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蓬国:应该"让领导先走"还是"让孕妇先走"?
撰文|李蓬国
6月23日,山西平陆,一位孕妇去医院待产,因限行被堵路上。当事人向媒体表示,路上耽误40分钟,她老公三次请求交警放行无果。警方回应,当地举办活动实行限行,致孕妇被堵,勤务工作存在不足,向当事人致歉。(6月26日中国青年网)
这则题为《“领导出行”致待产孕妇被阻半路?山西平陆警方致歉》的报道让我一头雾水,因为平陆警方的“回应”压根就没提“领导出行”这回事,又谈何“致歉”?
这位网名“小米”的孕妇在微信朋友圈发布消息称,当天早上去医院待产,在平陆县米汤沟连续弯道处被堵将近40分钟。其间丈夫三次拜托交警放行,但对方态度恶劣,表示“后面车上坐的都是平陆县的领导,等领导过去了你们再走……”“让领导先走”之所以引起网友强烈反应,无疑是因为1994年新疆克拉玛依那场恶性火灾事件。火灾刚发生时有人高喊“大家都坐下,不要动!让领导先走!”结果造成325人死亡,132人受伤的惨剧,死者中有288人是学生,而坐在第一排的领导毫发无损。
现如今,再次出现“让领导先走”的声音,必然刺痛群众的心。网友们纷纷谴责“好大的官威啊!”可是,面对网友质疑,且有视频为证,当地警方“回应”起来却王顾左右而言他,分明就是“回避”而非“回应”。
平陆警方称,由于当地举办活动采取限行措施,确实致孕妇被堵,向当事人致歉。当地警方在公告中承认“在勤务工作中有一定疏忽和不足”,但又称当时“停车场难以满足需求”“车辆在道路两边有序停放”“单向通行”,他们当时的处置属于“合理疏导交通”,并称“在现场警力的有序指挥下,网友小米所乘车辆正常驶过”。
我以为这就纯属狡辩了。试问,孕妇待产是十万火急的事情,究竟是“让领导先走”重要还是“让孕妇先走”重要?难道,永远只有群众让领导,而没有领导让群众?哪怕是在群众面临生命威胁的时候?这种不顾群众安危的言行,岂止是“官僚主义”而已,简直就是欺压百姓!
无视群众利益和诉求的“让领导先走”,完全与“群众路线”的要求背道而驰,必须严肃处理,绝不能让它“死灰复燃”,破坏党和群众的感情。(文/李蓬国)
欢迎关注李蓬国微信公众号“挽弓搭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