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车辆管理及驾驶员职责
工地车辆管理及驾驶员职责
一、 工地车辆由采购部经理统一管理、调度。各部门公务用车,需先向采购部经理申请,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采购部经理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派车。
二、 车辆使用按先上级、后下级;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满足工作任务、接待任务,后其他事的原则安排。除公司领导或甲方代表有事用车以外,原则上由采购部支配车辆。
三、 外单位借车,需经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后方可安排; 如车辆外借,在借车期间内, 车辆事故责任由批准领导承担; 车辆归还时应车况良好, 表面洁净。
四、 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并将车钥匙交到采购部经理手里。
五、 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需维修的项目由驾驶员列出清单后,由采购部报总经理批准。
六、 采购部建立车辆的用油台帐,每月核算一次,严格按行车里程与百公里耗油量进行核对,以核对结果和加油票作为报销凭证
七、 采购部应按时办好车辆保险、养路费缴纳等各项手续,车辆有关证件及资料由驾驶员妥善保管。
八、 驾驶员职责
1、 工作时间为不定时上岗制;服从领导安排,随叫随到。
2、 出车时必须办理登记手续、使用者填写派车单。
3、 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4、 严禁带病开车,严禁开带病车辆。
5、 出车前必须严格检查车辆各部位是否正常,手续是否齐全,做到安全出车。
6、 做好车辆的维修和定期保养,要定时检查车辆的制动情况,机油是否正常以及易损件部位是否完好。
7、 不准跑私车,有公司安排方可出车执行任务。
8、 离开车辆时必须检查车门是否锁好,方可离开。
9、 爱护车辆,保持车容、车貌整洁。
九、 违规与事故处理
1、 下列情况,违反交通规则或事故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由驾驶员负担: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3)违反交通规则引起的交通肇事;
(4)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员负担。
2、 意外事故、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车辆事故由公司酌情研究处理。
十、 根据实际需要,驾驶员兼职安全保卫干事,负责水、电管理、防火、防盗等后勤保障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