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管理制度
08-23
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管理制度
为加强轧钢厂特种设备的安全节能管理,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国家法规、规范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 轧钢厂各级负责人,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
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技能管理工作。
2、 轧钢厂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
3、 轧钢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上岗前,
需经本公司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节能知识考试,合格后上岗。
4、 在特种设备使用地点、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凡
进入危险场所外来人员(包括领导检查、外来参观、设备维护、设备检测等人员),应由安全负责人批准,并在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的陪同下进入,进入后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不得操作特种设备。
5、 特种设备使用地点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放置杂物
等。
6、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
或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停止作业并向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负责人报告。
7、 生产科应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的规范要求、使用年限、
磨损程度及故障情况等,编制特种设备的年度、月、周、日维护保养计划,明确维护保养工作的开始时间及完成日期,按期完成计划项目。
8、 生产科应根据设备运行周期,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
对易磨损、老化部位实施重点维护保养,及时更换破损、变形的部件,保证设备的安全等级和质量标准。
9、 在不影响维修质量的前提下,大力提倡修旧利废。
增强设备维修人员节能降耗意识,减少或降低维修保养的物料消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