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装备质量控制管理委员会成员职责
05-28
医疗装备质量控制管理委员会成员职责
1. 在院长和分管院长的领导下,监管全院医疗装备运行情况,熟悉国内外医疗装备管理体系,了解管理现状。对医疗设备引进的咨询、审议、决策及工程项目协调等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论证、技术问题进行评价或咨询。
2. 负责确定并建立本院医疗设备管理体系,制定相关工作制度细则,对其进行审核和评价,监督纠正措施的执行。对医疗装备质量控制管理的发展趋势进行前瞻性研究,探索更为严谨、更为科学的医疗装备质量控制管理办法。
3. 开展医疗装备质量、装备知识教育培训工作,定期举办医疗装备质量控制培训会,共同提高医疗装备质量控制管理水平。组织本机构医学装备管理相关人员专业培训;建立相关的管理工作奖励、处罚制度。并组织执行医疗设备使用效益分析评估。
4. 负责建立本院的计量管理体系,督促开展对医院设备的定期计量监测工作,并向医院领导反映医疗装备质量控制管理工作情况。
5. 负责确定并建立医疗设备应用质量的监控体系,组织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调查和追踪。
6. 医疗装备质量控制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召开一次会议。
医疗装备质量控制管理委员会
主 任:徐必生
副主任:陈友平 陈杰 王春秀 严想元 陈伯勋 委 员:黄凯平 付习山 吴伯茂 李熊刚 赵燕平
王筱红 汪署红 杨 萍 徐逸鸣 董世海
谢爱明 严姣娥 阳丽萍 程立琼 陈彩凤
金 勇 刘玉兰 程天明 曹 阳 梁南芳
李 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