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列协议空白
02-13
***陈列协议
甲方:
乙方: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 燕京啤酒为了回馈广大终端客户和消费者多年来对***的支持和厚爱,***营销中心特开展陈列赠酒活动,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就本次陈列活动达成如下协议:
一、 终端进货 件纯啤以上赠送纯啤 件;
二、 终端在店面显眼位按2﹡3箱堆码,并割箱陈列,货架按2﹡3瓶陈列;
三、 终端必须维护好甲方的POP等宣传海报;
四、 其他 。
五、 双方责任:
甲方:1、堆头陈列期间所需甲方产品由甲方提供;
2、甲方保证活动期间乙方的货源补充;
乙方:1、乙方保证在活动期间内堆头陈列数量不少于 8 件(销售数量不少于8件),货架陈列不少于6瓶,夏季冰酒陈列不少于12瓶,陈列位置不做其他调整;低于堆头要求数量必须及时补货,堆头陈列时间不少于 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整月销售数量不少于 件。
2、如有特殊情况,乙方需与甲方协商后才能对堆头事宜进行改动。
3、原则上要求终端在店内或周围张贴燕京促销广告、门贴,并负责维护好。
八、本次活动期间,甲方人员将不定期对乙方进行日常回访并检查乙方对甲方陈列、海报、门贴等的维护情况。陈列费用要求在兑现时间到达、并经过验收达标后,方可兑现。如乙方违背上述约定,甲方将要求乙方改进并保留扣减乙方活动陈列费用的权利。
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到甲方活动结束之日止有效,望双方共同遵守,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活动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代表: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