核算、收 入分解、净收入上缴国库”征管模式。从 2012 年起,市级国土出让收 入征收职能进行了调整, 实行由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委托市乡镇财 政管理局征收模式,国土出让收入直接缴入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资金结算后由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缴入国库纳入基金预算管理。 至 2012 年 12 月, 存放在市乡镇财政管理局“暂存款”的 108305.49 万元,主要是 2012 年前发生的未结算支付的预付款和保证金,以及 部分项目未及时办理相关结算手续暂不宜确认为国土出让收入的款 项,因此未及时缴入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今年以来,加大了这部 分资金的清理力度,1-9 月, 已结算转入政府性基金收入 39274 万元, 从 2013 年 10 月起, 市级国土出让收入将纳入市财政国库管理局财政 专户管理,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国土出让收入账户将予以撤销,今后类 似问题将不会出现。
至 2012 年 12 月, 存放在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待查收入”账上 余额 36272 万元, 主要是因开发商竟得地块的土地出让金未全额缴清, 暂未办理相关手续而未到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开具一般缴款书, 非税收 入征收管理系统无法进行收入确认而影响了及时上缴。以上“待查收 入”已于 2013 年 6 月底前完成收入确认并全额上缴国库作政府性基金 收入,已整改落实到位。 (四)关于国库集中支付指标结余挂账 23856.9 万元问题。主要是 特设专户项目进度及上级指标下达过缓造成指标结余较大。 这部分结 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工程在建、项目未完
工或已完工但未 办理结算形成的结余;二是特设专户项目进度过慢形成的结余;三是零 星指标未及时清理使用形成的结余;四是待付的往来资金或代管资金 结余;五是非税收入结余;六是项目完工结算后形成的专项净结余;七 是正常经费结余。 今年 7 至 8 月,按照市人大及市财经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市财政 局多次召集会议、制订方案,对市直集中支付单位指标结余情况进行 了全面摸底清查,认真查找原因,提出了处理意见和建议。一是加强 专项资金管理;二是及时清理零星指标;三是加强往来资金清算;四是 加强财政监督检查;五是统筹安排结余资金。同时,拟在编制 2014 年 部门预算时,将 2013 年结余指标纳入部门预算,部分结余资金由市 财政收回统筹安排。 对已完工结算项目产生的净结余, 由市财政收回, 统筹安排用于下年度新增项目;对纳入预算管理,实行以收定支方式 拨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确定拨付比例
时综合考虑上年度指标结余情况, 对拨付后至下一年度 7 月 1 日仍有 结余的指标,由市财政收回;有正常经费结余的单位,原则上不考虑 追加工作经费,对拨付后至下一年度 7 月 1 日仍有结余的指标,由市 财政收回。 (五)关于财政专户归口管理不彻底问题。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 落实《财政部关于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的整改意见》、《国务院办 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户管理意见的通知》和《财政 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等文件精神, 高度重视财政 专户管理工作。一是狠抓财政专户清理整改;二是狠抓财政专户归并、 撤销;三是狠抓财政专户归口国库管理。印发了相关文件,明确了工 作职责,分工协作,逐步推进。同时,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建立健全 财政专户管理长效机制,结合上级审计和同级审计提出的整改意见, 出台相关管理制度,明确管理部门工作职责,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建 立不相容岗位严格分离制度,完善财政专户信息管理系统,确保财政 专户资金安全高效运行。至 10 月底止,除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 理条例》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保留“郴州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并 更名为“郴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加盖国库部门印章外,审计报 告中所指定期存单 55 张已按相关规定归并到 36 张,9 个非税收入专 户已实现非税与国库共管,8 个土地出让收入支出账户撤并工作正在 进行中,预计本月可完成,市本级财政专户归口管理已整改到位。 这项工作得到了上级财政部门的充分肯定, 在今年 9 月全省财政 专户整改工作通报中,两个市受到省厅的表
扬,郴州市是其中之一。
(六)关于部分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不合理,低于规定用途的比例 问题。一是根据有关政策精神和要求,从 2014 年起,散装水泥办、 墙改办作为参公单位编制预算,所有工作经费将列入公共财政预算, 不再从基金预算中列支;二是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取消部分非税 收入项目省级分成的通知》(湘财综[2013]17 号)规定,自 2013 年 7 月 1 日起取消 “两项基金”上缴省级部分。今后将进一步规范项目申 报程序,积极开展项目调研活动,加大对相关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 严格执行《郴州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努力提 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机制。一是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坚持绩 效优先理念,强化部门预算支出主体责任。从 2014 年起凡是向市本 级财政申报 50 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同步申报绩效目标。预算批复 时同步批复绩效目标,预算执行时同步跟踪绩效目标。对没有按时完 成绩效目标,工作不规范,评价结果差的,下年度不予安排或调减预 算。二是建立资产配置预算审核制度,加强政府采购方式审批,实行 基本建设计划申报, 促进预算编制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有机结合。 三是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加强政府采购方式审批,在批复政府采 购预算时一并批复政府采购方式。四是加强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合理 设定专项资金, 逐步淡化专项资金“基数”的观念, 加大资金整合力度, 统筹安排,形成合力,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的科 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进一步强化财政精细化管理。一是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的科 学研判,密切关注财税政策的调整,切实将研判结果及财税政策变更 对我市财政的影响纳入到财政收入管理中。同时,积极跟踪“营改增” 改革后续政策,实时掌握该项改革对财税、企业的影响及改革成效, 确保财政收入全面、真实、合理,努力做到财政收入管理精细化、科 学化。二是做好预算基础业务管理,加强预算指标管理。依法按时批 复年度市级部门预算,及时将部门预算指标导入指标管理系统,严把 资金审核关, 严格按资金支付审批程序拨款。 三是强化专项资金监管, 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作为财政监督和绩效评价的重中之重, 综合运用 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专项检查等监管手段,对专项资金使用实 行全过程控制监督,不断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四是积极推进财政 监督转型,从 2014 年起财政监督检查机构全程参与部门预算编制执 行,推动财政监督由注重事后监督向注重事前、事中、
事后监督的全 过程监督转变,由突击性、专项性检查向日常性、常态化检查转变, 建立起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相互制衡的管理机制。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监管。一是严格预算评审。严格执行财 政、审计和建设三家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 程预算控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郴财办〔2013〕12 号),明确预算 控制价的约束作用, 对不执行预算控制价管理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 程,财政部门不拨付建设资金、招标主管部门不予招标备案,审计机 关依据有关规定予以核减。二是加强重点环节监管。严把招投标关、 变更关和监理关,明确投资概算调整的审批程序,严格控制项目设计
变更和现场签证, 对重点项目实行审计全程跟踪审计, 控制建设成本。 三是建立投资项目资金绩效和风险评价制度。由市财政局牵头,组织 专家和中介机构成立资金绩效和风险评价小组,对项目资金概算、预 算执行、 财务管理、 债务风险等进行评审, 为项目建设决策提供依据。 四是建立投资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制度。由市审计局牵头,抽调专家组 成监督检查小组,定期对项目建设进行跟踪监督检查,以便及时发现 问题、及时处理违法违规事项。 篇二 2011 年 6 月 27 日,在第 11 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 21 次会议 上,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作了《关于 2010 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的审计报告》。报告中披露了审计署对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2010 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过程中发现的 5 个问题。现就审计反映问题的说明与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问题一:2009 年底,红十字总会未将所属干细胞管理中心累计 结转和结余的 25.32 万元纳入 2009 年度部门决算和 2010 年部门预算, 也未报经财政部门审核确认。2010 年,干细胞管理中心使用上述资 金用于原项目支出。 说明与整改情况:2010 年以前,干细胞管理中心因不属于财政 预算管理单位,其资金未纳入总会财政决算报告,故 2009 年结转和 结余资金仍留在干细胞管理中心账户,在 2010 年由该中心继续使用 上述资金用于干细胞项目支出,此举违反了财政部相关管理规定。 2011 年, 财政部正式批准干细胞管理中心为总会二级财政预算单位,
因此,从 2011 年起,总会将严格按照二级预算单位管理要求,规范 结转和结余资金的使用,将预算资金全部纳入总会的预、决算报告。 问题二:2010 年 12 月,红十字总会在“卫生救护师资培训”项目 中列支 30 万元,准备用于卫生救护网络管理系统培训,但至 2011 年 初,上述培训尚未执行。” 说明与整改情况:2010 年 12 月,
总会按照当年预算安排,在“卫 生救护师资培训”项目资金中列支 30 万元, 用于卫生救护网络管理系 统培训,但在当年未予执行,而是在 2011 年上半年才开始执行(该项 目的第一批培训已于 2011 年 4 月结束,第二批培训正在执行中)。此 举违反了财政部预算资金管理规定, 今后将严格按预算管理规定据实 列支。 问题三:2010 年,由于会计科目应用不当,总会将应用于“红十 字事业”的资金收支在往来款科目核算,其中年初结余 141.91 万元, 当年收入 30.93 万元,支出 139.89 万元,年末结余 32.95 万元。且红 十字总会决算报表与实际账簿不符,多记收入 33.07 万元,少记支出 75.89 万元,少记结余 32.95 万元。 说明与整改情况:上述问题属于会计科目应用不当造成的,总会 将应放在“收支科目”中的“红十字事业”资金放在“往来款科目”中核算, 造成收、支、余差额问题。总会在审计期间已将原应用不当的往来会 计科目核算调整到收支会计科目中核算,相关数据已与 2010 年度财 政决算报表相符。
问题四:2010 年,干细胞管理中心未经批准,在“中国造血干细 胞捐献者资料库”项目中,列支了与该项目内容无关的抽检费、总会 新闻发布费和会议费 22.48 万元。 说明与整改情况:干细胞管理中心为了提高移植率,把好入库第 一关, 2010 年按 2%的比例对 2009 年度已入库的 14.77 万人份数据进 行了质量抽检,用于抽检的相关费用 9.73 万元,用于总会召开新闻 发布会和宣传费用等支出 12.75 万元,合计支出 22.48 万元。审计期 间,总会已根据审计署要求将上述费用调整到其他费用中列支,今后 将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项目资金。 问题五:2009 年 12 月,红十字总会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 心确定了模拟人等设备采购项目的中标金额 1227.67 万元后,仍按照 原采购预算 1648 万元与中标供货商签定采购合同,相应增加了采购 数量,合同金额超出中标金额 420.33 万元。 说明与整改情况:2009 年,经财政部批准总会在当年财政预算 中安排了 1648 万元用于卫生救护培训项目的模拟人教具采购。经中 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确定, 模拟人采购项目按照计划采购的数量 计算中标总额为 1227.67 万元,比原定采购预算结余 420.33 万元。总 会为加大对地方红十字会开展群众性卫生救护培训的支持力度, 将招 标采购结余的 420.33 万元资金,继续用于中标单位的模拟人教具采 购,相应增加了采购数量,但此举未按规定程序向财政部报告,违反 了有关审批程序。在今后的采购工作中,总会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 定,杜绝此类问题的再度发生。
审计报告指出的上述
问题均属于违反了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程 序,绝不存在任何贪污腐败和违法犯罪问题。根据审计署要求,中国 红十字会总会已将上述问题的整改结果报告审计署, 并得到审计署认 可。 审计署对总会预算执行情况的严格审计, 对中国红十字会进一步 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规范会计核算行为起到了积 极的促进作用,对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表示感谢和敬意,同时也对 社会各界对中国红十字会的关心和爱护表示真诚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