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关于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下属单位、项目部:
今年以来,全国各地建筑工地相继发生一些火灾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2010年11月15日上海市胶州路教师公寓发生一起特大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为吸取火灾事故的深刻教训,切实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现就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和冬季施工安全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1、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下属单位、项目部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标准》(DGJ23/J73-2008)和各下属单位、项目部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有关消防的安全管理规定,施工总包单位全面负责现场防火安全工作,针对本工地防火安全工作的实际和施工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完善具体安全监控措施并建立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并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定期开展应急预案的实战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必须督促各分包单位严格按照承发包合同及安全协议中明确的双方安全(防火)责任,落实逐级、各岗位的安全防火工作责任制;制定动用明火(分级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重点部位、消防器材管理制度和针对性的措施。
2、完善措施、严格监管。违章电焊、气割和动用明火管理失控是目前施工现场火灾事故多发、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为防止事故发
生,各下属单位、项目部要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要对本工程可能存在的火灾危险源进行排查,制定相应对策,消除事故隐患。应重点检查:作业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是否全部持证上岗;临控人员必须全过程到位,不得离岗;防范措施(审批手续和动火级别、消防器材)必须全面落实。
3、突出重点、强化过程。鉴于施工过程中因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电焊气割、动用明火易引发的火灾和坍塌事故,公司重申:一是在建工程禁止使用毛竹脚手架,发现违规搭设使用毛竹脚手架的,应当责令立即整改拆除;二是加强对密目式安全网的监管,在建工程的密目式安全网必须符合行业标准,采用阻燃性材料;三是加强对施工现场储存、使用新型材料(特别是保温材料)监管,确保进入施工现场的新型材料安全;四是加强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用电安全,严禁不符合安全和防火要求的各类用电器具的使用,特别注意的是,要在装饰阶段杜绝施工现场的乱拉乱接现象发生。
4、特殊部位,加强力度。施工现场应当按照火灾危险性程度;明确划定防火重点部位(变配电间、各类物资仓库、危险品库、木料、废木料堆场、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场所),对重点部位和易燃易爆作业(从事动用明火、喷涂油漆、溶剂、涂料、气体或采用新材料、新工艺等挥发性较大,有火灾、爆炸、窒息、中毒等危险性的作业),必须落实专职监控责任人和保证监控(隔离阻截火种蔓延、防止气体积聚、消防器材及消防水源的到位有效等)措施。电焊、气割动火作业结束后,应当做好落手清工作,及时清理现场残留火种,防止死灰复
燃。
5、生活区域,管理到位。在建工程特别是地下室、半地下室严禁作住宿使用,此处的一般动火作业应按二级动火作业审批;宿舍内严禁存放各类易燃易爆物品或在仓库住人;宿舍内的用电要严格按照临时用电规范,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大功率照明、取暖、电加热器具和在宿舍烧煮。
各下属单位、项目部应立即按照本通知要求,全面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到位,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全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处于稳定可控状态。
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 一O 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