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变更登记三方协议
房屋产权变更登记三方协议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
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丙方:
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
电话:
鉴于:
1. 甲方与乙方已签订买卖合同;
2. 丙方为利益相关方。
为保证甲乙双方买卖合同的履行,保障甲乙双方的权益和经济安全,甲乙丙三方经过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交易价款及流程
1.1甲乙双方签订房屋变更登记协议,乙方将其名下的房产证号为( )房
( )字第( )号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幢建筑物共××××㎡变更登记至甲方名下。
1.2 甲乙双方经协商,乙方将其名下的房产证号为( ) 房( ) 字第( )号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幢建筑物共××××㎡出售给甲方,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人民币小写: 元)。
2.1 甲丙双方共同在 银行设立共管账户。甲方与乙方签订房屋变更登记协议之日,甲方向甲丙共管账户中存入人民币大写 万元(人民币小写: 元)。
2.2 甲方向甲丙共管账户存款当日,丙方通知乙方开始办理变更登记。乙方应当于 日内完成房产的变更登记。
2.3 变更登记完成当日,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甲方确认变更登记完成后,应当于当日通知甲丙双方共管账户的监管银行向丙方付款。
2.4 如果非因甲方的原因,乙方于甲乙签订变更房产登记协议后 日内未能完成房产的变更登记,则甲方应当通知共管账户的监管银行和丙方,丙方应当协助甲方取回甲丙共管账户中的款项。
第二条:权利与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保证买卖合同的真实性;
2. 及时向共管账户支付价款;
3. 有权要求乙方加快变更登记的办理;
4. 有权要求丙方向乙方要求加快变更登记的办理。
(二)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保证买卖合同的真实性;
2. 及时办理房产变更登记;
3. 有权要求甲方对办理房产的变更登记提供必要的材料。
(三) 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保证促成变更登记的办理;
2. 及时督促乙方办理房产的变更登记;
3. 有权将乙方侵害甲方利益的行为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甲方。
第三条:违约责任
1. 甲方与乙方没有及时履行合同义务时按照本合同约定处理;
2. 甲方未及时向甲丙共管账户支付价款时,甲方除应在合同签订后 日内补齐价款外,还应当向乙丙双方共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
3. 因不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完成房屋的变更登记时,乙丙双方应当共同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
4. 因不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完成房屋的变更登记时,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同,同时,丙方应当将共管账户中的价款返还甲方。
第四条:免责条款
1. 甲方仅对必须由甲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乙方、丙方为办理房屋的变更登记向相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资料的真实性不负任何责任;
2. 乙方、丙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无法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时不向甲方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其他条款
1.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三方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
2.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青岛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
甲方: 乙方: 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