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破产国有企业职工安置方案审核
关闭破产国有企业职工安置方案审核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0-12-9 15:07:00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名称:关闭破产国有企业职工安置方案审核
性质:非行政许可
二、行政审批适用范围、对象
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
三、设定行政审批的法律依据
1、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关闭破产国有企业职工安置等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2003]4号)第一条规定:
“企业关闭破产项目经国务院批准、全国企业关闭破产和职工再就业领导小组下达后,……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审核职工安置方案……”、第二条规定:“……中央及中央下放的关闭破产企业,由企业所在自治区(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对职工安置方案进行审核。……”
2、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经贸委、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工作操作程序及实施要点的通知》(桂政办发
[2003]89号)第三条第(四)款规定:
“全国兼并破产计划下达或政府审核通过后,由企业所属同级经贸委(局)组织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金融部门集中会审,……”
四、行政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五、行政审批条件
1、列入全国企业关闭破产和职工再就业领导小组或自治区、市、县政府下达的关闭破产项目;
2、根据企业批准执行文件的不同,分别按照国发„1994‟59号、国发„1997‟10号、国阅„1999‟33号、中办发„2000‟11号、司法通„2004‟16号及国办发„2003‟2号、中办法„2003‟16号、桂办发„2006‟19号以及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领导小组印发的其他文件规定予以审核。
六、申请材料目录及示范文本
1、申请报告1份;(示范文本见附件1)
2、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关闭破产项目通知或当地人民政府同意关闭破产批复1份;
3、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议1份;
4、《职工安置方案》1份(参考文本见附件2)
七、行政审批的具体权限
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中央及中央下放、自治区直属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职工安置方案审核。
八、行政审批程序
附件1
关于审核XX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职工安置方案的请示
(示范文本)
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经国务院(或自治区、××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公司已正式列入政策性关闭破产计划(全国企业关闭破产和职工再就业领导小组下达的破
产项目通知或自治区、市、县人民政府同意关闭破产批复附后),为认真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我公司制定了《关闭破产职工安置方案》并已经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现呈报贵厅,请予审核。 XX公司
X年X月X日
备注:此示范文本为企业直接向劳动保障部门报送的请示,由自治区、各市、县关闭破产协调小组转请劳动保障部门对职工安置方案进行审核的公函不适用此格式。
附件2
XX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职工安置方案
(参考文本)
(本文本以执行中办发„2000‟11号文的资源枯竭矿山关闭破产为例,其他类型企业因执行政策的不同,内容不尽相同,仅供参考)
一、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的指导思想、原则和主要政策依据
关闭破产前企业名称,××年××月××日经×××以××号文件(附后)批准关闭破产。
(一)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其中原则部分应明确关闭破产的基准日。
(二)政策依据。
二、企业人员状况
(一)公司现有在职职工××人,其中全民所有制原固定职工××人、合同制职工××人、混岗集体工××人、移交社会职能人员××人、特殊工
种人员××人、工伤职工及职业病人员××人等。
(二)离休人员××人,退休人员××人。
(三)抚恤人员××人。
(四)集体企业职工××人。
三、职工安置
(一)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前参加工作的全民所有制职工,不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可从以下两种安置办法中任选一种,并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
1.一次性发给相当于企业所在地上年平均工资3倍的安置费,不再享受失业保险,自谋职业。安置费每人平均不足2万元的,可按2万元计发标准安排,具体发放时应体现工龄差别。
拟领取一次性安置费××人,企业所在地上年平均工资××元,所需费用:人数*所在地上年平均工资*3=××万元。
对于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前参加工作,从事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种,且距提前退休年龄5年(含)以内的全民所有制职工,实行一次性安置,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但不将安置费一次性支付给本人,而由社区管理机构比照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并代缴社会保险费,待其达到提前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手续。
2.按每满1年工龄发1个月本人工资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并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享受失业保险期满仍未就业的,按规定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职工月平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拟领取经济补偿金××人,总工龄××年,所需经济补偿金××万元。
(二)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后参加工作的合同制职工,按每满1年工龄发1
个月本人工资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并解除劳动关系,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直至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属于城市居民的混岗集体工,比照合同制职工的政策安置;属于农村居民的混岗集体工,只发给经济补偿金。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按照企业破产前上年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计算,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企业有合同制职工××人,总工龄为××年,经济补偿金平均月工资为××元,经济补偿金总额为×××万元。
2.企业有混岗集体工××人,总工龄为××年,经济补偿金平均月工资为××元,经济补偿金总额为×××万元。
(三)关闭破产矿山所办的学校、医院、公安、消防、供水、供电等生活和公用服务单位,其设施和职工成建制移交给地方政府管理,所需费用按关闭破产矿山上年实际支付费用水平,由中央财政给予3年的补助。 拟移交地方管理的社会职能人员××人,所需年费用××万元,3年共××万元。
(四)进入关闭破产程序后,矿山可安排少量职工骨干组成专门机构,负责矿区离退休等人员社会保险资金的发放和管理,破产终结后转由地方社区管理机构发放和管理,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负担。被安置的职工不再作为破产企业职工安置。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人员数量按关闭破产矿山离退休人数6‰的比例核定,但一般不少于5人。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所需工资和日常支出费用,由中央财政按3年的费用安排。
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拟安排人员××人,所需年费用××万元,3年共××万元。
(五)拟移交地方管理的离休人员××人,退休人员××人,提前退休××人,共××人。
(六)利用破产企业有效资产重组拟安置人员××人。
(七)改制前××名职工在××医保经办机构参加了医疗保险。按照××市《××××》(×ׄ××‟××号)第××条的规定(具体文件附后),所需缴纳的其他医疗保险费用。
为确保再提前5年退养人员在达到提前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能按规定享受到相关的医疗保险待遇,根据桂政办发„2007‟29号文规定,对这部分人员要预留补缴其到达提前退休年龄时尚未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医疗保险费用。
再提前5年退养人员××人,尚未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时间××年,所需费用××万元。
四、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及社会保险费有关情况
(一)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办法。
关闭破产矿山的全民所有制职工(含劳动合同制职工)执行提前5年(男55周岁,女干部50周岁,女工人45周岁)退休的政策。其中,从事经原劳动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它有害健康的特殊工种职工可提前10年(男50周岁,女40周岁)退休。
退休人员××人,提前退休人员××人,共××人。拟移交××市××县(区)退管机构管理。离休人员××人,经×××老干局同意,移交×××老干局管理。
退休人员移交××市××县(区)退管机构的移交费用的项目、依据及金额,共××元。
离休人员移交老干局费用的项目、依据、标准、金额,共××元(具体与当地老干局联系)。
(二)基本养老保险统筹项目内费用,按企业在职职工年工资总额的25%计算10年,再折半核定,一次性拨付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用于发放离退休人员养老金。
(三)基本养老保险统筹项目外费用(自治区级人民政府规定项目补贴待遇)处理方法。
(四)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企业在职职工年工资总额的6%计算10年,一次性拨付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用于发放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
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计划及所需费用:××名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并缴纳各类费用的计算办法、金额(详细费用附表)。
(五)离休人员医疗保障计划及所需费用××万元,其中各项费用的依据、标准、金额(详细费用附表)。
五、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情况
(一)在××社保局(或社保中心)参加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缴纳各项社保费情况。企业关闭破产时为职工办理停保及申请有关待遇手续,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欠缴社保费××万元,欠缴的原因。
(三)欠缴社保费的清偿及解决办法等。
六、工伤(职业病)职工及抚恤人员保障计划
(一)1-6级工伤职工××人(附花名册)、安置办法、年费用的依据及金额。
(二)7-10级工伤职工人数(附花名册)、安置办法、所需费用。
(三)支付经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工残人员和职业病患者的伤残补助费、生活费、医疗费等经常性费用以及因工死亡职工家属的抚恤金等。抚恤人员××人,年费用××万元。
七、职工相关权益保障计划
(一)拖欠职工工资×××万元,解决办法。
(二)拖欠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万元,解决办法。
(三)拖欠职工基本养老金××万元,解决办法。
(四)拖欠职工医药费××万元,解决办法。
(五)拖欠工伤职工××万元,拖欠抚恤人员费用××万元,解决办法。
八、职工大会(或职代会)审议
职工安置方案经××年××月××日职工大会(或职代会)审议通过,职工大会(或职代会)决议及相关资料附后。
九、有关事项
方案中有关条款如与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相违背的,以国家、自治区的有关政策规定为准。本方案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查批准后方能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