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投影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
附件37 编号:CEL 035—2016
投影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
1 总则
1.1 本规则依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质检总局第35号令),以下简称《办法》)制定。
1.2 本规则适用于在电网电压下正常工作,以投影为主要功能,高压汞灯或金属卤化物灯为光源的LCD 和DLP 投影机的能源效率标识(以下简称标识)的使用、备案和公告。固态光源投影机和LCOS 为显示器件的投影机等可参照执行。
不适用于投影屏幕与投影机组成的一体式投影单元、用于影院放映的专业投影机。
2 标识的样式和规格
2.1 标识为蓝白背景的彩色标识,长度为45 mm,宽度为30 mm。 2.2 标识名称为:中国能效标识(英文名称为 CHINA ENERGY LABEL) ,包括以下内容:
(1)生产者名称(或简称); (2)规格型号; (3)能效等级; (4)投影光效(lm/W); (5)被动待机功率(W );
(6)产品类型(普通投影机或高色域投影机); (7)依据的能源效率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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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能效信息码;
(9)能效“领跑者”信息(仅针对列入国家能效“领跑者”目录的产品)。
2.3 标识样式示例见附件1。
3 能源效率检测
3.1 投影光效和被动待机功率等产品能效性能相关参数的检测方法应当依据 GB 32028的现行有效版本。
3.2 《投影机能源效率检测报告》(以下简称检测报告)的格式见附件2。
3.3 生产者或进口商可以利用自有检测实验室,或者委托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检测,并依据能源效率强制性国家标准,确定产品能效等级。
利用自有检测实验室确定能效等级的生产者或进口商,应当保证其检测实验室具备按照能源效率强制性国家标准进行检测的能力,并鼓励其取得国家认可机构的认可。
3.4 利用自有检测实验室进行检测的,应当提供实验室检测能力证明材料(包括实验室人员能力、设备能力和检测管理规范),已经获得国家认可机构认可的,还应当提供相应认可证书复制件;利用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应当提供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证书复制件。授权机构可对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可机构认可的实验室能力进行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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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标识信息的确定
4.1 生产者是指对产品质量负有法律责任的产品品牌所有者或使用者。
4.2 规格型号应当与铭牌上的标注相一致。
4.3 能效等级、投影光效和被动待机功率应当依据GB 32028的现行有效版本和检测报告确定。标识标注的投影光效和被动待机功率应当不超出相应能效等级的取值范围。被测产品的投影光效和被动待机功率应当能满足能源效率标识中的标注值。
4.4 依据的能源效率强制性国家标准是指GB 32028的现行有效版本。
4.5 生产者或进口商在备案时由标识信息系统直接生成产品能效信息码。
4.6 列入国家能效“领跑者”目录的产品,应当标注能效“领跑者”信息。
5 标识的印制、加施和展示
5.1 出厂或进口的每一台投影机均应当加施标识。 5.2 生产者或进口商自行印制标识,并对印制的质量负责。 5.3 标识应当采用80 克及以上铜版纸印制。
5.4 标识应当粘贴或印制在投影机或投影机最小外包装的明显部位。如果标识粘贴在投影机上,应当同时在产品包装物上或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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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书中予以说明。产品通过网络商品交易的,还应当在产品信息展示主页面醒目位置展示相应的标识。
5.5 加施在投影机上的标识应当符合本规则第2条的规定,图案、文字和颜色不得进行更改。标识规格可在本规则第2.1条规定的基础上按比例放大。
5.6 在产品包装物、说明书、网络交易产品信息展示主页面以及广告宣传中使用的标识,可按比例放大或者缩小,纸质版可以单色印刷,标识中的文字应当清晰可辨。
5.7 列入国家能效“领跑者”目录的产品,在目录发布30日后出厂的产品应当使用包含能效“领跑者”信息的标识。
6 标识的备案
6.1 生产者或进口商应当按产品规格型号逐一备案。规格型号不同,但产品结构、供电方式、显示器件类型、光源规格、固有分辨力相同,投影光效和被动待机功率相同的产品在备案时可不再提交检测报告。
6.2 生产者应当于出厂前、进口商应当于进口前向授权机构申请备案,提交《投影机能源效率标识备案表》(见附件3),以及《办法》所规定的相关备案材料,并同时在“中国能效标识网” (www.energylabel.gov.cn )上填写相关备案信息。
备案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6.3 产品标识内容和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向授权机构重新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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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6.4 授权机构应当自收到完整备案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识的备案工作。
对不符合本规则第6.2条要求的,由授权机构通知生产者或进口商及时补充材料或更换已使用的标识。
6.5 生产者或进口商应当在每年3月15日前,向授权机构提交上一年度的标识使用情况报告。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各规格型号产品的标识备案情况;标识的监督处罚情况;标识使用情况等标识相关的资料。
6.6 外文材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
7 标识的公告
7.1 授权机构应当于备案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告备案的标识样本。授权机构应当撤销能效不合格产品生产者或者进口商的相关备案信息并及时公告。
7.2 授权机构应当建立产品信息数据库,向生产者、消费者和监管部门等提供产品信息查询服务, 及时公告标识的核验和监督检查情况。
7.3 企业、消费者等相关方可通过以下方式对标识违规情况进行投诉和举报:
电话/传真:(010)58811738/1783;
网络:“中国能效标识网”(www.energylabel.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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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投影机能源效率标识样式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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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投影机能源效率检测报告
报告编号:
检测单位(盖章):
生产者/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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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意 事 项
1. 报告无“检测报告专用章”或“检测单位公章”无效。 2. 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检测报告专用章”或“检测单位公章”无效。未经委托单位书面同意,不得复制本报告的任何部分。 3. 报告无主检、审核、批准人签字无效,报告应当加盖骑缝章。 4. 报告涂改无效。
5. 若对检测报告持有异议,应当于收到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检测单位提出,逾期不予处理。 6. 委托检测仅对来样负责。
7. 检测和判定依据为投影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所引用标准的现行有效版本。
检测单位名称: 检测单位地址: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传 真: 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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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测 报 告
编号: 共 页 第 页
规格型号
样品名称
商 标
抽(送)样单序号样品等级 抽(送)样地点样品数量 抽(送)样日期
到样日期 检测完成日期 检测和判定
依据 检测项目
投影光效、被动待机功率
样品基数 原编号或
生产日期
对XXXX 生产的规格型号为XXXX 投影机的投影光效和被动待机功率进行检测,所检项目分别符合GB 32028的相关要求,检 测 结 论
其能效等级为X 级。
(以下空白)
(检测报告专用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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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共 页 第 页
整机尺寸(长×宽×高)
长___ × 宽___ × 高____
(mm× mm×mm)
整机质量(kg ) 色域覆盖率(%) 显示器件类型
光源
□≥33 □<33
□LCD □DLP □其它___ 光源类型____功率__(W )×__(个)
固有分辨力(像素数)水平__× 垂直__ 样 品 描 述 及 说 明
附加功能 供电方式 额定电压(V ) 额定电流(A ) 额定功率(W ) 额定频率(Hz ) 额定光输出(lm ) 其它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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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 □其它___
□内置电源
□外部电源,输出功率(W )__
编号: 共 页 第 页
附样品铭牌和外观照片,照片要求清晰可见。
样
品描述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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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共 页 第 页
检 测 结 果
序号
检测项目
技术要求
额定值
标准 规定值
实
单项 能效测
判定 等级值
按照GB 32028的
点照度平均值
规定。单位:lx 2 3 4
投影面积 光输出 功率消耗
最小平均效率 空载状态下的最大有功功率
按照GB 32028的规定。单位:m 2按照GB 32028的规定。单位:lm 按照GB 32028的规定。单位:W 按照GB 20943的
规定。 按照GB 20943的规定。单位:W 按照SJ/T 11346的规定。 按照GB 20943的
规定。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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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外部电源的投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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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域覆盖率 产品类型
□普通投影机 □高色域投影机 1级≥12.02级≥8.0 3级≥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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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按照GB 32028的
投投影光效lm/W
规定。
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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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共 页 第 页
额标准 实
序单项 能效
检测项目 技术要求 定规定测
号 判定 等级
值值 值 高1级
色≥12.0
2级按照GB 32028的域
8 投影光效lm/W
≥8.0 规定。 投
3级影
机≥4.2
被动待机 按照GB 32028的
/ ≤0.509
功率 规定。单位: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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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投影机能源效率标识备案表
一、备案方声明
本组织保证如下:
使用的能源效率标识信息与备案信息一致;
本规格型号产品变更能源效率标识时,向授权机构更新备案; 确保该规格型号产品始终符合能源效率标识使用的相关要求。
二、能源效率标识标注的信息
生产者名称 规格型号 商
标 项目 产品类型 投影光效(lm/W) 被动待机功率(W )
能效等级
: : :
数值
备注 填写普通或者高性
能投影机
三、初始使用日期
本能源效率标识于 年 月 日开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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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样品描述
产品类型 色域覆盖率(%) 显示器件类型
光源
□普通 □高色域 □≥33 □<33
□LCD □DLP □其它___
光源类型____ 功率____(W )×____(个)
固有分辨力(像素数) 水平__× 垂直__
附加功能 供电方式 额定电压(V ) 额定电流(A ) 额定功率(W ) 额定光输出(lm ) 额定频率(Hz ) 整机质量(kg ):
□网络 □其它___
□内置电源□外部电源,输出功率(W )__
整机尺寸(长×宽×高)
长___ × 宽___ × 高____
(mm× mm×mm)
噪音(d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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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基本配置清单
序部件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参数 灯泡类型
1
灯
灯泡额定功率灯泡数量
主电源
控制器件 辅电源
3
控制器件待机控制电路
4
(主板/CPU) 2 5 6 7
液晶板/DMD 光学镜头 电源板
固有分辨力 尺寸(英寸)
生产者
六、其它信息
序号
规格型号
投影光效
(lm/W)
被动待机功率
(W )
能效等级
注:上述表格填写扩展型号信息。
备案方: 公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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