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灾减灾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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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溪电站防灾减灾管理制度
编制:龚军民
审核:
批准:
张家界市土木溪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2013年7月
防灾减灾管理制度
为应对如地震、火灾、洪水、泥石流等各种突发灾害事故,特制订防灾减灾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国家防灾减灾法律法规,遵守政府在紧急情况下的各项安排。
二、公司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为基础,公司总经理为防灾减灾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开展本公司防灾减灾工作。
三、公司建筑物、大坝、设施、设备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
四、公司加强灾害准备工作。接合公司日常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对公司防灾减灾设施和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重点对灭火器材、排水系统、机电设备等进行检查和养护。
五、每季度对全体员工进行不少一次的防灾知识培训。
六、建立公司各部门通讯录或全体员工通讯录,建立紧急情况下的快速公告机制。
七、规划本公司人员、设备疏散路线图,并公示全体员工。
八、规划本公司人员、设备的避险区。
九、加强对职工防灾减灾知识的教育培训,组织职工学习互救、自救演练等一切有效方式,增强公司管理人员应对突发灾害的管理和组织能力,增强职工防灾减灾安全意识和临危处置能力。
十、提前安排特殊时段如节假日、汛期、雷雨、高温、严寒等极
端气候情况下的值班工作。提前储备(如雨具、自备发电机、柴油、交通工具等)防灾物资和工具。
十一、与周边企业单位加强交流联系。
十二、与政府相关部门加强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