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阿瓦提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妥善处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阿瓦提乡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了《阿瓦提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在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贮藏、运输、经营、消费等活动中发生的食源性造成人身重大伤亡、众多人数患病或者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重大危害的情况。乡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受理管辖范围内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依法组织对事故的查处,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和接治事故疾患者的医疗机构及事故处理部门,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主管部门接到汇报后,除按规定报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外,应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通报事故情况。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分为初次报告、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各阶段分别明确了有关任务和时限。初次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病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尽可能报告的信息:事故的简要经过,直接经济损失估算等。初次报告应在知悉事故后2小时内完成。阶段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的判断等。在阶段报告
中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阶段报告应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变化或者上级要求随时上报。总结报告的内容包括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发生和处理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总结报告应在事故处理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上报。
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乡食品安全伤亡事故统计和上报工作,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的查处,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上级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报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情况。对食品安全事故瞒报、漏报、误报、不报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1、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在1小时内及时上报。
2、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各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主抓安全的领导主持会议。
4、每月要下企业2—3次,进行食品安全生产检查,检查结果报乡党委 ,乡人民政府,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
5、把食品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参与年终考评。
阿瓦提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