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美国遇到的那些"边缘人"
美国是一个多元化社会。它的多元不仅体现为人种和文化的多元,还体现在各类人都能在其中找到适合自己的生存之道。无论信仰如何,无论别人怎样看待,那些“边缘人”都能够坚守自己的生活节奏和文化传统。作为一个外来人,机遇和有心的观察让我得以接触一些“边缘人”。从他们的生活中,我看到了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更看到了一种坚定不移的力量,同时也发现,他们中的有些人其实并非如我想象的那样“边缘”。
一提到摩门教,人们想到的可能是“神秘”“一夫多妻”等等。我过去也这么认为,后来经过了解才发现,他们在美国社会中已经逐渐步入主流,其日常行为更不是我们想象中那样。这一切认识都来源于摩门教徒向我传教的经历。
某日,我听见有人敲公寓的门。开门一看,是两个身着黑色西装的年轻人,一个是亚裔面孔,一个是金发白人。我以为他们是推销产品的,正要关门,忽听那个亚裔年轻人很有礼貌地说:“先生您好,不知您是否有时间,让我们和您分享一下关于主的故事。”听到这里,我意识到这二位是传教士。由于自己不是基督教信徒,也没有意愿成为信徒,本想拒绝,却又听见他们说:“我们不会占用您太多时间,也不会强迫您接纳我们的信仰,只是聊一聊天,如何?”
这种谦卑诚恳的态度让我无法将其拒之门外,我想了想,就当多学点知识也好。于是,我将他们请进了屋里。一聊起来,我才知道,他们还真不是基督徒,而是摩门教徒。那个亚裔青年名叫Patt,是个有菲律宾血统的加州人;金发小哥名叫Joe,来自美国西部。两个人中,Patt是主讲,Joe则辅助他,两人配合得很好。但我们的交谈很快陷入了僵局,倒不是因为我抗拒传教,而是因为他们平时传教的对象是美国人,多少都有点基本的基督教知识,摩门教传教想传递一种“摩门教才是最正宗的基督教”的理念,用行话来说,叫改宗(conversion)。也就是说,他们的传教是基于你已经是基督徒了。但对于我这个对基督教完全陌生的“门外汉”而言,他们的传教显然起不了多大作用。
Patt和Joe并没有因此而沮丧,而是更加兴奋,似乎遇到我这样一个人反而是一种成就一样。加上我本人对他们两人也颇有好感,于是我们三人约定,每周他们来我家一次,我们一起聊聊天。临走前,他们送给我一本摩门教的经典著作《摩门经》和一张介绍摩门教知识的光碟。
从此以后,在整整半年时间内,Patt和Joe几乎每周都会到我家来。一开始,我们谈论宗教,他们向我讲解《摩门经》的内容。后来,我也找机会和他们聊聊生活,甚至是中国的文化。就这样,最初以传教为目的的互动最终成为朋友间的交往。
有一天,Patt和Joe神神秘秘地告诉我,今天的交流和以往有些不同。他们带我出门,一言不发往楼上走。上了一层楼后,他们忽然推开一扇公寓门,我顿时惊呆了,只见屋内正在举行派对,一水儿的帅哥美女。经过Patt和Joe的介绍,我才得知他们全都是摩门教徒。原来,这么久以来住在我楼上的邻居竟然也是摩门教徒!他们和Patt、Joe随意地打着招呼,显然非常熟识,并热情邀请我加入派对。
虽然不是他们中的一员,但这并不妨碍我和他们交往。除了信仰有别,我们之间几乎没有区别。当然,参加摩门教的聚会,从来不会发生在别的派对上经常出现的宿醉,因为摩门教是不许喝酒的。
摩门教的历史并不长。它是诞生于美国本土的一个基督教分支,全称是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1830年,一名声称得到神启的年轻人约瑟・史密斯出版了《摩门经》,并在之后组织了教会。当时美国主流的教会拒绝承认史密斯和摩门教,并迫害教徒。为躲避迫害,摩门教徒不得不向美国西部迁移。1844年,史密斯被杀害,一位名叫杨百翰的教徒继承了史密斯的领导地位,带领摩门教徒继续西行,并于1847年抵达盐湖流域,最终在盐湖城建立了今天摩门教的大本营。
越了解这个基督教的分支,我越感受到它的特色。传教是摩门教年轻人必须经历的一个过程,无论你有Patt一样卓越的口才,还是天生不善言辞,都必须经过在外传教的历练。摩门教在美国及全世界的影响力比我想象中要大。在以犹他州为中心的美国中西部,摩门教的影响力非常大。NBA的犹他州爵士队从不在周日安排主场比赛,完全是因为宗教的缘故。摩门教徒甚至已经成为美国政坛上一支重要力量,曾担任美国驻华大使的洪博培以及2012年与奥巴马竞争总统宝座的罗姆尼都是摩门教徒。
我和摩门教徒的交往随着Patt和Joe传教生涯的结束以及我的硕士毕业而告一段落。我没有皈依任何信仰,但Patt和Joe的来访就如给我打开了一扇窗,透过这扇窗,我看到了从未知晓的美国的一面。
英语里的“红脖子”(redneck)并不是一个正面的词,是一个俗语,表示一些思想顽固、受过很少教育的农民和乡村白种人士。这些人由于见识不多而又不愿接受新事物,所以行为落后。Redneck原本是美国北方人对南方人的称呼,它的意思类似中文中的“土老帽儿”一样,有些轻蔑的意思。我曾经的一个美国同学就是一个“红脖子”。
在我启程去美国读硕士之前,我要入读的大学的系秘书曾给同一年入学的人群发过一封邮件,大意是提醒入学注册等事项。在这封邮件里,所有的收件人都是公开的,也就是说,大家能够互相看到自己未来同学的电子邮箱。没过多久,我又收到了另一封邮件,题目是“hello”,写的是:“大家好,我想大家都看到前几天Joan (即我们的秘书)发的邮件了。在大家真正见面之前,我们不如通过邮件互相认识一下吧。我先做个自我介绍好了,我叫Ryan,来自斯坦顿,去年本科毕业。我的兴趣是统计学和家庭研究。期待与你们见面!”
这封邮件写得很诚恳,我想这样热心的人一定是个社会活动家。Ryan长什么样呢?可能是个高大帅气的美国男生吧。想象归想象,我还是很积极地回了邮件,用还不熟练的英语介绍了自己。几乎所有同学都纷纷回复了邮件,一周之内,我们似乎就成了老朋友。我也非常期待见到这个热情的Ryan。 见到Ryan之后,才发现他的长相跟我想象得不一样,原本想象中的高大帅哥实际上是个胖胖的胡子男。他是很典型的美国人的扮相:一脸络腮胡,脚下总是踩着一双夹脚凉鞋,身上穿着一件肥肥大大的T恤。但他的确很热情,每天总是热情地和大家打一遍招呼。无论跟教授还是同学,他都熟络得很。
但是,Ryan的热情并没有帮助他获得尊重,他很快就遭到了其他美国同学的排斥。我属于后知后觉的人,一直没有发现其他美国同学对他的偏见。直到有一天上课讨论,教授讲话时,Ryan插了几句听来不着边际的话,我看见周围同学的脸上都表现出一副十分鄙夷的表情。这是我第一次感觉到,美国人之间的人际关系远不如想象中那么单纯。
渐渐地,关于Ryan的传言多了起来。比如他当助教带领讨论课的时候,经常不好好准备,甚至动不动就取消讨论课;比如他获得奖学金根本不是因为成绩好,而是因为会和教授拉关系;比如他不加节制地生小孩……我一直没有考证这些传言的真实性,只是不理解:即使这个人比较粗枝大叶,也不至于受到如此敌意吧?
到后来,Ryan在系里唯一的朋友似乎就是来自东方的我了。有一次,他邀我去他家做客。他家在学校西边的一个小镇,距离学校一个小时的车程。在美国,受邀到家里做客,对受邀人而言是莫大的荣幸。我欣然赴约。
Ryan家有很大一块地,但没种什么东西。他的妻子叫瑞秋,他们已经有了两个孩子,我去的时候他妻子正怀着第三个孩子。他们家住的是平房,占地很大,也很朴素。最令我感兴趣的是他家的几杆大枪。Ryan说,为了保护家人,他必须要准备武器,还让我试着打了几发子弹。
我和他聊起了他的生活和信仰,这才发现他在系里被边缘化的原因。Ryan是个天主教徒,家里世世代代都是共和党的忠实支持者。他的父亲曾是个大兵,参加过越战,而他自己则是个典型的乡镇居民。他说,系里关于他的很多传闻都是不实的,很多人对他的偏见实际上是宗教和政治的缘故:“那些人都是民主党人,他们不喜欢共和党。他们都是新教徒,看不上我们天主教徒。”
尽管倡导信仰自由,但美国的大学中,普遍还是自由派(民主党)知识分子占据主流,保守派(共和党)往往会受到排斥。在这里,如果是不同人之间的闲聊,最敏感的禁区有两个:一个是政治,一个是宗教。大家都不愿意因为这种私人观点而引发当面的尴尬。或许是过于朴实,Ryan是什么都写在脸上的人。像他这样天天把自己的政治观点和宗教信仰挂在嘴边,难免不让人对他有成见。
虽然如此,Ryan还是勉强获得了硕士学位。他的硕士答辩几乎是在满堂嘲笑之中完成的。虽然我也觉得他的研究太过粗糙,但还是在众人的嬉笑中给了他一个鼓励的微笑,毕竟他是一个愿意和我说说心里话的人。
后来,Ryan不再继续读博士,我们的联系也就此中断。但我还是能够不断听到关于他的传言:又生了一个……又生了一个……我想,对于Ryan来说,放弃所谓的研究家庭,真正回归家庭,也许最切实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