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会计计量属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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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会计计量属性研究
作者:石党英
来源:《商业时代》2014年第35期
内容摘要:企业作为微观经济的主体是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同时也应当承担相应的环境成本。然而,现实中企业环境成本却不能够有效的计量和核算,导致环境会计发展缓慢。从会计计量的理论基础出发,认为公允价值计量是环境会计计量的最佳选择。
关键词:环境会计 ; 计量属性 ; 公允价值
引言
众所周知,在过去的20多年中,我国是全世界经济增长最快的国家之一,国内储蓄率水平也成为全世界最高的国家之一。根据国家统计总局的数据,从1978年到2013年,我国GDP 年平均增长率高达9.7%。但另一方面也显示,在20多年快速增长的GDP 中,至少有18%是依赖于资源和生态环境的“透支”获得的,这种代价至今仍存在于经济发展中(罗素清,2012)。根据2013年环境保护部公布的《2012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中显示,2012年全国共发生542起突发环境事件,全年监测的466个市(县)中,出现酸雨的市(县)215个,占46.1%;全国有10.2%的河流水质为劣V 类; 全年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329 046万吨。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并严重地影响着人们的日常生活。
英国古典经济学家庇古在《福利经济学》(1920)中就提出,空气是自有财产,工厂可以不受约束的排放各种污染物并且不必承担污染空气的环境责任,这就造成了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只需要核算产品生产的内部成本而不考虑外部成本,而政府可以采取强制性的经济手段通过征收环境税费等措施而将企业污染环境的成本加到产品中去。这也成为了有关环境会计理论上的最早构想。我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1996年6月发布了《中国环境保护》报告中也提出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经济建设指导方针。企业作为微观经济主体,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也必然承担着保护环境的责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制,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宏观层面的制度安排总是要落实到微观层面的具体执行上,作为微观经济主体的企业在产生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应当承担相应的环境成本。但由于环境成本外部性问题的存在,传统会计在成本计量上仅考虑能够以货币表现的资源消耗,对于没有确切计量的环境资源的消耗并不能够在企业的产品成本中体现。著名会计学家井尻雄士在其《会计计量理论》一书中就曾明确指出“会计计量是会计系统的核心职能”。环境会计如果在计量上无法突破,那它只能是一种无法付诸实践的理想主义。尽管环境成本和环境收益计量起来困难重重,但学界从未停止过探究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