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马克思法哲学思想的形成与发展
2008年11期
金卡工程・经济与法
经济与文化
浅析马克思法哲学思想的形成与发展
□付霞
(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广东广州
510006)
摘要:马克思主义法哲学是马克思主义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它的形成和发展标志着文明社会法哲学发展史上的伟大变革。本文试图从马克思法哲学形成、发展、深化三个阶段对马克思法哲学进行论述。关键词:马克思法哲学法律思想
马克思法哲学思想的产生及其演变,是一个辩证发展的过程,其中每一个阶段都是这一过程中的有机环节。它们既有联系,又有区别,都以自己特殊的质构成了在整个过程中所居的特殊地位,从而表现为一个统一的整体。从逻辑的与历史的相一致原则出发,考虑思想自身的内在逻辑进程,把马克思法哲学思想的历史发展过程划分为形成、发展、深化三个阶段。
一、马克思法哲学思想的形成阶段从1835年到1848年,马克思先后扬弃了康德主义、黑格尔主义和费尔巴哈主义,顽强地探索法的真理,揭示法这一社会现象的辩证发展规律,进而实现了文明社会法哲学史上的伟大革命。
1、青年马克思的法哲学探索。青年马克思生活的年代,在德国法学界主要有康德主义法学和黑格尔主义法学。由于还没有认识到黑格尔学说的真正价值,马克思把康德的理性自由主义法学观作为自己法学理论的原则。在此基础上,马克思构造了一个新的法哲学体系,这个体系的纲目与康德的很相似,第一部分名为《法的形而上学》,主要是先验地规定法的原则、思维、定义;第二部分是《法哲学》,旨在论述法的先验原则在罗马法中的贯彻。但是随着研究的深入,马克思发现自己的法哲学体系处处充满着矛盾和错误。关于《法的形而上学》,马克思认为,"开头我搞的是我慨然称为法的形而上学的东西,也就是脱离了任何实际的法和法的任何实际形式的原则、思维、定义,这一切都是按费希特的那一套,只不过我的东西比他的更现代化,内容更空洞而已。"⑴关于《法哲学》"好像成文法在自己的思想发展中(我说的不是在它的纯粹有限的规定中)竟会成为某种跟第一部分所应当研究的法概念的形成不同的东西!"⑵马克思试图依赖理想主义法学观来建立法哲学体系已不可能,于是马克思转向研究黑格尔的思想。
2、在革命斗争实践中的法哲学。1841年12月24日,德皇威廉四世为实现独裁目的,颁布新的书报检查令。马克思针锋相对,继承近代启蒙思想家法治思想,运用新理性批判主义法学观,分析了法与自由的关系,强调真正的法律应是人类自由理性的保障。他先后写了《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和《关于出版自由和公布等级会议记录的辩论》两篇文章来批评书报检查制度和讨论出版自由问题。"'检查制度过时了';在它还继续存在的地方,它被看做一种防害人们论述公开谈论的事物的令人痛恨的羁绊";⑶"人类精神应当根据它固有的规律自由地发展,应当有权将自己取得的成就告诉别人,否则,清新的河流也会变成一潭恶臭的死水。"⑷在此基础上马克思分析了法与自由的关系,崇尚理性与自由,是这一时期青年马克思新理性批判主义法律观的基本特征。
3、在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中前进。马克思在1844年2月发表的《导言》是马克思特别优秀的著作。在该书中,马克思指出,唯心主义的"彼岸世界的真理消失以后,历史的任务就是确立此岸世界的真理。……对于天国的批判就变成对尘世的批判,对宗教的批判就变成了对法的批判,对神学的批判就变成对政治的批判。"⑹这表明,马克思不仅宣告了与黑格尔"思辨的法哲学"的彻底决裂,而且将把对他的批判斗争与对整个德国社会制度的革命性批判结合在一起,或更精确地说,把对它的批判斗争作为德国无产阶级革命批判对象的一部分,用马克思的话来说,就是"对思辨的法哲学的批判""集中于只用一个办法即通过实践才能解决的那些课题上去"。⑺
4、法哲学"新世界"的发现。马克思对法哲学"新世界"的发现工作,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及他和恩格斯合著的《神圣家族》等著作中得到了客观的反映。马克思在《手稿》中对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进行了批判,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作了初步解剖,得出了"私有财产的运动--生产和消费--是以往全部生产的运动的感性表现,也就是说,是认得实现或现实。宗教、家庭、国家、法、道德、科学、艺术等等,都不过是生存的一些特殊的方式,并且受生产的普遍规律的支配"⑻
马克思不仅把物质生产看成整个社会的基础,把私有制的产生看成以
往全生产发展的结果,而且把物质生产看作是决定国家和法以及各种社会意识形态的根本。"生产的普遍规律"支配着国家、法和社会意识形态的发展。马克思以异化劳动理论把实践引入了认识论,从而使他无论在认识论上还是在历史观上都要高出费尔巴哈一筹。在《神圣家族》一书中论述了国家和法的问题时马恩指出:"现代国家承认人权同古代国家承认奴隶是一个意思。""现代国家既然是由于自身的发展而不得不挣脱旧的政治桎梏的市民社会的社会产物,所以,它就用宣布人权的办法从自己的方法来承认自己的出生地和自己的基础。"⑼他们科学地阐明了资产阶级的"人权"口号不过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发展的产物罢了。迄至《神圣家族》,马克思的科学法哲学已经比较成熟了。
5.《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科学法哲学观。《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完成标志着马克思法哲学理论体系已经形成。在这部手稿中,马克思恩格斯第一次把社会的基本矛盾归之于生产力与"交往形式"之间的矛盾,并且由此出发,揭示法的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规律性,认为不仅法的产生必须依赖社会经济关系、阶级关系的实际运动,而且法的消亡也同样必须以生产力的巨大发展为前提。如果生产力还没有发展到一定水平,要"消灭国家和法律的'意志'",这毕竟是一种不可能的事⑽。在此基础上,马克思恩格斯进而对法的本质和特征、法的基继承性、法律关系从野蛮到文明的发展等一系列法哲学重大问题,做出了科学的探讨,为我们提供了打开法这一社会奥秘的科学钥匙。
6、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法哲学理论的公开问世。因为《德意志意识形态》是没有公开发表的手稿性著作,随后发表的《哲学的贫困》、《共产党宣言》,则标志着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法哲学理论的公开问世,从而开辟了文明社会法哲学发展的崭新纪元。为了批判严重阻碍在工人中间传播科学共产主义思想的蒲鲁东主义,科学地阐明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理论问题,从1846年12月底到1847年6月,马克思写下了《哲学的贫困》一书。针对蒲鲁东所谓"任何商品即使不是事实上,至少在法律上具有交换能力"的观点,马克思认为,商品经济的发展,客观地使金银作为一般等价物在商品交换中发生重要作用,而作为一定社会经济关系的集中反映的法律,便把金银作为一般等价物这一经济事实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⑾1848年2月出版的《共产党宣言》是科学共产主义第一个纲领性文献,也是闪耀着历史唯物主义法学光辉的重要著作。在这部著作中马克思恩格斯明确地阐述了马克思主义法哲学的基本原理,揭示了人类社会历史运动的客观规律以及与此密切相关的法的运动规律,分析并揭露了资产阶级法律的阶级本质及其特征,指出"你们的法不过是奉为法律的你们阶级的意志一样,而这种意志的内容是由你们这个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来决定的。"⑿马克思恩格斯还科学地证明了资本主义必然灭亡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必然胜利的历史必然性,明确地提出了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任务、道路和目标以及建立社会主义法制的伟大使命。《共产党宣言》的问世标志着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法哲学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二、马克思法哲学的发展阶段从1848年到1871年,这是马克思法哲学思想的发展过程。在这一进程中,马克思一方面通过对19世纪中叶阶级斗争以及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历史经验的总结,深入阐发了法与国家及社会有机体之间的结构--功能关系;另一方面,通过建立科学的政治经济学,进一步论证了法对社会经济条件的依赖关系,全面揭示了经济基础与法律上层建筑之间的辩证关系,大大推动了自己发中心思想的新发展。
1.《新莱茵报》时期。在马克思的领导下,《新莱茵报》成为无产阶级的坚强阵地,唤起无产阶级起来推翻资产阶级国家及其法律统治。当然也引起了反动阶级的恐慌。1849年普鲁士专制政府策动了臭名昭著的"报纸诉讼案"接连向马克思提出两次起诉,控告《新莱茵报》。
-123-
经济与文化
金卡工程・经济与法
2008年11期
试析解构主义向文化批评介入的几个侧面
□代东超
(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四川成都610045)
摘要:文章简要论述了一下德里达解构主义主要思想,然后将其运用到文本批评、文学创作、文化批评及人的日常生活行为四个侧面进行分析,试图表明,一个理论对社会影响是多层面的,而且由文本批评走向文化批评,解构主义对社会影响的力度是越来越大,所以我们不需要将理论只停留在文本层面,而要将其转换到观念层面,将解构主义理论转换成一种解构精神,用它来烛照我们生活的这个时代。关键词:德里达解构主义文本批评文化批评解构精神
《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故事》搅起2006年中国文化圈的轩然大波,引发了著名导演陈凯歌和无名小辈胡戈长达两个月的口水仗,期间也不乏许多文化界名流呐喊助阵。事情已然平息,现在我们再回过头来关照,实际上"馒头"之所以有这么大反响,一方面它以一种大部分中国人都愿意接受的媒体进入人们视野;更重要的则是"馒头"说出了许多人都想说的话,借用了一种非常巧妙的手法,所以才会一呼百应。它凭借着这两方面将陈导的《无极》颠覆得体无完肤,为观众上演了一部大戏,也难怪一向持重的陈凯歌也会出言不逊了。但抛开其他因素不说,从艺术的角度来讲,"馒头"实际上只是一种批判,而它的理论背景则是解构主义。本文所要讨论的重点就是作为一种理论,解构主义对现实生活批判的有效性。
解构主义的兴起,一般认为始于1968年5月的法国青年学生运动。虽然运动以失败告终,在政治上没有取得任何成绩,但却在思想界滋长了普遍的怀疑和不满情绪,知识分子认为不能改变现实的社会秩序,但可以改变政治秩序赖以生存的思想秩序,而思想的介质是语言,语言系统就成了颠覆的直接目标,当时法国思想界占主导地位的结构主义首当其冲,结构主义关于整体性、系统性和稳定性的思想受马克思充分利用法庭这一公开的讲坛,发动了动人心弦的呼吁,机智地运用法律武器,进行合法斗争,勇敢地为出版自由辩护,揭露专制政府的虚弱本质,痛斥政府的暴力措施以及滥用军事独裁,任意实施戒严法取消人们珍视的自由的恶劣行径。
2、《资本论》时期。欧洲革命失败以后《新莱茵报》被查封,马克思重新开始了政治经济学的科学研究。在19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马克思倾注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创作了《资本论》及其手稿这样的宏篇巨著,从而把马克思法哲学推向了高峰。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全面系统地分析构成法的现象基础的社会经济关系,认为生产关系就是"人们在他们的社会生活过程中,在他们的社会生活的生产中所处的各种关系"⒀生产关系的基础,就是支配物品和占有对该物品劳动结果得现实的经济所以制关系。一定社会中现存的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该社会的社会经济基础。作为上层建筑重要组成部分的法的现象,根源于社会的经济关系。一定的法的关系是一定经济条件的法权表述,是经济关系的意志化,离开对经济关系的考察,就无从认识法的本质属性。当然,马克思也看到经济关系并不是决定法的唯一的东西,一定的自然条件、种族关系、历史传统等等因素,对法的现象也会产生程度不同的影响。
三、马克思法哲学思想的深化阶段。从1871年到1883年,这是马克思法哲学思想的深化过程。在这最后的阶段中,马克思总结了巴黎公社经验,论述了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的新型民主和新型法制,批判了巴枯宁主义的法律虚无主义和拉萨尔的唯心法学观,特别是通过对古代公社的研究,阐发了历史唯物主义的法律文化观,从而进一步深化了自己的法哲学思想。
1871年3月,巴黎爆发了工人起义,成立了巴黎公社。这是世界历史上第一次无产阶级革命的伟大尝试,马克思深切地注视着公社的革命进程,无条件地支持着公社战士的革命行动,并在公社失败后写成了著名的宣言《法兰克内战》,总结了巴黎公社的经验教训,仔细分析了公社的社会、政治和法律措施,阐发了未来的无产阶级国家的基本法权特征。马克思进一步发展论《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的政治哲学思想,强调无产阶级革命不仅要摧毁旧的经济关系,改造旧的社会基础,而且要从根本上改变全部上层建筑--政治、法的关系。当然,在这个过程中,所摧毁的乃是旧国家机器的基本环节即压迫和镇压机关,只保留对工人阶级有用的某些机关即执行社会职能的机构。"
到普遍质疑,进而被颠覆,结构主义认为在纷繁复杂的事物背后,存在
着一个固定不变的内在结构,哲学或文学研究的任务就是要寻找这个内在结构,而解构主义则证明并不存在这样一个统一稳定的结构,结构内部的和谐只不过是通过排除异己形成的虚假现象,表面上严整的结构,实际上矛盾重重。
雅克・德理达是解构主义创始人,1967年他发表了《语言与现象》、《论文字学》和《文字与差异》三部代表作,标志着解构主义的正式确立。《论文字学》被公认为是德理达和解构主义的经典著作,其间的一些重要观点是整个解构主义的思想核心,德理达通过对索绪尔语言学理论的解构来阐明自己的观点,建立自己的理论体系。德理达认为:索绪尔语言学存在着严重的语音中心主义倾向,这一倾向片面抬高语言的地位,进而贬低文字的作用。语音中心主义思想在西方有深远的传统,德理达认为语音中心主义的本质是"逻格斯中心主义";德理达借索绪尔语言学中任意性和差异性理论作为武器,解构了逻格斯传统下的语言/文字、表音/表意、能指/所指等二元对立的等级关系,切断语言和逻格斯的必然联系,达到解构语音中心主义和逻格斯中心主义的效果;德理达从现象学原理出发解构了所指和逻格斯之间旧政府权力的合理职能应该从妄图驾于社会至上的权力那里夺取过来,交给社会的负责的公仆"。⒁
为了清除蒲鲁东、巴枯宁无政府主义和法律虚无主义思潮对个人运动的影响,马克思进行了大量的理论研究工作,写下了许多著作。在《政治冷淡主义》一书中,马克思批判了蒲鲁东式的机会主义,阐明了政治上层建筑在社会发展中的能动作用,指出宣扬政治冷淡主义,"目的是要捍卫资产阶级的自由"。⒂针对巴枯宁的唯心主义法学观和法律虚无主义,马克思写下了《机密通知》、《巴枯宁一书摘要》等文章。马克思指出,巴枯宁的"社会革命的基础是意志,而不是经济条件"。⒃所以,巴枯宁把废除继承权看作是社会革命的起点,这是唯心主义法学观的典型表现。实际上,"同所有一般的民法一样,继承法并不是一种原因,而是一种结果,是从现存社会经济组织中得出的法律结论"。⒄在同拉萨尔主义的论战中,马克思发表了《哥达纲领批判》,深刻地分析了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度时期法权现象的辩证关系。
从19世纪70年代中期到马克思逝世前夕,马克思以极大的精力研究世界范围内的古代公社历史,阅读了各种有关的学术著作,并对其中某些著作作了细心摘录、评注、删节、改造和补充,以便进一步阐明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历史运动的规律性问题。在这些笔记中,马克思分析古代社会权利关系的本质特征,探讨了公社所有制形态的演变,揭示了国家和法的历史起源的一般规律。这些笔记具有极其重要的法哲学价值意义,有助于我们深刻洞察和把握文明社会法的运动的基本走向。
注释:
⑴⑵⑶⑷⑸⑹⑺⑻⑼⑽⑾⑿⒀⒁⒂⒃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0卷第10页;第40卷第11页;第1卷第93页;第1卷第94页;第1卷第139页;第1卷第2页;第1卷第8-9页;第42卷第127页;第2卷第145页;第3卷第378页;第4卷第6页;第4卷第485页;第25卷第993页;第17卷第359-360页;第18卷第339页;第18卷第696页;第16卷第414页;
作者简介:付霞,女,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研究生,研究方向黑格尔法哲学民主理论
.
-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