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 保 协 议 书
03-03
担 保 协 议 书
担保人(填写)注:担保人须具有北京城镇户籍
姓 名:
家 庭 住 址: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码:
联 系 电 话:(注:固定住址电话)
与被担保人关系:
被担保人(填写):
姓 名:
家 庭 住 址: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码:
联 系 电 话:
与担保人关系: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决定录用 (被担保人)担任 职位,担保人自愿为被担保人提供担保。在公司工作期间,担保人自愿为被担保人担保如下事项,并承担连带责任之保证:
一、 被担保人品行优良、身体健康,遵守国家法律,不属于以下人员: 1、
2、
3、
4、
5、
6、
7、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曾触犯国家刑事性法律法规,并被判处刑罚或剥夺政治权利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或亏欠其他单位公款有纠纷者 有从事不良行业之经历者 品行恶劣,曾被单位处分或开除 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无法从事正常工作之疾病 吸食毒品或其他代用品者
二、 被担保人诚实可信,工作态度端正,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在贵公司工作期间不会出现以下情形:
1、 侵占、挪用公款、公物或损坏公物
2、
3、
4、
5、
6、 营私舞弊给公司带来严重损失 窃取公司秘密 拖欠公司账款未清 违反竞业禁止之规定,同时从事与本职工作竞争的其他工作 未与前公司正式解除劳动关系,存在经济或其他纠纷
如在工作期间被担保人出现以上之情形,给贵公司造成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或信誉损失的,担保人将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三、 本担保书由担保人与被担保人亲自填写,并签名或盖章后与担保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交予被担保人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存档。
担保人: 被担保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