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正建设责任书1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加强管理,促进合规经营,防范各类案件,确保上级行党委和支行党总支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案件防范的决定、规章、制度以及工作部署落到实处,根据有关加强党风廉正建设和案件防范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XX支行党总支研究决定,行长与副行长、各部室经理(主任)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一)、XX支行副行长、各部室经理(主任)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做到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二)、不发生大要案件、责任性刑事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违规经营问题。
(三)、不发生分管部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问提和严重损害农行形象的不正之风。
(四)、支行副行长、各部室经理(主任)要负责监督分管部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落实,责任内容落实,责任考核落实,责任追究落实。
(五)、各部门经理(主任)要主动配合分管行长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案件防范工作,确保无违规、无违纪、无违法、无重大责任性事故等事件的发生。
二、责任内容
(一)XX支行副行长、各部室经理(主任)主动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督促本部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防范案件工作计划、保障措施,保证本部室党总支关于党风廉正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得到具体落实。
(二)及时贯彻落实党中央颁布的>和上级关于党风廉正建设的其它部署。
(三)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执行“四项纪律”“八项要求”、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和廉政教育。
(四)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带头廉洁从正、教育管好家庭成员和部门人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违规案件和问题。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三、责任追究
(一)XX支行党总支对落实党风廉正建设和案件防范工作将实行量化考核,对分管部门考核分数平均低于70分的将取消本人年度评先资格。支行副行长、各部室经理(主任)未严格履行本责任书内容的,给予行政或党纪处分,按照《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违规行为积
分管理办法》给与相应积分。
(二) 对直接管辖范围发生的明令禁止的行业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对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三) 对所辖部门员工存在的思想问题和其他实际问题,该管的不管、能解决的不解决、致使矛盾激化,造成案件或人员上访、闹事、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给予负责人相应的处理。
四、奖励、处罚
(一)对责任年度内完成责任目标的责任人奖励现金1000元。
(二)对责任年度内未完成责任目标的责任人处罚现金500元。
五、附则
(一) 本责任书从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二) 本责任书如与上级行新规定有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 本责任书未尽事宜由中国农业银行葫芦岛万通支行党总支负责解释。
行长: 副行长: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