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粤人考„2011‟6号
关于2011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考试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11‟1号),现将我省的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报名分两个步骤:网上报名、交费确认。 (一)网上报名
全省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2月14日9:00-3月11日17:00。 全省考生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深圳市属单位考生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报考条件见附件
8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四、其他
(一)考场设置
主考场设在广州;深圳设分考场,主要负责深圳考区的考生。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二)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
(三)证书发放方式
各市考生证书由所在市考试机构负责发放。省直报名点报考的考生,可在报名填表时选择“证书速递”服务(由快递公司向考生收取快递费用)由考生本人签收;也可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
(四)收费
根据粤价„2001‟52号文规定,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费每科10元,考务费知识题每科60元,作图题每科120元。
考务费分成和收缴请各市按省财政厅、省住建厅《关于明确建设执业资格考试费分成和收缴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综„2011‟5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2011年考试使用的规范、标准及部门规章按《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注建„2004‟6号)文件执行。
(六)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允许台湾地区居民取得注册建筑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31号)规定,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可申请参加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
格考试。台湾地区居民参加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具体要求见《关于台湾地区居民参加全国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07‟2号)。
附件:1.2011年度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2.2011年度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3.2011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提交报考材料的要求 4.2011年度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5.2011年度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6.2011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7.2011年度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人数汇总表
二○一一年二月十日
附件1
2011年度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专 业 学 历 或 学 位
取得学位或学历后从事建筑设计的 最少
对应的最迟毕业年限
格考试。台湾地区居民参加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具体要求见《关于台湾地区居民参加全国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07‟2号)。
附件:1.2011年度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2.2011年度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3.2011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提交报考材料的要求 4.2011年度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5.2011年度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6.2011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7.2011年度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人数汇总表
二○一一年二月十日
附件1
2011年度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专 业 学 历 或 学 位
取得学位或学历后从事建筑设计的 最少
对应的最迟毕业年限
二、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 年(含3年)以上人员,可以申报考试。
三、不具备上表规定学历的首次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
1.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2.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附件3
2011
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
提交报考材料的要求
一、《2011年度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或《2011年度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从网上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并盖单位公章)一份。
二、首次报考和续考考生都必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不具备学历者还须提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业绩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续考考生如报考单位变动,需提交原单位的解聘证明或工作调动证明。从外省转入的考生需提供成绩转考证明。
三、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
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单位盖单位盖
章章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意见
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考试日期:2011年5月7-10日 资格证号:
审批与发 证 机
构 审核盖章
(盖 章)
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考试日期:2011年5月7—8日 资格证号:
审批与发 证 机
构 审核盖章
(盖 章)
附件6
2011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参加知识题考试:
一、考生必须携带2B铅笔和橡皮参加考试。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结构”科目考试的考生,还必须携带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二、在答题前,考生必须认真阅读印于试卷封二的“考生须知”,必须将工作单位、姓名、准考证号如实填写在试卷规定的栏目内,将姓名、科目代码和准考证号填写或填涂在答题卡相应的栏目内。在其它位臵书写单位、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的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三、按题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选项对应的字母用2B铅笔涂黑。如有改动,必须用橡皮擦净痕迹,以防电脑阅卷时误读。 参加作图题考试:
一、考生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二、考生必须携带以下工具和文具参加作图题考试: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三角板一套、圆规、丁字尺、比例尺、建筑模板、绘图笔一套、铅笔、橡皮、订书机、刮图刀片、胶带纸等。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技术设计”和“场地设计”科目考试的考生还需携带2B铅笔。不得携带草图纸、涂改液、涂改带等。
三、正式答题前,考生必须认真仔细阅读本作图题考试科目的“考试须
知”,将姓名、准考证号如实填写在试卷封面规定的栏目内。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技术设计”和“场地设计”科目考试的考生,还须将姓名、科目代码和准考证号填写或填涂在答题卡相应的栏目内。
四、作图题必须按规定的比例用黑色绘图笔绘制在试卷上。所有线条应光洁、清晰,不易擦去。各科目里若有允许徒手绘制的线条,其有关说明见相应作
图题科目“考试须知”中的规定。
五、考生可将试卷拆开以便作答,试卷答完后由考生本人将试卷中的每一页按照试卷页码编号顺序用订书机重新装订成册,订书钉应订在封面指定位臵。
六、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技术设计”和“场地设计”两个作图题考试科目中都有作图选择题列于试卷上,参加该两门作图题考试时,考生必须:1.作图;
2.根据自己的作图对试卷上该道大题的每一道选择题作答,即在试卷上将自己对选择题所选择的答案进行填涂;3.填涂答题卡。若漏做其中一项,均视为无效卷,不予评分。 每一个选择题只能选择一个正确答案,且要求考生在试卷上对作图选择题所选的答案与答题卡所填涂答案必须一致。在填涂答题卡时,须用2B铅笔涂黑,如有改动,必须用橡皮擦净痕迹,以防电脑阅卷时误读。试卷上的选择题使用铅笔作答。
特别提请注意,作图题试卷出现下列情况的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1.在试卷指定位臵以外的其他位臵书写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
2.使用彩色笔、铅笔、非制图用圆珠笔及泛蓝色钢笔等非黑色绘图笔制图;
3.将考场配发的草图纸夹带或粘贴在试卷上;
4.在试卷上做与考题作答无关的标记;
5.用涂改液或涂改带修改图纸;
6.试卷缺页;
7.“建筑技术设计”和“场地设计”作图题科目的考试中完全未作图,或未
对试卷上的选择题作答,或未填涂答题卡。
附件7(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